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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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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审核: 文件编号: 版 次: 页 次: ODXZ201603001 A/1版 1/3页 核准: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公务车辆,有效使用公务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公司的公务用车统一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人事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

第4条 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附表),经总经理核准后交人事行政部调派。

第5条 无驾驶证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驾驶证在实习期内的人员只能驾驶有实习标志的车辆,实习期未满1年的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上高速。

第6条 车辆钥匙由警卫室执勤的警卫员保管,出车时将总经理核准后的《公务用车申请单》交警卫员处领取钥匙,无《公务用车申请单》警卫员有权不给车辆钥匙。返回公司时交还给警卫员。

第7条 当次驾驶员出车前在警卫处按照车牌号码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附表)中相关信息并核对车辆里程数与上次记录的里程数是否相符,如有不符时,需立即告知警卫员,待警卫员核对并记录下实际里程数后方可用车,车辆返回公司时再填写剩下的相关信息。

第 车辆每次使用完毕需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 第9条 车辆加油卡由人事行政部保管,人事行政部负责对每辆车做好加油记录,并时常对车辆油表进行检查。

第10条 人事行政部相关人员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车辆使用登记表》记录不清、不全或者未登记的情况,必须追查当班警卫员和当次用车人员,如原因在于警卫员,按照公司规定另行处理;如原因在于用车人员,经三次劝告仍不履行职责的,停止其用车资格。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11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附表)。

第12条 使用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经总经理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调派。人事行政部依重要性顺序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

管理文件 车辆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 次: 页 次: ODXZ201603001 A/1版 2/3页 编制: 审核: 核准: 2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下班过后用车上班时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 请,以便于安排。

第13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14条 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机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油量不够、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告知人事行政部,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5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公车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6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通规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7条 驾驶员和用车人应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干净整齐,外观良好。禁止在车内吸烟和乱扔果皮纸屑,如因特殊情况造成车内肮脏不堪,需清洗后交还公司警卫处。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1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9条 车辆维修、保养 (1) 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公司指定单位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2)车辆保养标准:车辆行驶至5000公里或三个月。

(2)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第一时间通知人事行政部。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20条 公司承险单位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电话为95505。 第21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

第22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23条 出车时发生保险索赔事件,人事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4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员全部承担,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管理文件 车辆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 次: 页 次: ODXZ201603001 A/1版 3/3页 编制: 审核: 核准: (3)酒后驾车。

第25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驶证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因用车人要求驾驶员按照指定方向或速度驾驶(如闯红灯、超速),其罚款由用车人和驾驶员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驾驶员负担。人事行政部负责每月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6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事故,遵照以下事项:

(1)先拨打120,急救伤患人员。 (2)再拨打122电话报警。

(3)然后拨打保险公司电话95505报案或联系公司。 (4)尽量寻找现场目击证人,并记下姓名、电话、住址。

(5)现场查勘,记下事故现场的时间、地点、人、车、物5大要素。 第27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驾驶员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驾驶员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29条 车辆过路费、停车费、过桥费所产生的凭证,驾驶员需在凭证背面签上姓名方可实报实销。如到达目的地有多条线路可选且时间充足的情况下,需选择过路费少或无过路费的,否则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第八章 附则

第30条 本制度经公司领导核准并公布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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