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课程录播教室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课程录播系统的正常运行,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学校录播教室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临时使用录播教室需提交书面申请,到教务处办理审批,以便于安排教室的使用。录播教室原则上不借用;外单位人员、其他部门人员参观、使用,须经学校校长室同意。
2.首次使用课程录播教室的教师,在使用之前参加录播教室使用培训课,或者请专业人员进行使用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方法。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范操作,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处理。老师要及时填写使用记录。
3. 每次上课前,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4. 严禁在电子白板上用非电子白板笔乱写乱画。学生不得在多媒体讲桌和控制台上试用各种设备或更改系统设置,禁止播放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5. 参加录播教室活动的学生,要按照指导教师规定时间参加活动,不得擅自缺席或早退;不得带其他人员进入。
6.老师下课后,必须关闭投影仪,下午最后一节上课的老师必须关闭投影仪、电脑、实物展台,并切断电源,并将设备放回原处,切断电源,锁好多媒体柜。
7.未经允许,教师不得在录播服务器上安装或删除任何应用程序,避免系统出错;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到别处使用。如有违反规定而致使设备损坏的,要按学校的损坏公物规定赔偿。
8.教师录制的课程内容和其它有用信息请自行妥善保存,避免造成损失。
9. 录播教室要保持整洁安静。严禁吸烟、吃零食,严禁在教室内打闹或大声喧哗,严禁带食物、饮料进入,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擅自开窗,不在录播教室桌椅、墙壁上乱贴乱画。上课教师在上课结束后,要清理多媒体设备柜(讲桌)、黑板的卫生。 10.录播课程结束后,管理员需关闭设备及电源,锁好门窗,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全自动录播教室管理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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