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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外力破坏可视化监测装置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输电线路外力破坏可视化监测装置

技术规范书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1 需求一览表........................................................................................... 1 2 总则 ..................................................................................................... 1 3 质量保证及管理 ................................................................................ 2 4 投标商应提供的资料 ........................................................................ 2 5 文件和图纸......................................................................................... 2 7 试验项目及内容 .............................................................................. 11 8 接收或拒收....................................................................................... 12 9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 12

11 投标人响应部分 ............................................................................. 14

要求各投标单位提供两种型号的外力破坏可视化监测

装置实物到现场,实物将作为评标评审的依据。

1 需求一览表

序号 1 名称 输电线路外力破坏可视化监测装置(杆塔型) 输电线路外力破坏可视化监测装置(导线型) 单位 套 备注 1、每套装置包含杆塔型视频监测装置一台 2、含安装配件及应用软件 3、含3年通信费用及装置维护费 1、每套装置包含导线型视频监测装置一台 套 2、含安装配件及应用软件 3、含3年通信费用及装置维护费 2 2 总则 2.1 投标商应仔细阅读本标书中的所有条款,投标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2 本技术规范书主要提出技术要求。交货期及交货目的地以商务合同为准。 2.3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

2.4 投标技术文件中应对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详细描述,提供不低于所供产品技术要求的全部型式试验报告,并提供对应招标文件的技术偏差表,偏差表中未提及的条款,则视同完全同意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5 投标方应已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且技术参数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至少有2年以上的商业运行经验。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方有权拒绝该投标。

2.6 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7 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8 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 2.9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研发和生产能力,不接受所投标国产设备/系统的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2.10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以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

3 质量保证及管理

3.1 投标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其附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投标方应保证设备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在质保期内,由于投标方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投标方应立即更换。

3.2 产品质保期为设备验收投运后3年,质保期内出现设备缺陷由厂家免费进行维修(含更换配件)。

3.3 投标方应对合同设备的设计、材料选择、加工、制造和试验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在合同设备的整个制造过程中严格按其执行.

3.4 投标方从其他厂采购的设备,一切质量问题应由投标方负责。 4 投标商应提供的资料

为了能合理地进行评标,每个投标商应在标书中提供以下信息和资料,必须逐条应答。如果以下资质不满足要求、投标资料不详实、严重漏项将导致废标:

1)投标人应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出具ISO 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体系的证书。 2)投标人应提供通过国家规定相应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 3)标人应提供至少30套以上同类设备运行供货记录(安装地点、投运时间、运行情况、证明人及联系电话等,以备核查);要求设备有挂网运行记录,并提供相应的运行业绩证明材料。

4)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5)生产设备: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5 文件和图纸

5.1 生产进度表

投标商应在合同签订后不超过5天内, 向招标人提供生产进度表,以详细说明工作开展的程序。这份文件应包括如下部分:技术装备、材料采购、制造、工厂试验及运输。同时应提供足够的资料以说明每一工作环节的情况及进度安排。今后对于任何延误的产生原因和影响以及投标商为保持原定生产进度采取的补救措施,都应即时向招标人解释。

5.2 文件和图纸审批

5.2.1 在工作开展前,投标商应提供以下文件各六份,包括图纸、设计资料、货物的详细说明文件及详细的试验进度表, 以供招标人审批。如果招标人为满足技术和图纸要求作出修改时,投标商应重新提供修改后的图纸和其它文件,以供招标人审批。

5.2.2 技术条件、图纸以及其它文件的修改都不能成为修改合同价格的依据。如果投标商按照未经审批的图纸和文件进行生产,则投标商应承担进行必要修改的费用。投标商不能因图纸和文件的审批,而以任何方式解脱其满足技术条件要求和生产进度的义务,以及根据审批意见修改其图纸和文件的责任。

