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我公司中标承建的XX建设工程k0+300-k1+060段道路已在2015年1月18日通车,k0+000—k0+300段于2015年2月18日进场施工,但因政策性问题于2015年3月30日开始停工,直到2016年4月6日再次进场施工,所以在这12个月的时间内,我公司对已通车道路的保洁,对无法施工段的围护、养护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还有在这段时间内的民工、管理人员及机械的待工也付出了不少的资金,现将具体应补偿项目汇报如下,望业主单位能依据我们付出项目给予审核补偿为盼,请批复!
应补偿的项目详见附件. 此 报告
XX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0日
应补偿项目清单
一、日常养护:243天×4工×100元/工日=9.72万元 二、管理人员待工费用:5人×12个月×5000=30万元 三、挖机费用:2台×1。5个月×2.3万=6.9万元 四、镐头机费用:2台×1.5个月×4万=12万元 五、装载机费用:1台×1.5个月×1万=1.5万元 六、大型自卸汽车:2辆×1。5个月×2。4万=7.2万元
合计应补偿费用:60。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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