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设施 -般规定
1、低压配电系统宜采用三级配电,宜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配电箱。
2、低压配电系统不宜釆用链式配电。当部分用电设备距离供电点较远,而彼此相距很近、容量小的次要用电设备,可采用链式配电,但每一回路环链设备不宜超过5台,其总容量不宜超过 10kW。
3、消防等重要负荷应由总配电箱专用回路直接供电,并不得接入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保护器。 4、消防泵、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混凝土输送泵等大型设备应设专用配电箱。
5、低压配电系统的三相负荷宜保持平衡,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
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6、用电设备端的电压偏差允许值宜符合下列规定:
6.1一般照明:宜为±10%额定电压; 6.2一般用途电机:宜为±5%额定电压; 6.3其他用电设备:当无特殊规定时宜为±5%额定电压。
施工临时用电配电箱施工及验收规范
1、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末级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根据需要,再设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末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宜超过30m。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供电;
动力末级配电箱与照明末级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3、用电设备或插座的电源宜引自末级配电箱,当一个末级配电箱直接控制多台用电设备或插座时,每台用电设备或插座应有各自独立的保护电器。
4、当分配电箱直接控制用电设备或插座时,每台用电设备或插座应有各自独立的保护电器。 5、户外安装的配电箱应使用户外型,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本规范附录A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P44,门内操作面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210 6、固定式配电箱的中心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1.4m〜1.6m,安装应平正、牢固。户外落地安装的配电箱、柜,其底部离地面不应小于0.2m。 7、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内应分别设置中性导体(N)、保护导体(PE)汇流排,并有标识;保护导体(PE)汇流排上的端子数量不应少于进线和出线回路的数量。
8、配电箱内断路器相间绝缘隔板应配置齐全;防
电击护板应阻燃且安装牢固。
9、配电箱内连接线绝缘层的标识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9.1相导体L1、L2、L3应依次为黄色、绿色、红色;
9.2中性导体(N)应为淡蓝色; 9.3保护导体(PE)应为绿-黄双色; 9.4上述标识色不应混用。
10、配电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铜排或铜芯绝缘导线,当釆用铜排时应有防护措施;连接导线不应有接头、线芯损伤及断股。
11、配电箱内的导线与电器元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导线端子规格与芯线截面适配,接线端子应完整,不应减小截面积。
12、配电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应通过保护导体(PE)汇流排可靠接地。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间
的跨接接地线应符合本规范表1的有关规定。
表1:配电柜门和框架间跨接接地线的最小截面积(㎜)
2
额定工作电流Ie(A) Ie ≤25 25<Ie≤32 32<Ie≤63 63<Ie 接地线的最小截面积 2.5 4 6 10 注:Ie为配电柜(箱)内主断器的额定电流。
13、配电箱电缆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底面,当采用工业连接器时可在箱体侧面设置。工业连接器配套的插头插座、电缆耦合器、器具耦合器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1918及《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 第2部分:带插销和插套的电器附件的尺寸互换性要求》GB/T 11919的有关规定。
14、当分配电箱直接供电给末级配电箱时,可采
用分配电箱设置插座方式供电,并应采用工业用插座,且每个插座应有各自独立的保护电器。 15、移动式配电箱的进线和出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16、配电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应承受外力,与金属尖锐断口接触时应有保护措施。 17、配电箱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7.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一分配电箱-末级配电箱;
17.2停电操作顺序为:末级配电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18、配电箱应有名称、编号、系统图及分路标记。 开关电器的选择
1、配电箱内的电器应完好,不应使用破损及不合格的电器。
2、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 以及短路、过负荷、接地故障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总配电箱、分配电箱进线应设置隔离开关、总断路器,当釆用带隔离功能的断路器时,可不设置隔离开关。各分支回路应设置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故障保护功能的电器。
2.2总断路器的额定值应与分路断路器的额定值相匹配。
3、总配电箱宜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 4、末级配电箱进线应设置总断路器,各分支回路应设置具有短路、过负荷、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电器。
5、末级配电箱中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和特性相适应。
6、剩余电流保护器的选择、安装和运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却作保护电器的一般要求》
GB/Z 6829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蚤装和运行》GB 13955的有关规定。