5.2.3 所有报送审批的图纸, 应有标注修改内容的栏目。审批过的图纸进行修改,应用红色箭头或其他方法清楚地标明修改的部分。 招标人的名称、标题、投标商的负责工程师的签名、制图日期和相应的图纸编号,应在图标的右下角或适宜位置标明。图纸和文件应统一使用297mm×420mm(A3)或210mm×297mm(A4)图幅。

5.2.4 详细的试验时间表,应在开始试验前5天提交招标人审批。 6.输电线路外力破坏可视化监测装置技术要求 6.1使用条件

1)最高环境温度:+70ºC; 2)最低环境温度:-20ºC;

3)环境相对湿度:5%~100%(20℃); 4)海拔:0~4000m;

5)装置在狂风、暴雨、冰冻等恶劣自然环境及强电磁环境中运行,其工作稳定性、可靠性不应受到明显影响;

6)使用地点:户外,外壳和接头的防护性能应符合GB 4208规定的IP66级要求。 6.2 装置功能要求 6.2.1数据采集

a)导线型视频监测装置具备入侵识别、外力破坏视频采集、视频编码,报警信息发送功能。

b)杆塔型图像监测装置具备线路通道环境图像采集、监测功能。

c)装置采用工业级高清摄像头,能够采集线路外力破坏及通道高清视频/图片; d)具备多种工作模式:包括定时采集、人工采集、终端智能触发采集;人工设定采集间隔时间自动间隔采集上传,以及人工发送远程命令召回现场照片,最小采集间隔应小于1min;

e) 具备远程开启或关闭采集功能;

f) 除视频、图像外,应具备其他反应现场异常工况的采集量; 6.2.2数据存储

每日按照默认时间间隔(30min)采集图片,按照2段触发视频,应能循环存储至少30天图像及视频数据及工况数据。 6.2.3数据处理与判别

a)导线型视频监测装置具备自动识别功能,现场出现异常时,应能够主动上报现场视频;

b) 后台具备视频/图片智能分析功能,对采集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自动判断是否存在外力破坏施工机械、植被超高、鸟害等异常情况;

c) 杆塔型图像监控装置具备线路通道环境图像采集功能,其数据能传输给导线型视频监控装置;

c)具备人工二次筛查功能,输出准确可靠的结果; 6.2.4数据输出

输出的信息包括:现场图像、告警图像、告警视频、终端工况等,所有数据输出要求符合《南方电网输电线路状态监测系统通信规约》。 6.2.5数据通信

a)杆塔型图像装置监测数据能传输给导线型视频监测装置,再由能导线型视频监测装置通过无线中继传输,将记录的数据实时、准确地以4G/3G/2G无线通讯方式发送到后台中心站;

b)在通讯中断时,可自动保存测得的数据,待通讯恢复后,及时将存储的数据传回中心站。

c) 采用2G/3G/4G无线传输,应满足电信、联通、移动自适应,支持三个运营商的2G网络,至少支持两个运营商的3G、4G网络,并可根据现场情况选择运营商;

d) 采用无线中继方式,应满足间隔点间传输距离不低于3km。 6.2.6 设备自检

a)具备对装置主要组件进行定时自检功能,异常情况需主动报警; b)对终端可能出现的死机问题具有自动复位恢复功能; 6.2.7 远程调试

支持远程设定参数及程序升级功能。

6.2.8 供电方式

导线型视频监测装置采用感应取电方式供电。

要求对导线负荷电流大于32A的线路装置能稳定、可靠工作。 杆塔型图像监测装置采用太阳能取电方式。

要求太阳能板面积不大于0.1平米,储能单元采用锂电池,容量不小于15AH。 要求电池单次充满,设备按照默认采集间隔工作时间不低于30天。 6.2.9通信功能

通信接口和应用层数据传输规约应满足《南方电网输电线路状态监测系统通信规约》相关要求。

6.3 装置基本技术要求

6.3.1 导线型视频监测装置能连续24小时不间断拍摄现场视频信息。

6.3.2 杆塔型图像监测装置间隔监拍周期默认30min,采样间隔可远程调整和设置。 6.3.3 后台系统具有PC端WEB、微信、APP多种客户端应用,应用软件具备图片管理、查询、命令发送和终端参数设置功能。

