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了一节有趣的管理数学课,老师幽默顽皮,颇不像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甚至在自我介绍时,课件上打着廖飞博士,而他调皮的说:“不好意思,我现在是博士后了。”随后发出一阵奸笑,我等皆笑趴,无语海海。
他有意思的地方是给我们一道有意思的数学题,题目大致如下:大洋购物广场十一搞促销,满400送400元。某女生宿舍俩室友mm经不住诱惑,决定去大洋购物。室友A花了599元买了一件连衣裙,得到400元购物券一张,室友B用这张购物券家自己的399元现金买了一件799元的衣服。室友A多出的199元和室友B多出的399元又兑换出一张400元的购物券。现在俩姐妹决定以200元的价格出售给第三者。但是她们很纠结,不知道怎么分这200元。
这个问题貌似简单,实际很难搞定。我们做了好久也没有统一答案,连老师都无语。大致有如下几种解答。
1.最后一张奖券,A贡献199元,算200元;B贡献399元,算400元。这样按照比例,A应得到200×(200÷600)≈67元,B则是得到133元。
2.从出资来看,A共贡献599元,算作600元;B贡献399元,算400元。则按照比例,A应得到200×(600÷1000)=120元,B则是得到80元。
3.从总出资来看A、B共出资约1000元,得到的物品价值为1400元。则折扣为1000/1400,A、B皆应享受同样的折扣,则A得到价值599元的衣物应支出约600×(1000÷1400)≈428元,而实际支出为599元,则A应得到(599—428=171)元;而B同理则应支出171元,而200元奖券俩人平分。综合下来,A应得271元,B则应该再拿出71元给A。
4.在算总出资的基础上,其实B拿了A的奖券,就是相当于B向A借了400元,则就应该是B给A71元的基础上,再给A400元现金,因为她们之间已经构成了债务关系。
上面大概是我们做出来的,最后一种是我的解答。很荣幸我上了黑板解答,但是我没有勇气写出B支付A471元,就说把钱都给A。
老师的答案更是让我们无语,惊悚啊!分类讨论,是我们中学时经常使用的数学思想,老师也使用了,可是分类的标准却让我们抓狂。估计要是在中学,有人这么游戏严肃的数学学科,估计数学老师要气趴。
他分类的标准为俩人的关系:亲姐妹、好姐妹、一般的姐妹、坏姐妹。我们纠结啊,数学题还带这样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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