7、当配电系统设置多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时,每两级之间应 有保护性配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1末级配电箱中的剩余电流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 于30mA,分断时间不应大于0. Is;
7.2当分配电箱中装设剩余电流保护器时,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小于末级配电箱剩余电流保护值的3倍,分断时间不应大于 0.3s;
7.3当总配电箱中装设剩余电流保护器时,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小于分配电箱中剩余电流保护值的3倍,分断时间不应大于 0.5s。 8、剩余电流保护器应用专用仪器检测其特性,且每月不应少于1次,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9、剩余电流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不得继续使用。
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架空线路采用的器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施工现场架空线路宜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绝缘导线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I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GB/T 12527、《额定电压10kV架空绝缘电缆》GB/T 14049的有关规定;
1.2架空线路宜釆用钢筋混凝土杆,钢筋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掉块等明显缺陷. 2、电杆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2.1当电杆埋设在土质松软、流砂、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带时,应釆取加固杆基措施,遇有水流冲刷地带宜加围桩或围台;
2.2电杆组立后,回填土时应将土块打碎,每回填500mm应夯实一次,水坑回填前,应将坑内积水淘净;回填土后的电杆基坑应有防沉土台,培土高度应超出地面300mm。
3、施工现场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宜大于40m,空旷
区域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加大档距,但最大不应大于50m。
4、拉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1拉线应釆用镀锌钢绞线,最小规格不应小于35mm2 。
4.2拉线坑的深度不应小于1.2m,拉线坑的拉线侧应有斜坡;
4.3拉线应根据电杆的受力情况装设,拉线与电杆的夹角不宜小于45°,当受到地形限制时不得小于30。
4.4拉线从导线之间穿过时应装设拉线绝缘子,在拉线断开时,绝缘子对地距离不得小于2.5m。
5、架空线路导线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5.1 IkV〜10kV线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导线排列相序应为 L1、L2、L3 。
5.2 IkV以下线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导线排列相序应为L1、N、L2、L3、PE。
5.3电杆上的中性导体(N)应靠近电杆。若导线垂直排列时, 中性导体(N)应在下方。中性导体(N)的位置不应高于同一回路的相导体。在同一地区内,中性导体(N)的排列应统一。
6、施工现场供用电架空线路与道路等设施的最小距离应符 合表1的规定,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表1施工现场供用电架空线路与道路等设施的最小距离(m)
类 别 距 离 沿道路边敷设时距离道供用电绝缘线路电压等级 1kV及以下 10kV及以下 0.5 6.0 7.0 1.0 1.0 7.0 8.0 2.0 与施工现场道路 路边沿最小水平距离 垂直距离 与在建工程,包含脚手架工程 与临时建(构)筑物 跨越道路时距路面最小最小水平距离 最小水平距离 最小垂与10kV及以下 2.0 与220kV及以下 4.0 直距离 与500kV及以下 6.0 与外电电力线路 3.0 最小水与10kV及以下 与22OkV及以下 7.0 平距离 与500kV及以下 13.0 7、架空线路穿越道路处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最大允许通过高度警示标识。
8、架空线路在跨越道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不应有接
头。
直埋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直埋线路宜采用有外护层的铠装电缆,芯线绝缘层标识应符合下列规定:
1.1相导体L1、L2、L3应依次为黄色、绿色、红色; 1.2中性导体(N)应为淡蓝色; 1.3保护导体(PE)应为绿-黄双色; 1.4上述标识色不应混用。
2、直理敷设的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2.1在地下管网较多、有较频繁开挖的地段不宜直埋。
2.2直埋电缆应沿道路或建筑物边缘埋设,并宜沿直线敷设, 直线段每隔20m处、转弯处和中间接头处应设电缆走向标识桩。
2.3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7m;电缆 上、下、左、右侧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及宽度不得小于 100mm,上部应覆盖硬质保护层。直埋敷设于冻土地区时,电缆宜埋入冻土层以下,当无法深埋时可在土壤排水性好的干燥冻土 层或回填土中埋设。
2.4直埋电缆的中间接头宜采用热缩或冷缩工艺,接头处应采取防水措施,并应绝缘良好。中间接头不得浸泡在水中。
2.5直埋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腐 蚀介质场所及引出地面2.0m
高至地下0.2m处,应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应固定牢固,端口应有防止电缆损伤的措施,其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2.6直埋电缆与外电线路电缆、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当距离不能满足表1的要求时,应采取穿管、隔离等防护措施。
表1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m)
平行 交叉 0.5 0.5 2.0 0. 5 油管或易(可〉燃气管道 1.0 0. 5 下管沟 其他管道 0.5 0.5 躲开散水宽度 电缆与建筑物基础 — 电缆与道路边、树木主干、IkV以下架1.0 —电缆与IkV以上架空线杆塔基础 4.0 — 电缆直埋敷设时的配置情况 施工现场电缆与外电线路电缆 电缆与地热力管沟
2.7直埋电缆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其他方式敷设线路