6.3.4 导线型视频监测装置具备智能分析触发功能,能够主动捕捉现场异常视频并上传; 6.3.5 后台具备自动识别,且监测及报警的区域范围应能够根据需要在上位机人工设置和修改。

6.3.6 能回传外破现场照片到后台,具备定期回传、人工指令回传、终端智能识别回传图片等工作模式。

6.3.7 装置设计采用功能模块化、硬件小型化的特征,应具备标准化、一体化设计,以便于现场安装及维护。

6.3.8 应采用阻燃、防爆、防腐、防潮等设计,能经受风霜雨雪等极端气候的考验。 6.3.9 电源和信号插口应采用防水航空插头,应具备防误插设计。

6.3.10 电源应具有可靠的保护措施,应避免因电源故障对地线、杆塔造成损失。 6.3.11 装置硬件应尽可能选用高品级的元器件,以提高装置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6.3.12 装置本身的设计和构造,不得影响输电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满足过流和防雷保护要求。

6.3.13 通信接口和应用层数据传输协议应满足《南方电网输电线路状态监测系统通信规约》,监测装置通过GPRS/CDMA/3G/4G等通信方式,把数据上传到统一的后台上,由后台系统进行统一的数据处理。

6.4 外破监测装置主要技术参数

6.4.1 导线型视频监测装置视频分辨率≥1080P,视频采用H.264压缩方式。

6.4.2 杆塔型图像监测装置分辨率:图像最高分辨率不小于500万像素,可向下兼容。 6.4.3 导线型视频监测装置能连续24小时不间断拍摄。

6.4.4 杆塔型图像监测装置默认监拍周期:30分钟,最小拍摄间隔:≤1分钟 6.4.5 后台分析外破漏报率:≤1%。 6.4.6 前端误报率:≤5%。

6.4.7 杆塔型图像监测装置设备重量:≤5kg;导线型视频监测装置:≤5kg。 6.4.8 设备防护等级:IP65 6.4.9 平均工作功耗:≤5W。

6.4.10 通信方式:自组网无线中继方式或GPRS/CDMA/3G/4G等无线通信方式。 6.4.11 客户端:具备web、微信、APP多种应用端,具备数据查询机告警推送功能。 6.5 供电装置主要技术参数

导线型视频监测装置要求采用导线感应取电方式。 杆塔型图像监测装置要求供电装置与主机一体化设计。 太阳能光伏板:单块,面积不大于1平方米 太阳能板类型:单晶硅 储能锂电池:7.2V,不低于40AH

电池满电工作时长:默认采集间隔工况下,30天正常工作 工作温度: -20℃~+70℃ 工作相对湿度: 5%~100%RH 防护等级:IP66,防水防尘 6.6 外破后台分析软件

6.6.1 能对侵入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的异物进行智能分析。

6.6.2 系统后台拥有管理、维护、接入多台前端设备的能力,具有指令下发、视频/图像数据和报警记录存储、现场隐患信息跟踪标记等功能。

6.6.3 系统应能执行远程唤醒、告警分析、外破重点检测区域设置功能。 6.6.4 外破后台分析软件可任意设定外破监测报警的报警级别。 6.7 外观、结构和工艺要求

6.7.1 外观应整洁,无损伤和变形,表面涂层无开裂、脱落现象;

6.7.2 外壳的防护性能应符合GB 4208 规定的IP66级要求;

6.7.3 各零部件应安装正确,牢固可靠,操作部分不应有迟滞、卡死、松脱等现象; 6.7.4 各零部件应按JB/T 5750 的有关规定进行防盐雾、防潮湿、防霉菌的处理; 6.7.5 装置上应有型号、名称、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制造厂名等标记。 6.7.6 应有防雨、防潮、防尘、防腐蚀措施;

