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档案的标准管理规程
一、目 的:制订本标准的目建立设备档案的标准管理规程,保证本公司设备具有完整、规范的档案
二、适应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设备档案的管理。
三、职 责:
设备管理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四、内容和要求:
4.1 设备正式移交给使用部门运转使用后,应根据对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并登记在设备总台帐,分类台帐及设备明细表上。
4.2 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购置价值(包括出厂价、运杂费、修理费等)在800元以上的设备为固定资产,不具备以上条件的设备为低值易耗设备。
4.3 设备使用部门应对每台固定资产设备建立设备卡片、设备台帐并编辑成册,对低值易耗设备单独作表登记。
4.4 部门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核对帐、卡、物,必须做到帐、卡、物项目内容相符。
4.5 主要生产设备转入固定资产的同时,即应按单台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档案分别由
设备使用部门保存。
4.6 设备档案是设备从出厂到报废整个过程中,设备管理、使用、维修等环节,有关凭证、记录和数据资料的总括,同时以日设备使用、保养、修理、改造、更新报废的依据。设备管理人员要重视设备资料的建立、健全、检查和整理工作。
4.7 设备技术档案资料内容
4.7.1 原始技术资料:出厂装箱单、出厂合格证、出厂精度、性能检测记录、购置申请单、设备选型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设备订货合同、使用说明书、随机图纸、图册、设备装配总图及安装、吊装示意图、施工图、设备润滑图和开箱验收单。
4.7.2 设备履历卡片:设备名称、编号、生产厂、铭牌、能力、主要技术参数、所在车间、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件(台)数及变更记录。
4.7.3 易损配件清单。
4.7.4 安装调试记录、运行使用记录、维修记录、事故记录、验证记录、润滑记录等。
4.7.5 设备改造的论证、技术鉴定。
4.7.6 设备操作维护规程、设备完好标准。
4.7.7 设备封存单、设备报废单。
4.8 设备调拨时,技术档案应随机调入调出,报废设备的档案材料,有价值部分应由
公司资料室保存。
4.9 设备技术档案要有设备员管理,公司内技术人员查阅时要经部门领导同意,档案不应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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