1、以支架方式敷设的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1当电缆敷设在金属支架上时,金属支架应可靠接地;
1.2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及风雪等带来的荷载;
1.3电缆线路应固定牢固,绑扎线应使用绝缘材料;
1.4沿构、建筑物水平敷设的电缆线路,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2.5m;
1.5垂直引上敷设的电缆线路,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1处。
2、沿墙面或地面敷设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2.1电缆线路宜敷设在人不易触及的地方; 2.2电缆线路敷设路径应有醒目的警告标识, 2.3沿地面明敷的电缆线路应沿建筑物墙体根部敷设,穿越道 路或其他易受机械损伤的区域,
应采取防机械损伤的措施,周围环境应保持干燥; 2.4在电缆敷设路径附近,当有产生明火的作业时,应釆取防止火花损伤电缆的措施。 3、电缆沟内敷设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3.1电缆沟沟壁、盖板及其材质构成,应满足承受荷载和适合现场环境耐久的要求; 3.2电缆沟应有排水措施。
4、临时设施的室内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4.1室内配线在穿过楼板或墙壁时应用绝缘保护管保护;
4.2明敷线路应采用护套绝缘电缆或导线,且应固定牢固,塑料护套线不应直接埋入抹灰层内敷设;
4.3当釆用无护套绝缘导线时应穿管或线槽敷设。
电缆导管的加工与敷设
1、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锈蚀;塑料电缆管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2、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2.1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
2.2电缆管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2.3无防腐措施的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涂防腐漆。
3、电缆管的内径与穿入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5。
4、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
5、电缆管明敷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电缆管走向宜与地面平行或垂直,并排敷设的电缆管应排列整齐。
5.2电缆管应安装牢固,不应受到损伤;电缆管
支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管支点冋距不宜大于3m,非金属管支点间距不宜大于2m;
5.3当塑料管的宜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縮节;伸缩节 应避开塑料管的固定点。 6、敷设混凝土类电缆管时,其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冇沉陷。敷设低碱玻璃钢管等抗压不抗拉的电缆管材时,宜在其卜部设置钢筋混凝土垫层。电缆管在埋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6.1电缆管的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5m;在排水沟下方通过时. 距排水沟底不宜小于0.3m;
6.2电缆管宜有不小于0.2%的排水坡度。 7、电缆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7.1相连接两电缆管的材质、规格宜致; 7.2金属电缆管不应直接对焊,应采用螺纹接头连接或套管 密封焊接方式,连接时应两管口对准、连接牢固、密封良好,螺纹 接头或套管的长度不应小于电缆管外径的2. 2倍。采用金属软管
及合金接头作电缆保护接续管时,其两端应固定牢靠、密封良好;
7.3硬质弱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 1.1倍〜1.8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时套管两端应釆取密封措施;
7.4水泥管连接宜采用管箍或套接方式,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管箍应有防水垫密封圈,防止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7.5电缆管与桥架连接时,宜由桥架的侧壁引岀,连接部位宜采用管接头固定。
8、引至设备的电缆管管口位置,应便于与设备连接且不妨碍设备拆装和进出。并列敷设的电缆管管口应排列整齐。
9、利用电缆保护钢管做接地线时,应先安装好接地线,再敷设电缆;有螺纹连接的电缆管。管接头处,应焊接跳线,跳线截面应不小于30mm2。 10、钢制保护管应可靠接地;钢管与金属软管、金
属软管与设备间宜使用金属管接头连接,并保证可靠电气连接。
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1、电缆支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1钢材应平直,应无明显扭曲;下料偏差应在5mm以内,切口应无卷边、毛刺,靠通道侧应有钝化处理;
1.2支架焊接应牢固,应无明显变形;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5mm;
1.3金属电缆支架应进行防腐处理。位于湿热、盐雾以及有化学腐蚀地区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做特殊的防腐处理。
2、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可符合表1的规定,且层间净距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10mm, 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 加50mm。
表1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值
电缆电压级和类电、敷普通支架、吊架侨架(mm) 控制电缆明敷 120 200 6kV以下 150 250 电力 6kV〜10kV交联衆200 300 250 300 电缆 20kV-35kV 単芯 20kV〜35kV三芯 300 350 明敷 66kV〜220kV .每层330kV、500kV 350 400 电缆敷设于槽盆中 h+80 h+100 注h表示槽盆外売高度 3、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托架、支吊架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 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1水平安装的电缆支架.各支架的同层横档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偏差不应大于5mm;