6.7.7 电源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应避免因电源故障对地线、杆塔造成损伤; 6.7.8 应充分考虑线路人员的高空作业环境,安装简单方便。 6.7.9 应能经受风霜雨雪等极端气候的考验; 6.8 电气性能

6.8.1 可见电晕和无线电干扰水平

按“GB/T 2317.2—2008 电力金具试验方法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中规定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6.8.2 抗雷电冲击性能

按“GB/T 16927.1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中规定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6.9 电磁兼容性能

6.9.1 静电放电抗扰度

应能承受“GB/T 17626.8—2006 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中第5 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4 级的静电放电试验。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单元能正常工作。

6.9.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应能承受“GB/T 17626.3—2006 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中第5 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单元能正常工作。

6.9.3 脉冲磁场抗扰度

应能承受“GB/T 17626.9—2011 试验和测量技术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中第5 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5 级的脉冲磁场干扰试验。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单元能正常工作。

6.9.4 工频磁场抗扰度

应能承受“GB/T 17626.8—2006 试验和测量技术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5 级的工频磁场干扰试验。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单元能正常工作。 6.10气候防护性能

6.10.1 高温性能

应能承受GB/T 2423.2 试验Bb 中严酷等级为:温度+70℃、持续时间16h 的高温试验。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6.10.5 低温性能

应能承受GB/T 2423.1 试验Ab 中严酷等级为:温度-30℃、持续时间16h 的低温试验。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6.10.3 交变湿热性能

按GB/T 2423.4 的有关规定进行,高温温度为55℃,试验周期1d,原地恢复2h。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6.11可靠性

6.11.1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应不低于6300h。年故障次数不大于2次; 6.11.2 年均数据缺失率应不大于3%。 6.12设备安装

6.12.1 安装位置

导线型视频监测装置安装在输电线路导线上,杆塔型图像监测装置安装在杆塔上,应不影响正常的输电线路检修维护工作。

6.12.2 装置的安装

监测装置的安装应整齐、牢固,并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6.12.3 线缆的安装

a) 原则上杆塔类监测装置的相关线缆不宜与铁塔部件直接接触,必要时需用衬垫隔离。线缆固定应牢固可靠,每间隔0.5m 应有一个固定点;

b) 采用接触测量的监测装置,其外接信号线应采用双屏蔽线缆,安装后与导线紧密结合,牢固美观,总长度不得大于1m,每间隔0.3m 要有一个固定点。

6.12.4 所有设备均由设备提供方负责运输到现场,并负责安装和调试。 6.13标准技术参数

投标人应认真确认标准技术参数表(见表3、表4)中参数,填写“已确认”三字,不能空格,不允许改动招标人要求值。如有差异,请填写表9投标人技术偏差表。

表3型号、名称及使用范围

序号 型号 名称 主要使用范围 投标人确认 输电线路外力破1 (投标人填写) 坏可视化监测装置

表4 技术参数要求

(投标人填写) 导线型视频监监测装置 项目 摄像机 图像像素数 视频分辨率 云台 水平角度 垂直角度 工作温度 图片格式 视频压缩方式 最小拍摄间隔 通讯要求 防水等级 定位功能 功耗 终端外破误报率 后台外破识别漏报率 间隔上传图片 轮询监控 主动控制拍照 实时查看视频 镜头融冰防冻 APP客户端 微信客户端 人员权限管理,登录权限管理,APP权限管理、微信权限管理、班组权限管理 单位 ℃ min W 招标人要求值 工业级高清摄像头 ≥500万 ≥1080P 支持 0-355° 0-90° -25℃-+75℃ Jpg格式 H.264 ≤1 支持移动、电信、联通2G/3G/4G数据上传 IP66 支持GPS/北斗定位 满功率运行≤5 待机运行≤0.1 ≤5% ≤1%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投标人保证值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告警推送微信 APP告警推送 隐患状态标记 其他功能 供电方式 耦合取电启动电流 耦合取电最大工作电流 磷酸铁锂电池容量 电池输出电压 电池主机一体化 接口 使用寿命 免维护时间

