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时候,如果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我们是可以进⾏维权的,在维权的道路上我们最开始的⽅法是协商,那么我们可以有哪种⽅法来进⾏协商?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消费维权协商和解⽅法是是什么协商和解的定义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协商,在⾃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民提起诉讼。\"此条第1项规定,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便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协商和解的步骤
在实践中,协商和解可以在其权益受到侵犯时,带上有关证据,如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以及受损失证据,找到经营者,向其负责⼈或者主管解决纠纷的部门说明情况,并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如果经营者觉得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合理,就会接受。如果经营者觉得消费者的要求过⾼,就会要求消费者降低其要求。经过⼀番\"讨价还价\"后,达成⼀个双⽅都愿意接受的协议时,争议就解决了。
协商和解应坚持协作和平等原则,
协作原则。要求消费者与经营者在融洽的⽓氛中,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的精神,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弄清事实,分清责任,⾃愿地达成协议,避免只从⾃⼰⼀⽅的利益出发,坚持已见,互不相让。平等原则。消费者和经营者要在平等的前提下⾃⾏协商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决不允许任何⼀⽅凭借某种势⼒,以强凌弱,以⼤压⼩,享有特权,获得不平等的利益。
在协商和解时,消费者应注意以下问题
针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理拒绝消费者协商和解建议的⾏为,消费者应⽴即采取措施,⽤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问题。即可⽤投诉、申诉或仲裁、起诉⼿段解决纠纷。如果经营者的故意拖延和⽆理拒绝,致使消费者财产损失扩⼤的,经营者除了应当满⾜消费者正常要求外,还应当就扩⼤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经营者故意推卸责任,认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产⼚家的事,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家交涉的⾏为,按《消费者权益保》第40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因商品缺陷造成⼈⾝、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者要求赔偿。属于⽣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因此,当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如经营者推卸责任,认为是⽣产⼚家的问题,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家交涉时,消费者应当有⾃我保护意识,不能挟在中间让⼚家和经营者当\"⽪球\"踢。要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切实维护⾃⼰的合法权益。
针对经营者以店堂通知、声明、告⽰为由,拒不承担责任的⾏为,按《消费者权益保》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等⽅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效。\"因此,当消费者因商品质量和服务问题与商家交涉、协商时,千万不能为其店堂内服务规则或商品销售告⽰所约束,这些服务规则与法⽆据,没有法律效⼒,应视为⽆效规则。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当我们的权利在受到侵害的时候,在进⾏维权的时候可以进⾏协商,⾸先我们可以找到经营者,双⽅如果⽆法协商解决的话,可以到相关部门进⾏投诉,或者到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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