3.2电缆沟内或建筑物上安装的电缆支架,应有与电缆沟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
3.3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向偏差不应大于10mm;
3.4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宜小于表2的规定。
表2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洶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
电缆敷设场所及其特征 垂直净距电缆沟 50 隧道 100 非通道处 200 电缆夹层 至少在一侧不小于800mm寛1400 公共廊道中电缆支架无闱栏防护 1500 厂房内 2000 无车辆通过 2500 厂房外 有车辆通过 4500 4、组装后的钢结构竖井.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共长度的 0.2%,支架横撑的水平误差不应大于其寛度的0.2%;竖井对角线的偏差不应大于其对角线长度的钢结构竖井全长应具有良好的电气导通性,全长不少于两点与接地网叮靠连接.全长大于30m时,应每隔20m〜30m増设明显接地点。
5、电缆桥架的规格、支吊跨距、防腐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6、电缆桥架在每个支吊架上的固定应牢固.连接板的螺栓应紧固,螺母应位于电缆桥架的外侧。电缆托盆应有可供电缆绑扎的固定点.铝合金梯架在钢
制支吊架上固定时,应有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7、两相邻电缆桥架的接口应紧密、无错位。 8、当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超过15m时.应有伸缩装置.其连接宜采用伸缩连接板;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设置伸缩装筮。
9、电缆桥架转弯处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该桥架上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
10、金属电缆支架、桥架及竖井全长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 一般规定
1、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査: 1.1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导管、电缆井、交叉跨越管道及直埋电缆沟深度、宽度、弯曲半径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通道应畅通、排水应良好,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应完整,隧道内照明、通风应符
合设计要求;
1.2电缆额定电压、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1.3电缆外观应无损伤,当对电缆的外观和密封状态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埋地电缆与水下电缆应试验并合格。外护套有导电层的电缆,应进行外护套绝缘电阻试验并合格;
1.4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宜低于0.15MPa;供油阀门应在开启位置,动作应灵活;压力表指示应无异常;所有管接头应无渗漏油;油样应试验合格; 1.5电缆放线架应放置平稳。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适应,敷设电缆的机具应检査并调试正常,电缆盘应有可靠的制动措施; 1.6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中间接头位置应避免设置在倾斜处、转弯处、交叉路口、建筑物门口、与其他管线交叉处或通道狭窄处;
1.7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
施;
1.8采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牵引机和导向机构应调试完好,并应有防止机械力损伤电缆的措施。 2、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隧道、电缆井和人井的防水层。
3、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 4、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额定电压、型号规格和长度应相同。 5、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
6、电缆各支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 不应大于表1的规定。
表1电缆各支点间的距离
电缆神类 全塑型 电力电缆 除全塑型外的中低床电缆 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 控制电缆 散没方式 水平(mm) 垂直(mm> 400 800 1500 800 1000 1500 3000 1000 注: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敷设沿支架能把电缆固定时,支点间的距离允许为800mm。 7、电缆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电缆最小弯曲半径
电缆型式 非铠装型、屏敝型软电缆 控制电缆 铠装型、铜屏蔽型 其他 无铝包、钢铠护套 橡皮绝缘 裸铅包护套 电力电缆 钢铠护套 塑料绝缘电力电无铠装 有铠装 缆 自容式充油(铅包)电缆 0.6/lkV铝合金导体电力电焜 注:1、表中D为电缆外径; 多芯 6D 12D 10D 单芯 10D 15D 20D 15D 12D 20D 15D 20D 7D • 13 -
2、本表中“0.6/lkV铝合金导体电力电缆”弯曲半径偵适用于无飽装或联锁 铠装形式电缆。
• 13 -
8、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9、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的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表3的规定,充油电缆总拉力不应超过27kN。
表3电缆最大牵引强度(N/㎜) 牵引方式 受力部位 2
牵引头 铜芯 70 铝芯 40 铅套 10 钢丝网套 铝套 40 塑料护套 7 允许牵引强度 10、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110kV及以上电缆或在较复杂路径上敷设时,其速度应适当放慢。
11、机械敷设大截面电缆时,应在施工措施中确定敷设方法、线盘架设位置、电缆牵引方向;校核牵引力和侧压力,配备充足的敷设人员、机具和通信设备。
12、机械敷设电缆时,应在牵引头或钢丝网套与牵
引钢缆之间装设防捻器。
13、110kV及以上电缆敷设时,转弯处的侧压力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无要求时不应大于3kN/m。