年 年 支持 支持 支持 导线耦合取电 ≤30A ≥1000A ≥12AH ≥6V 支持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所有外接口IP66防护等级(投标人填写) 军品航插 ≥5 ≥2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杆塔型图像监测装置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待机运行≤0.1W 单晶硅太阳能板,面积小于1平米 9 工作电源 锂电池:7.2V,≥40AH 储能单元工作时长:30天 10 11 外壳防护等级 工作温度 IP66 -20℃~+70℃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名称 摄像机 像素数 角度可调 图片格式 最小拍摄监测 通讯要求 无线中继传输距离≥5km 防水等级 功耗 IP66 满功率运行≤3W (投标人填写) 招标人要求值 工业级高清枪式摄像头 ≥500万 水平360度,垂直90度 Jpg格式 ≤1分钟 支持无线中继传输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保证值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12 13 14

工作相对湿度 5%~100%RH ≥45m/s 0~4000m;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最大风速 海拔高度 7 试验项目及内容

7.1 工厂检验

7.1.1 投标商在发货前负责对产品的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按照要求进行准确地和全面地检验和实验,并出具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出厂试验报告和招标方所要求的试验项目数据和资料。凡未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不得从制造地点发运,在任何情况下都只有在规定的试验全部合格后,产品才能发运。

7.1.2 投标商应在工厂检验开始的半个月前, 用信件或电传通知招标人。

7.1.3 招标人的代表,有权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时间进入工厂和货物生产的所有地点。同时,投标商应为代表提供充分的便利条件,以对投标商所进行的必要的试验,不受限制地进行检查。

7.1.4 投标商应就开工时间和材料制造各阶段的进度,提前与招标人进行联系,以便对检验作出安排。

7.1.5 在货物发运之前,每种试验的鉴定报告的6份副本应提前送交招标人。 7.1.6 招标方检验人员将不签署任何质量证明,招标方人员参加检验既不解除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也不代替招标方在到货后的检验。

7.2 到达合同交货地的检验

7.2.1 当货物运到合同指定交货地后,招标方及委托的质检部门将在车站根据装货清单,检查收到的货物的数量、包装情况及运输和装卸中是否引起物理损坏或丢失。若招标方认为有必要还可进行抽样检验。投标商有权参加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如果货物数量和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投标商应根据招标方的要求对货物免费进行修正或更换,并承担所有批次的抽样试验费用。

7.2.2 现场抽样检查。如第一次抽样试验不合格,则第二次加倍抽样试验,如再不合格则此批交货作退货处理,投标商承担两次试验的费用。

7.3 现场检验

当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在拆除外包装放线前(六)天内,招标方书面通知投标商到现场当面进行检查,若发现导线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招标方将根据质量条款立即向投标商提出索赔。若投标商未按通知时间到达现场或书面答复不派人参加开箱检查,发生上述情况时责任由投标商承担。

7.4 检验费用

投标商应承担本标书规定的所有的试验、检验费用,其中包括作为招标人代表的若干位试验检查人员的国内旅费、居住及生活费用, 这些费用应该是投标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在给招标人的有关文件中,单独列出并加以说明。 8 接收或拒收

试样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均应认为以该试样为代表的这批产品不合格,可拒收。如果任何一批产品被如此拒收,供应商有权对该批每一只进行一次试验,并对其中合格的产品提交使用。

