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案发规律情况的梳理探析
本钢集团公司纪委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法违纪的发案率也呈上升趋势,严重阻碍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如何有效地预防遏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是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当务之急和主要任务。本文通过对本钢近三年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的梳理分析,对当前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的特点、规律及对策做些探讨。
一、近三年来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的梳理
近三年来,本钢纪委监察部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45件,其中处级干部34件 占总数的23.4 %;科级干部61件,点总数的42.1 %。
违法违纪呈现以下特点:
1、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发生主要以经济类、失职渎职类、违反财经纪律类案件为主。经济类案件主要集中表现为贪污、受贿、受礼三类案件,近三年来平均案发数为33.3 %;失职渎职类案件主要集中表现为失职案件,近三年来平均案发数为25.4%;违反财经纪律类案件集中表现截留资金案件,近三年来平均案发数为6.1 %
2、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比例较大。2009年至2012年上半年处分的125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监察对象中,有处级干部34 名,占违纪人员总数的27.2 %;科级干部61 名,
占违纪人数的48.8 %;共计处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95名,占违纪人员总数的76%%。
3、严重违纪的比例增大。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数增多,在受处分的人员中,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5人,占违纪人员总数的36 %。
4、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设备、重大火灾等严重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09年以来,共有50人被追究责任,占案件总数的34.5%。
5、窝案串案增多,查一个往往带出一串,查一处往往发现一窝。个别单位的党员干部为谋取私利而沆瀣一气,合伙作案,有的虽不合伙作案,但案与案之间,此案与彼案之间犬牙交错,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采取相同或相似的手段,利用各自掌握的权力,分别获取好处。如去年查处的供货商用国产备件冒充进口备件案和今年查处的炼钢辅料掺杂使假案等。
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规律:
1、违纪违法案件多发生于工程建设领域。近年来,随着集团公司基本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也日益呈现多发、突发态势,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进行分包、挂靠、虚报工程量、虚列劳务费等手段贪污、索贿受贿,近三年来已有12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违纪违法案件多发生于物资采购领域。物资采购领域仍易多发违纪违法案件,尽管近几年来集团公司采取多种措施对物资采购领域进行了治理,也收到了一些实效,但大多数商业贿赂都发生在物资采购领域,2009年以来集团公司物资采购部门共有16人受到纪律处分。
3、违纪违法案件多发生于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有一定行政权力的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成为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发区。在集团公司三年以来处分的145人中,有51人是有一定行政权力的管理人员,占违纪人员的31.2%。
4、违纪违法案件多发生于重点、要害岗位。重点、要害岗位的违纪违法人员增多,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三年以来仅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就达22人,2012年初查处集团公司炼钢辅料掺杂使假案中有25人受到纪律处分,给企业造成近千万元的损失。
5、违纪违法案件多发生于重大节假日。中国乃礼仪之邦,逢年过节亲朋好友礼尚往来乃人之常情。而此时也正是行贿送礼者大行其道之时。不少案件中的违法违纪领导人员就是在逢年过节期间打着礼尚往来的幌子收受贿赂而遭受牢狱之苦的。在近几年查处的受贿人员中,有70%以上人员利用春节、新年、五一、十一以及各种传统节日肆无忌惮地收受贿赂,相当一部分涉案人员收受贿赂都是从节日期间收受“第一桶金”开始,一发不可收。由此看来,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的高发态势,避免“节日到,干部倒”的现象,迫在眉睫。
通过对三年来集团公司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分析情况看,与职工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大致相同,信访举报仍然是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主渠道。因此,通过对集团公司三年以来的信访举报情况的分析,能够反映出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案发规律:
三年以来的信访举报的形势
1、信访举报总量持续下降。2009年至2012年上半年,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共受理信访举报578件,其中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信访举报355件,占信访举报总数的61.42%。其中2009年受理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信访举报158件,2010年受理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信访举报104件,2011年受理科级上党员干部信访举报65件,2012年上半年受理科级以
上党员干部信访举报28件。
2、贪污贿赂问题是信访焦点。2009年受理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158件,其中反映贪污贿赂类55件,占34.8%;2010年受理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104件,其中反映贪污贿赂类34件,占32.7%;2011年受理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65件,反映贪污贿赂类39件,占56.5%;2012年上半年受理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28件,占32.1%。
3、对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反映强烈。2009年受理反映廉洁自律规定行为信访举报24件次,占检举控告问题总数17.7%;2010年受理反映廉洁自律规定行为信访举报19件次,占检举控告问题总数18.3%;2011年受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信访举报8件次,占检举控告问题总数12.3%;2012年上半年受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信访举报14件次,占检举控告问题总数35.9%。
4、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时有发生。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内容不具体,线索不清,导致查处困难很大,没有达到反映人的要求形成多头信访;二是一些反映人认为所反映的问题得到上级有关部门重视,直接越级信访;三是一些问题属于历史原因形成,无法予以解决,有些反映人不达目的,反复上访,甚至越级上访。
信访举报反映的主要问题:
1、领导干部不廉洁和腐败问题占50%左右。主要问题有贪污受贿收受礼金、买官卖官、插手工程收取回扣、生活
作风、利用职权为子女家属谋取私利等。
2、违反财经纪律、破坏经济秩序问题。主要是一些单位私设小金库、胡吃乱花、乱发补助以及家属子女依靠领导干部的权力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等问题。
3、侵害职工群众利益问题。一是有的企业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侵害职工的利益;二是有的领导干部办事决策独断专行,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三是有的领导干部在处理企业和职工的矛盾上方法不当,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严重损害了领导干部在职工群众的关系,引发了群众上访。
二、产生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要原因
1、忽视理论学习,放松廉洁自律。这是所有涉案人员违纪违法走向堕落的根本原因。正如他们在检查材料中所言:蜕变就是从忽视学习、丧失信念、放弃宗旨开始的。他们中有的借口工作忙常年不参加政治学习,有的背弃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由政治上的蜕化变质而导致经济上的贪得无厌和生活上的腐化堕落。从近几年被判处的领导干部的职务上看,有的是单位或部门一把手,有的是基层车间(队)主要负责人,由于他们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思想意识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看到社会上一些腐败问题,心理就产生不平衡,就想从工作中给自己和家人捞些好处。事实说明,党员干部如果忽视理论学习,放松廉洁自律,必然导致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的滑坡,就很难避免被腐朽思想侵蚀,最终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