14、塑料绝缘电缆应有可靠的防潮封端;充油电缆在切断后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4.1在任何情况下,充油电缆的任一段应有压力油箱保持油压;
14.2连接油管路时,应排除管内空气,并采用喷油连接;
14.3充油电缆的切断处应高于邻近两侧的电缆;
14.4切断电缆时不得有金属屑及污物进入电缆。
15、电缆敷设前24h内的平均温度以及敷设现场的温度不应低于表4的规定。当温度低于表4规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
表4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
电缆类型 电缆结构 允许敷设最低温充油电缆 -10 様皮绝嫁电力电检皮或鳏氣乙煽—15 措护恋钢带铠装 -7 缆 刼料绝缘电力电—— 0 耐塞护套 -20 控制电缆 橡皮绝缘聚氯乙 聚氣乙烯绝缘聚-10 16、电力电缆接头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6.1并列敷设的电缆,其接头位置宜相互错开; 16.2电缆明敷接头,应用托板托置固定,电缆共通道敷设存在接头时,接头宜采用防火隔板或防爆盒进行隔离;
16.3直埋电缆接头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保护结构或外设保护盒。位于冻土层内的保护盒,盒内宜注入沥青。
17、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及时装设标识牌。
18、标识牌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8.1生产厂房及变电站内应在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处装设电缆标识牌;
18.2电网电缆线路应在下列部位装设电缆标识牌:
1) 电缆终端及电缆接头处; 2) 电缆管两端人孔及工作井处; 3) 电缆隧道内转弯处、T形曰、十字□、电缆分支处、直线段 每隔50m〜100m处; 18.3标识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且宜写明电缆型号、规格、起讫地点;并联使用的电缆应有顺序号,单芯电缆应有相序或极性标识;标识牌的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
18.4标识牌规格宜统一。标识牌应防腐,挂裝应牢固。
19、电缆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9.1下列部位的电缆应固定牢固:
1) 垂直敷设或超过30。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应固定牢固;
2) 水平敷设的电缆,在电缆首末两端及转弯、电缆接头的两 端处应固定牢固;当对
电缆间距有要求时,每隔5m〜 10m处应固定牢固。
19.2单芯电缆的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 19.3交流系统的单芯电缆或三芯电缆分相后,固定夹具不得构成闭合磁路,宜采用非铁磁性材料。
20、沿电气化铁路或有电气化铁路通过的桥梁上明敷电缆的金属护层或电缆金属管道,应沿其全长与金属支架或桥梁的金属 构件绝缘C
21、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 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22、装有避雷针的照明灯塔,电缆敷设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电气装置安装「•程 接地装置施「•及验收规范》GB 50169 的冇关规定。
6.3 电缆导管内电缆敷设
6.3.1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较大处宜埋电缆管时,应 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在下列地点,电缆应有足够机械强度的保
护管或加装保护罩:
1电缆进入建筑物、隧道.穿过楼板及墙壁处; 2从沟道引至杆塔、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 距地面高度2m以下的部分;
3有载重设备移经电缆上面的区段; 4其他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
6.3.2管道内部应无积水,且应无杂物堵塞。穿电缆时.不得损 伤护层,可釆用无腐蚀性的润滑剂(粉)。
6.3.3电缆导管在敷设电缆前.应进行疏通.淸除杂物“电缆敷 设到位后应做好电缆固定和管口封堵.并应做好管口与电缆接触 部分的保护措施。 6.3.4电缆穿管的位置及穿入管中电缆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交流単芯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 6.3.5在10%以上的斜坡排管中,应在标高较高一端的工作井 内设置防止电缆因热伸缩和重力作用而滑落的构件。
6.3.6工作井中电缆管口应按设计要求做好防水措施。
电缆构筑物中电缆敷设 1、电缆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宜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1.2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宜由上而下配置;但在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引入盘柜时,可由下而上配置。
1.3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 在不同侧成不同层的支架上。 2、并列敷设的电缆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3、电缆在支架上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1控制电缆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过两层;桥架上不宜超过
3.2交流三芯电力电缆,在普通支吊架上不宜超
过一层;桥架上不宜超过两层。
3.3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应布置在同侧支架上,并应限位、固定。当按紧贴品字形(三叶形)排列时,除固定位置外。其余应每隔一定的距离用电缆夹具、绑带扎牢,以免松散。
4、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不应小于 1m,交叉时不应小于0.5m,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保护措施。电缆通道应避开锅炉的观察孔和制粉系统的防爆门;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电缆不得平行敷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 5、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淸除杂物、盖好盖板。当盖板上方需回填土时,宜将盖板缝隙密封。
电缆附件安装 一般规定
1、电缆终端与接头制作,应由经过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
2、电缆终端与接头制作前,应核对电缆相序或极性。