9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9.1 标志 9.1.1 装置标志

终端的显著位置应有下列标志: a) 产品型号、名称; b) 产地、生产厂商、商标; c) 装置编号; d) 出厂年月。 9.1.2 包装标志

在包装箱的适当位置,应标有显著、牢固的包装标志,内容包括: a) 生产厂商名称、地址; b) 产品型号、名称; c) 装置数量;

d) 包装箱外形尺寸(mm); e) 执行标准号; f) 净重或毛重(kg); g) 运输作业安全标志; h) 到站(港)及收货单位;

i) 发站(港)及发货单位。 9.1.3

储运图示和收发货标志

包装储运图示和收发货标志应根据被包装产品的特点,按GB 191和GB 6388的有关规定正确选用。

9.2 包装 9.2.1

基本要求终端的包装应符合牢固、美观和经济的要求,做到结构合理、紧凑、

防护可靠,在正常储运、装卸条件下,保证产品不致因包装不善而引起装置损坏、散失、锈蚀、长霉和降低准确度等。

9.2.2

包装环境要求

装置包装时,周围环境及包装箱内应清洁、干燥、无有害气体、无异物。 9.2.3

装箱要求

装置包装后,其包装件中心应尽可能靠下且居中,产品装在箱内必须予以支撑、垫平、卡紧,装置可移动的部分应移至使产品具有最小外形尺寸,并加以固定。

9.2.4

分体包装

装置如有突出部分,在不影响其性能的条件下,应拆卸包装,以缩小包装件体积。 9.2.5

产品防护

装置的防振、防潮、防尘等防护包装按 GB/T15464 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9.2.6

随机文件清单

随机文件应齐全,文件清单如下: a) 装箱单;

b) 出厂前的检验测试报告; c) 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书; d) 产品现场安装说明书; e) 产品使用说明书; f)

产品质量保证书;

g) 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文件。 9.2.7

随机文件包装

随机文件应妥善放置在包装箱内;若整套在线监测装置分装数箱,则随机文件应放在主机箱内。

9.3 运输

包装完整的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雪的直接淋袭,并防止受到剧烈的撞击和振动。 9.4 储存 9.4.1

环境条件

包装状态下的产品应能适应以下储存环境条件: a) 储存温度: 30 ℃~+ 60 ℃;

b) 储存湿度:不大于95%RH(+ 35 ℃时)。 9.4.2

储存场所

长期储存状态下的产品,其储存场所应选择在通风、干燥的室内,附近应无酸性、碱性及其他腐蚀性物质存在。

9.5 使用说明书

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给出如何安全和正确地使用本装置的全部信息,其主要内容应明确具体,并符合相关标准。

10 其它

10.1 现场安装前,厂商应派遣至少1名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装指导,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装技术交底和培训;

10.2 厂商应提供必要的易损件和专用工器具作为备品备件移交给用户; 10.3 装置现场安装完毕并经调试确认全部功能完好后可进行交接验收;

10.4 装置交接验收完成后,厂商应定期向运行单位了解终端的运行情况,及时掌握装置运行存在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10.5 厂商应提供远程电话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无法解决的问题,厂商保证在48小时内到现场抢修。

10.6投标方应保证到达各安装地点的设备类型、配置、数量准确无误,如有错漏由投标方负责。

10.8 交货地点:相关供电局。 11投标人响应部分

投标人需填写相应表格。标准技术参数表和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中要求值不同时,以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为准。投标人保证值,不能空格,也不能以“响应”两字代替,不允许改动招标人要求值。如有差异,应填写技术差异表。“投标人保证值”应与型式试验报告及其他性能试验报告相符。

11.1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规范应与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一致。若有偏差投标人应如实、认真地填写偏差值;若无技术偏差则视为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且在投标人技术偏差表中填写“无偏差”。

表8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

序号 1 2 3 项目 对应条款编号 技术招标文件要求 偏差 备注 11.2 同类型产品销售及运行业绩表

表9同类型产品销售及运行业绩表

联系人及 序号 产品型号 运行单位 投运数量 投运时间 电话 备注 11.3 主要组部件材料

表10 主要组部件材料表(投标人提供)

供应商名主要组部件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称 原产地 备注 11.4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表11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投标人响应 序号 名称 单位 型号和规格 1 2 3

11.5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

表12 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序号 1 2 4 5 6 7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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