2017年第6期 总第221期 征 信 CREDIT REFERENCE No.6 2017 Serial NO.221 善. 于“区 块链+”的互联网金融大数据 双通道征信技术研究 聂二保,陈绍真,苗新科 (北京汇通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100053) 摘要:互联网金融从诞生到现在,遭遇了阶段性发展瓶颈,尤其是风险控制环节成为亟待解决并决定其未来能否 蜕变转型和蓬勃发展的关键。而大数据技术、区块链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可能,如果将区块链 技术升级为基于大数据的“去中心化+中心化”之“双通道”征信技术,有可能为互联网金融风控难题提供有效的 解决方案。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区块链;征信;大数据;IPC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47X(2017)06—0039—03 互联网金融指的是互联网技术与普惠金融的深 度融合。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有利于诸如银行等传 统金融的互联网化的金融模式,与互联网技术的便 捷性、高效性与低成本性等特征紧密联系。但近年 来互联网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也暴露了其 联网金融交易过程中的海量数据进行量化分析,达 到风险识别与管理的目的。 大数据风控技术目前在中国还处于技术探讨阶 段,虽然从国外一些拥有先进技术的公司(如Fico、 Lending club等)借鉴了现成经验,但并没有形成有 风控技术与迅猛发展势头的矛盾,亦即互联网金融 的征信难题。 一效和明确的技术路径,停留于指标体系构建、信息维 度扩展和筛选、算法研究和试点应用等层面 j,对其 深层次的逻辑和哲学基础探讨并不多见。 、大数据技术为解决互联网金融征信问题提 供了支持技术 (一)大数据技术的兴起 究其原因,首先是技术背景不同,无论是Fico 还是Lendingclub的征信技术,都基于历史数据的积 累和信用信息系统的构建,我国除中国人民银行征 大数据属于近年来兴起的新型技术,其以计算 能力强、数据挖掘能力强、资源利用效率高等优势已 成为各行业信息化和数字化发展的趋势。毋庸置 信中心积累的以信贷数据为主的金融交易信息外, 其他系统的构建和运行时间,并不能够为时间序列 分析提供有效的样本库,也根本不能称得上大数据 疑,大数据技术对于解决互联网征信难题提供了很 好的帮助,能够成为解决互联网金融征信问题的必 要条件。 (二)大数据风控技术的现状 系统。其次,海外成熟技术自身存在缺陷,虽然其样 本量较大,时间序列特征明显,但其基于历史数据的 判断必然滞后于现实经济活动的发展 J,情景再现 的结果与时间反演不对称性存在悖论,预测准确率 较低。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对西方信用风险分析 大数据风控技术,指的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互 收稿日期:2017—03—15 基金项目: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项目“区块链技术在能源互联网的应用研究”(项目编号:52110417000G) 作者简介:聂二保(1974一),男,山西太原人,高级经济师,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与个人征信;陈绍真 (1984一),男,江西赣州人,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经济;苗新科(1978一),男,河南新乡人,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 向为电子商务。 ・39・ 【理论研究】 聂二保,陈绍真,苗新科基于“区块链+”的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双通道征信技术研究 技术就是一次颠覆性打击,中国信用评级行业的翘 楚大公评级集团对此作了深入剖析,认为西方信用 评级技术恰恰是引发危机的根源。再次,鉴于技术 壁垒的存在,国内引用的技术大都是利用其公开部 分,而对其核心技术知之甚少,逆向研究并不成功, 终致技术模仿效果一般。可能也正是基于此,阿里 入股Lengdingclub,希望能与对方进行深层次技术 互动。 二、“区块链+”技术能够为互联网金融征信提 供解决方案 (一)区块链技术的核心和实质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区块链技术,以分布式记账、 分布式传播、分布式储存的特征运行,具有去中心 化、开放自治、匿名且不可更改的优势,其核心是基 于算法信任的智能合约。 (二)互联网金融风控存在的问题与征信现状 互联网金融风控难题集中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 与实际资产质量不匹配,融资方信用风险水平不能 有效界定,信用风险释放超出人们预期,对层出不穷 的问题难以实施有效监管。从互联网金融资产端形 态来看,主要为纯信用贷款、汽车抵押信用贷款、住 房抵押信用贷款等类型,不良率居高不下。 目前,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依照反欺诈、贷前风 险前置审查、贷中风险管理、贷后风险评估+催收的 链条进行,依托的核心技术还是类IPC模式,主要依 靠基层工作人员通过各种资料收集完成信用信息的 采集,由信审部门完成信用评价 2]。 (三)原因分析 产生以上问题的根本性原因在于错误的IPC模 式或者类IPC模式技术路线。就本质来看,互联网 金融是普惠金融的互联网化,其“小额、分散”的特 征决定了解决风险定价的手段必须是“低成本、高效 率”的非IPC模式,而不是IPC模式或者类IPC模 式,二者的技术路线完全不同。 从IPC模式来看,依循的是“还原论”技术路线, 把复杂个体分解为组成部分,通过综合收集资产端 各方面信息,尽可能囊括所有关键要素,通过层层递 进的方式给出全息信用画像,得出结论。这也是目 前互联网金融将“大数据”“征信”抱为救命稻草的 原因所在。 ・40. 基于以上分析,构建基于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 的“去中心化+中心化”双通道“区块链+”征信技 术框架可以为解决这些难题提供有益思路。 三、基于大数据技术+“区块链+”的双通道征 信技术框架 (一)基本逻辑 与IPC模式或者类IPC模式相反,互联网金融 征信技术恰恰不能追求信息的全维度,应该依循“整 体论”的框架进行,将研究对象视为整体,重视多个 现象之间的恒定连接关系,不将因果机制的探求作 为重点,而是基于“黑箱”理论的研究范式,在直接 数据不可得或口径不能统一的情况下,以替代指标 建立体系,并根据替代指标对信用风险说明程度的 强弱不同进行排序和赋权。 (二)“区块链+”的技术概念 “区块链+”与以往区块链技术所不同的是并 非简单的去中心化,而是将去中心化与中心化进行 有机结合,并能够实现二者数据信息的互为传递、公 开、补充的“双向通道”1]J。这是由于区块链技术适 用于互联网征信领域时,鉴于信用信息产品的特殊 属性,去中心化的技术并不能满足信用风险定价专 有技术的信度要求,利用区块链技术解决互联网金 融领域的征信问题时,应该将中心化和非中心化的 技术整合到一个框架中,在信用等级划分中,无论是 在分类还是排序过程中,同时考虑中心化和非中心 化机制的信息反馈,构建基于双向指标的信用风险 分类和排序系统。 (三)基于“区块链+”的大数据双通道分析 框架 如果将信用定义为借款人可用偿债来源对于债 务本息的覆盖率,那么从信用风险定价的基本逻辑 来看,无论是中心化还是去中心化的评估框架,都基 于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的考察,关键的不同之处在 于实施评估的主体不同导致的所采用信息和指标体 系存在很大区别。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说,其承载主 体多为中小企业或个人,要有效获得其经营和财务 信息,难度很大,这就使去中心化系统的信息进入整 体分析框架成为必要,特别是其巾非中心化系统,对 于衡量受评主体的社会成本很有价值,并在偿债意 愿的分析中起到重要作用 。同时,中心化系统通 【理论研究】 聂二保,陈绍真,苗新科基于“区块链+”的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双通道征信技术研究 过宏观、区域等要素的分析,与去中心系统进行数据 互补,二者信息流为双通道决策互相提供参考。 无论是中心化系统还是去中心化系统,都要从 注重浅层指标与关键因素之间的说明程度的强弱和 不同指标直接的替代性,并考虑由于指标说明性不 同而导致的分析框架中关键因素权重的变动。由于 风险定价的基本理论出发,并通过案例分析提出假 设体系。在构建中心化系统过程中,都必须依据偿 债能力和偿债意愿为基本框架延伸。在将关键因素 进行指标化过程中,中心化系统应当依循经营分析 和财务分析的路径进行,而非中心化系统更多关注 社会现象的收集和社会成本的分析。 (四)技术路线 非中心化系统的信息来源更为丰富,由此构成的大 数据库必然存在数据维度的收敛问题-6 J,可行的方 案是对收集渠道、种类、特征属性等方面进行设置, 由使用者自信辨识,增加用户互动环节同时,减少系 统负载。 作为区块链技术的升级模式,基于“区块链+” 的“大数据双通道”征信技术强调中心化和非中心 具体可行的技术路线是,根据传统的信用风险 分析理论构建中心化分析系统,实现中心化数据集 化两个系统信息的交互和共同决策,通过信用风险 定价的基本逻辑构建分析框架,为解决互联网金融 征信难题提供了可行的方案,可以成为征信技术创 新范例,也能为互联网金融有序发展提供有效的风 险管理思路。 参考文献: 中采集、处理、评估、结果输出。在构建中心化分析 系统中,信用风险定价模型的建立应通过假设构建 出的基本框架与可获得信息进行映射,形成具体的 指标体系原型,通过大数据样本进行原型的验证和 校准 j。其中,留取验证和校准指标极为关键,这是 定价结果具有可检验性和可比性的基础,可以采用 的方法很多。 [1]AehimMaehauer,Martin Weber.Bank Behavior Based on Internal Credit Ratings ofBDrrD e [J].Journal of Banking &Finance,1998.22(1O):1355—1383. 利用区块链理论和非IPC路线的信用风险定价 理论是构建非中心化分析框架的基础。根据区块链 的主要特点设置基于PC或移动互APP方式的“区 [2]Stiglitz.J.E.,Andrew Weiss.A..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ume 71,1981(3):393—410. 块链+”信用风险评估系统,通过智能化合约完成受 评主体信息的收集、整理、评价、发布、使用,同时完 成分布式信用信息的收集、处理、评估、结果回传(接 受者为中心化系统)、结果判定(与中心化系统共同 [3]Satoshi Nakamoto.Bitcoin:A Peer—to— 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EB/OL].2008.cryptovest.co.uk. [4]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 店,1996:5—33. [5]丁振辉.大数据背景下的小微企业信用评级研究[J].征 信,2014(32):45—49. 决策)、历史追溯。在构建非中心化的信用风险定价 模型时,基于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的基本框架仍是 主线,但指标体系构建并不与中心化系统相同,必须 [6]巴曙松,候畅,唐时达.大数据风控的现状、问题及优化 路径[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6(2):23—26. (责任编辑:姚文) Research on Internet Finance Big Data Dual Channel Credit Reporting Technology Based on“Block Chain Plus” NI E Erbao,CHEN Shaozhen。MlA0 Xinke (Beiifng Huitong Financial Mdt Into一 Ltd,Beiifng 100053,China) Abstract:Internet finance has encountered the bottleneck of the stage development from its birth to the present stage;especially,the problem of risk control has become the key to promoting the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finance.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big data and the block chain technology have made it possible to solve this problem.If the block chain technology is upgraded to big data—based“decentralization plus centralization’’dual channel credit reporting technology,it’S possible to provide effective solutions to the Intemet financial risk control problems. Key words:Internet finance;block chain;credit reporting;big data;IPC model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