3、制作电缆终端和接头前,应按设计文件和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做好检査,并符合下列规定:
3.1电缆绝缘状况应良好,无受潮;电缆内不得进水,充油电缆施工前应对电缆本体、压力箱、电缆油桶及纸卷桶逐个取油样,做电气性能试验,并应符合标准。
3.2附件规格应与电缆一致,型号符合设计要求。零部件应齐全无损伤,绝缘材料不得受潮;附件材料应在有效贮存期内,壳体结构附件应预先组装、清洁内壁、密封检査,结构尺寸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3.3施工用机具齐全、清洁,便于操作;消耗材料齐备,塑料绝缘表面的清洁材料应符合产品技
术文件的要求。
4、在室内、隧道内或林区等有防火要求的场所以及充油电缆施工现场进行电缆终端与接头制作,应备有足够消防器材。
5、电缆终端与接头制作时,施工现场温度、湿度与清洁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在室外制作6kV及以上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其空气相对湿度宜为70%及以下;当湿度大时,应进行空气湿度调节,降低环境湿度。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终端与接头施工时,应有防尘、防潮措施,温度宜为10P〜30P。制作电力电缆终端与接头,不得直接在雾、雨或五级以上大风环境中施工。
6、电缆终端及接头制作时,应遵守制作工艺规程及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7、附加绝缘材料除电气性能应满足要求外,尚应与电缆本体绝缘具有相容性。两种材料的硬度、膨胀系数、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等物理性能指标应接近。橡塑绝缘电缆附加绝缘应采用弹性大、粘接性能好的材料。
8、电缆线芯连接金具,应采用符合标准的连接管和接线端子,其内径应与电缆线芯匹配。间隙不应过大,截面宜为线芯截面的1.2倍〜1.5倍。采取压接时,压接钳和模具应符合规格要求。 9、三芯电力电缆在电缆中间接头处,其电缆铠装、金属屏蔽 层应各自有良好的电气连接并相互绝缘;在电缆终端头处,电缆铠装、金属屏蔽层应用接地线分别引出,并应接地良好。交流系统单芯电力电缆金属层接地方式和回流线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
10、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
・29 .
66kV及以上电力电 缆的接地线材质、截面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1电缆终端接地线截面
接地线裁血 16及以下 接地线截面可与芯线截16-120 16 150及以上 25 11、电缆终端与电气装置的连接,应符合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9的有关规定及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12、控制电缆不应有中间接头。 安装要求
1、制作电缆终端与接头,从剥切电缆开始应连续操作直至完成,应缩短绝缘暴露时冋。剥切电缆时不应损伤线芯和保留的绝缘层、半导电屏蔽层.外护套层、金属屏蔽层、铠装层、半导电屏蔽层和绝缘层剝切尺寸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附加绝缘的包 绕、装配、热缩等应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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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kV及以上交联电缆终端和接头制作前应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对电缆进行加热矫宜。
3、电缆终端的制作安装应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做好导体连接、应力处理部件的安装,并应做好密封防潮、机械保护等措施,电缆终端安装应确保外绝缘相间和对地距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9的有 关规定。
4、交联电缆终端和接头制作时,电缆绝缘处理后的绝缘厚度及偏心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绝缘表面应光滑、清洁,防止灰尘和其他污染物黏附。绝缘处理后的工艺过盈配合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绝缘屏蔽断口应平滑过渡。
5、交联电缆终端和接头制作时,预制件安装定位尺寸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耍求,在安装过程中内表面应无异物、损伤、受潮;橡胶预制件采用机械现场扩张时,扩张持续时间和温度应符合产品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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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要求。
7.2.6电缆导体连接时.应除去导体和连接管内壁油污及氧化 层。床接模具与金具应配合恰当,压缩比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 要求。压接后应将端子或连接管上的凸痕修理光滑,不得残留 毛刺。 7. 2.7三芯电缆接头及单芯电缆直通接头两侧电缆的金属屏蔽 层、金属护套、铠装层应分别连接应好,不得中断.跨接线的截面应 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且不应小于本标准表7. 1. 10接地线截面 的规定。直埋电缆接头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金属护层应做防腐、 防水处理。
7.2.8电力电缆金属护层接地线未随电缆芯线穿过互感器时•接 地线应直接接地;随电缆芯线穿过互感器时,接地线应穿冋互感器 后接地。 7.2.9单芯电力电缆的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等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箱体应安装牢固、密封良好,标识应正确、淸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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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单芯电力电缆金属护层采取交叉互联方式时,应逐相进行导通测试,确保连接方式正确;护层保护器在安装前应检测合格。
11、铝护套或铅护套电缆铅封时应清除表面氧化物及污物; 搪铅时间不宜过长,铅封应密实无气孔。充油电缆的铅封应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封堵油,第二次成形和加强,高位差铅封应用环氣 树脂加固。塑料电缆可采用自粘带、粘胶带、胶粘剂、环氧泥、热收缩套管等密封方式;塑料护套表面应打毛,粘接表面应用溶剂除去 油污,粘接应良好。电缆终端、接头及充油电缆供油管路均不应有渗漏。