2、价值观、利益观发生偏差,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恶性膨胀。从集团公司近年来处理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可以看出,导致党员领导干部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的价值观、利益观发生偏差,与社会上出现的一些现象相比产生了不平衡的心理,从而导致犯罪。如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受人情化和关系网的影响,在“人之常情”、“情面难却”等心理驱动下而丧失心理防线,失去做人的基本原则;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吃亏补偿心
理,他们看到别人发财,就觉得自己吃亏,“我辛辛苦苦几十年还不如人家搞一年”,从而产生了以权谋私,趁势“捞一把”的心理;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侥幸过关心理,他们认为自己这样做了,别人不会知道,特别是在行为的后果给自己带来利益而又在逃避处罚方面获得成功时,就会促使他们实施某种行为,进而一次又一次地违纪违法,最终被发现而绳之以法。
3、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是产生腐败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监督不到,是产生腐败问题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从集团公司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分析,在对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上存在形式主义,打不开情面,监而不管,导致有的领导人员已经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而未被及时发现,使其没有及时收手,久而久之,便是越陷越深不能自拔,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些年企业内部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可是这些制度在某些领导人员实际工作中却沦为一纸空文。例如关于设立“小金库”的问题,虽然集团公司三令五申,但是某些企业领导仍然私设“小金库”,中饱私囊,并且数额相当惊人。其次在物资采购、工程招标过程中,某些领导人员公然违反相关制度规定,使自己获得不菲的私人利益。对于这些现象,说明制度对于违纪违法者没有起到约束作用和制约手段。
4、查处打击力度不够。近年来,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虽然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认真严肃的查处,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从案件的查处质量上看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基层单位在案件查处的思想认识、纪律执行上还要进一步加强,办案人员、办案手段、办案条件上还需要强化和改善。同时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客观上受到外界各种因素影响和干扰,调查难、取证难、定性难、处理难等问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有些单位年终考核与发案结合起来,致使个别领导怕影响“政绩”,出现有案不查、发案说情的现象,严重阻碍了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助长了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三、预防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对策和措施
通过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分析,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加大从源头上预防犯罪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才是治本之策。为此,我们在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增强查案震慑力的同时,要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有效遏制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1、深化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针对当前企业的实际,应当在思想教育和反腐倡廉工作中探索领导人员“不愿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良好文化氛围。因此,应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力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律观念,消除犯罪动因。一是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要克服对领导干部的教育中存在的重形式不重效果的错误做法,努力使教育贴近工作实际,使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不断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意识。二是要加强党纪国法教育,使领导干部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什么必须坚持,什么必须反对,从而知纪知法,遵纪守法,增强自我监控、自我约束的能力。三是抓好正反典型教育。通过大张旗鼓地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人物的事迹,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奔有方向,起到弘扬正气、凝聚人心的作用。深化警示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同时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自我教育,从思想上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2、强化制度建设,规范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行为。从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可以看出,规范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预防腐败现象寓于体制创新和管理制度创新的全过程,是确保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要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做到廉洁从业,还必须用科学的制度和完善的法制来规范其行为。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二是抓好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贯
彻落实。要以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重点,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完善相应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三是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要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按照“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发挥制度在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中的重要作用。
3、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素质建设,防患于未然。近年来,在集团公司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领导干部人员占据的比例一直非常大,受处分人数最多。目前,各单位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都有相关的制度,然而,领导干部队伍却频频出事,这就迫切需要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措施,并探索新的办法和途径,来改进领导干部队伍的管理,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队伍建设。
4、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领导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对腐败分子的处罚力度,将对领导干部起到警示作用。为此,我们应从“查”和“处”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要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寻找违纪违法线索,提高查处案件的质量,及时查清腐败问题,做到对违纪违法者必须严肃追究。另一方面要加大处罚力度。首先按照党纪、政纪的规定,从严从重惩处腐败分子;同时还要按照市场规则,运用经济手段,加重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使其名利双失。要坚持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惩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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