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办学实际,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为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的环节质量。进一步加强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和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确保本届毕业实训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经学院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毕业实训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院成立毕业实训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组及成员
领导小组组长:曾文章
副组长:苏国柱 曹志平 洪少春
成 员:洪少辉 卓兴良 刘亦斌 颜星华 林让起 林小龙 苏瑞典 陈忠 王帮泉 王玉国 刘玉昌 邓腾树 相关专业校外实训基地负责人
2、领导组工作职责
(1)对毕业实训工作进行组织领导。 (2)协调专业之间的实训工作。 (3)检查、督导实训工作的完成情况。
(4)及时研究实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指导老师上报的实习实训中学生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方法指导并解决。
3、按专业成立专业实训指导小组 (1)专业实训指导小组的组建
专业实训指导小组组长由专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应的专业教师组成。专科指导教师:13级国商46人分5个小组;13级旅管37人分4个小组;13级商英43人分5个小组。本科专业的指导老师原则上仍由论文指导教师负责。
(2)实训指导小组工作职责
①执行实训计划,做好实训前有关准备工作。
②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对学生实训中的业务和生活问题等提供咨询,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实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向学院及实训单位汇报基本情况。
③认真指导学生实训,严格要求,不得放任自流,至少每周与学生联系一次(通过电话、邮件、在线交流工具等渠道),并做好相关记录。
④组织学生做好实训总结报告、专题总结和小组鉴定,批阅实训专题报告,评定实训成绩并撰写书面评语等实训相关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⑤对实训工作的指导情况进行总结。 (3)实训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根据专业实习大纲的要求和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拟订专业实习队实习工作实施计划和时间安排,分配实习生的任务,并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争取对方更多的指导和帮助;
2、应围绕专业实习工作中心,为学生讲授专业实习大纲的内容,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并解答学生提出的实习疑难问题,督促和指导学生开展各种专业实习活动,写好专业实习的日记和专业实习报告;
3、加强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及时发现和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学生实习实训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理并上报实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中要坚持正面教育、引导;注意抓典型;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应及时处理,做好转化工作,严重者可责令其中止专业实习;
4、根据实习生的表现、专业实习报告的质量和考核结果,评定学生的专业实习成绩;要做好专业实习工作总结,并在实习结束的一周内写出书面的总结报告,填写有关表格,连同学生的专业实习成绩、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等材料上交实习生所在的二级学院保存备查。
4、成立实训工作队 (1)实训工作队的组建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实训工作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原则上由班长及学习委员担任)。根据专业的岗位群设立实训分队,分队成员按学号顺序组成,每个分队的人员数为5—10人左右,各分队设分队长1名,每个分队安排一名专业指导教师负责。
(2)实训工作队职责
①协助组织实训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各文件的组织学习、有关材料的领取和收集等。
②参与实训活动的计划、决策和具体实施方案的讨论。
③实训过程中发挥上传下达的沟通作用,主动了解关心本队成员的实训情况。
④协助做好实训总结鉴定工作。
(3)毕业实训单位安排坚持集中组织与分散自主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毕业生自主联系实训单位。
二、毕业实训准备工作要求
1、分两个校区召开毕业实训动员大会(时间另行通知),组织学习校(院)实训管理规定、应用科技学院毕业实训大纲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毕业实训方案的要求。
2、认真做好《泉州师院应用科技学院毕业生实训基本情况》的有关调查,参加集中实训的同学应同时准备自荐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交教务科,截至时间为2016年元月22日。
3、积极做好实训单位的自主联系工作,毕业生应持《介绍信——意见书》,“意见书”中的有关事项都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实训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是调查实训过程的基本情况,必须真实有效,还必须加盖实训单位的公章,或实训单位人力资源部的印章。
4、自主办理保险、体检等。 三、毕业实训的实施要求
1、本届毕业实训时间原则上规定为2016年元月25日至5月22日,实训期间可以不一定每周都进行,但总实训周数必须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训周数。
2、自主联系实训的同学,须于2016年3月20日之前提供《意见书》等证明材料,经指导老师认定、查实、登记。
参加集中实训的同学必须自觉服从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的组织安排,实训中原则上不谈报酬;
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同学可待升学考试后两周之内开始实训,但需自主联系实训单位。
3、参加实训之前,实训生本人须到教务科领取《实训手册》、《专业实习鉴定表》、《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等材料,并完成实训单位附加提出的准备事项。
4、实训过程中,实训生须自觉遵守学校及我院的实训相关管理规定,以周为单位,认真填写《实训手册》。
5、实训期间,每位实训生应主动与学院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院的各项通知。实训过程中每个月主动向校内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两次以上(通过电话、邮件、在线交流工具等渠道)。与实训指导教师进行讨论、咨询等交流,如实反映实习情况,若有需要变动实训单位的,应事先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并在“实训材料”中登记新的实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报实训指导教师,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与指导教师及学院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实训指导教师对所有问题应及时(一周内)给予明确回复。
6、实训过程中,学院将组织中期检查与监督工作,采用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检查方式有电话咨询和实地访问。
7、专科的毕业实训专题报告和本科的毕业实训总结报告撰写与指导的具体进程将由实训指导老师负责通知。
8、实训结束时,《专业实习鉴定表》、《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中由实训单位填写的有关事项应完整,并注意应使用钢笔、水笔或电脑打印,同时必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9、其它未尽事宜按指导老师要求执行 四、毕业实训总结工作要求
1、实训结束后,实训生应遵照学院通知(正式文件)的时间如期返校,参加实训总结鉴定工作。
2、以小组、班级为单位完成有关材料的收集,具体材料包括《实训工作手册》、《专业实习鉴定表》、《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实训专题总结》等,各种材料应按学号顺序(由小到大)加以整理,送交专业指导教师评阅审定成绩。专业指导教师将所指导学生的相关材料汇总交给专业主任。各专业应组织专业师生认真做好交流总结并书面总结报告,连同相关材料一起交教务科(依专业所在校区交到对应教务科)。
3、以班级为单位,根据《泉州师院应用科技学院专业实训考核办法(试行)》组织实训成绩评定,由院实训领导小组负责审核。
五、其他
1.在实训过程中,若遇到特殊情况或不可预见突发事件,实习生要及时与指导老师和辅导员联系,指导老师要及时指导,如无法解决要向领导组汇报研究解决。 2.附实训工作进度安排表,请师生依安排时间完成相关任务。
3.不详之处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泉州师院应用科技(航海)学院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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