12、充油电缆线路有接头时,应先制作接头;两端有位差时,应先制作低位终端头。
13、充油电缆终端和接头包绕附加绝缘时,不得完全关闭压力箱。制作中和真空处理时,从电缆中渗出的油应及时排出.不得 积存在瓷套或壳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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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机械
1、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 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串联接地。 3、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应装设安全保护罩。 4、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发电机式直流电焊机械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5、电焊把钳绝缘应良好。
6、施工现场使用交流电焊机时宜装配防触电保护器。
7、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电缆应绝缘良好,其长度不宜大于5m。
8、电焊机的二次线应采用橡皮绝缘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宜大于30m,不得釆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 的地线。
9、使用电焊机焊接时应穿戴防护用品。不得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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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明
1、照明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1需要夜间施工、无自然采光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办公、生活、生产辅助设施,道路等应设置一般照明;
1.2同一工作场所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分区采用一般照明或混合照明,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
2、照明种类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2.1工作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
2.2在坑井、沟道、沉箱内及高层构筑物内的走道、拐弯处、安 全出入口、楼梯间、操作区域等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2.3在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应根据航行要求设置障碍照明。 3、照明灯具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3.1照明灯具应根据施工现场环境条件设计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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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选用防水型、防尘型、防爆型灯具;
3.2行灯应釆用HI类灯具,采用安全特低电压系统(SELV),其额定电压值不应超过2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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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行灯灯体及手柄绝缘应良好、坚固、耐热、耐潮湿,灯头与灯体应结合紧固,灯泡外部应有金属保护网、反光罩及悬吊挂钩, 挂钩应固定在灯具的绝缘手柄上。
3.4严禁利用额定电压220V的临时照明灯具作为行灯使用。 3.5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系统(SELV)供电的 照明装置,且电源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列特殊场所的安全特低电压系统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 于 24V;
a、金属结构构架场所; b、隧道、人防等地下空间;
c、有导电粉尘、腐蚀介质、蒸汽及高温炎热的场所。 2)下列特殊场所的特低电压系统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12V: a、相对湿度长期处于95%以上的潮湿场所; b、导电良好的地面、狭窄的导电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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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为特低电压照明装置供电的变压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采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不得使用自耦变压器。 b、安全隔离变压器二次回路不应接地。
3.7行灯变压器严禁带入金属容器或金属管道内使用。 3.8照明灯具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照明开关应控制相导体。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导体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b、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
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铛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电气接地装置 基本规定
1、接地装置的安装应由工程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及新材料时,应经过试验及具有国家资质的验证评定。
3、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在覆盖前相关单位应做检查及验收并形成记录。
4、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
