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律承诺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提供的无偿资助。为发挥国家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凡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必须自觉履行以下承诺:
一、 申请人保证符合国家奖助学金有关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内容完全
准确。
二、 申请人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保证履行以下承诺:
1、 所获奖助学金全部用于本人学习和生活之必需,绝不赠与他
人或挪作他用; 2、 在校期间,谨守勤俭求学的原则,保证不进行高消费,如吸
烟、酗酒、使用高档手机、请客送礼、穿戴高档服装等; 3、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
和经济资助,已获得的将自愿退还; 4、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每周参加公益性的社会活动或
劳动至少2小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每周参加公益性的社会活动或劳动至少1小时。
三、 申请人如违反上述第二条各条款之承诺,将主动退还已获得的国
家奖助学金和有关资助,不再享受相关利益。
四、 申请人自愿签署以上自律承诺,并同意将其公开,接受监督。
申请人: 学 号: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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