4.1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 4.2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4.3箱式变电所的金属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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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4.5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4.6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护管及二次电缆屏蔽层。
4.7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4.8变电所(换流站)构、支架。
4.9装有架空地线或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杆塔。
4.10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栓。 4.11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5、需要接地的直流系统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1能与地构成闭合回路且经常流过电流的接地线应沿绝缘垫板敷设,不应与金属管道、建筑物和设备的构件有金属的连接。
5.2在土壤中含有在电解时能产生腐蚀性物质的地方,不宜敷设接地装置,必要时可采取外引式接地装置或改良土壤的措施。
5.3直流正极的接地线、接地极不应与自然接地极有金属连接;当无绝缘隔离装置时,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6、各种电气装置与接地网的连接应可靠,扩建工程接地网与原接地网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少于两点连接。
7、包括导通试验在内的接地装置验收测试,应在接地装置施工后且线路架空地线尚未敷设至厂(站)进出线终端杆塔和构架前进行,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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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高土壤电阻率地区的接地装置,在接地电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由设计确认采取相应的措施,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9、附属于已接地电气装置和生产设施上的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 9.1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和配电装置上的电气测量仪表、继电器和其他低压电器的外壳。
9.2与机床、机座之间有可靠电气接触的电动机和电器的外壳。 9.3额定电压为220V及以下的蓄电池室的金属支架。 10、接地线不应作其他用途。
接地装置的选择
1、各种接地装置利用直接埋入地中或水中的自然接地极,可利用下列自然接地极:
1.1埋设在地下的金属管道,但不包括输送可燃或有可爆炸物质的管道。
1.2金属井管。
1.3与大地有可靠连接的建筑物的金属结构。
1.4水工构筑物及其他坐落于水或潮湿土壤环境的构筑物的金属管、桩、基础层钢筋网。
2、交流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可利用下列接地极接地:
2.1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梁、柱。
2.2生产用的起重机的轨道、走廊、平台、起重机与升降机的构架、运输皮带的钢梁、电除尘器的构架等金属结构。
3、发电厂、变电站等接地装置除应利用自然接地极外,还应敷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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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人工接地极为主的接地网,并应设置将自然接地极和人工接地极分开的测量井。对3KV~10KV的变电站和配电所,当采用建筑物基础中的钢筋网作为接地极且接地电阻满足规定值时,可不另设人工接地。
4、接地装置材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4.1除临时接地装置外,接地装置采用钢材时均应热镀锌,水平敷设的应采用热镀锌的圆钢和扁钢,垂直敷设的应采用热镀锌的角钢、钢管或圆钢。
4.2当采用变通带、铜绞线、铜棒、铜覆钢(圆线、绞线)、锌覆钢等材料作为接地装置时,其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 4.3不应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或接地线。
5、接地装置的人工接地极,导体截面应符合热稳定、均压、机械强度及耐腐蚀的要求,水平接地极的截面不应小于连接至该接地装置接地线截面的75%,且钢接地极和接地线的最小规格不应小于表1和表2所列规格,电力线路杆塔的接地极引出线的截面积不应小于500mm2。
表1钢接地极和接地线的最小规格
种类、规格及单位 圆钢直径(㎜) 截面积(mm) 扁钢 厚度(㎜) 角钢厚度(㎜) 钢管管壁厚度(㎜) 4 2.5 2.5 4 4 3.5/2.5 2地上 8 48 地下 8/10 48 注:1、地下部分圆钢的直径,其分子、分母数据分别对应于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站的接地网;
2、地下部分钢管的壁厚,其分子、分母数据分别对应于埋于土壤和埋于室内混凝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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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中。
表2铜及铜覆钢接地极的最小规格
种类、规格及单位 铜棒直径 铜排截面积(mm)/厚度(㎜) 铜管管壁厚度(㎜) 铜绞线截面积(mm) 铜覆圆钢直径(㎜) 铜覆钢绞线直径(㎜)
22地上 8 地下 水平接地极8 垂直接地极15 50/2 2 50 8 8 50/2 3 50 10 10
铜覆扁钢截面积(mm)/厚度(㎜) 248/4 48/4 注:1、裸铜绞线不宜作为小型接地装置的接地极用,当作为接地网的接地极时,截面积应满足设计要求;
2、铜绞线单股直径不应小于1.7㎜;
3、铜覆钢规格为钢材的尺寸,其铜层厚度不应小于0.25㎜。
6、接地极用热镀锌钢及锌覆钢的锌层厚度应满足设计的要求。 7、低压电气设备地面上外露的连接至接地极或保护线(PE)的接地线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低压电气设备地面上外露的铜接地线的最小截面积
名 称 明敷的裸导体 绝缘导体 电缆的接地芯或与相线包在同一保护外壳内的多芯导线的接地芯 最小截面积(㎜) 4 1.5 1 8、严禁利用金属软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低压照明网络的导线铝皮以及电缆金属护层作为接地线。
9、金属软管两端应采用自固接头或软管接头,且金属软管段应与钢管段有良好的电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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