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允许或诱导非参保个人以参保人名义住院的,将应当由参保个人自付、自费的医疗费用申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
2、挂床住院或将可门诊治疗的参保个人收治住院的。
3、采用为参保个人重复挂号、重复或无指征治疗、分解住院等方式过度医疗或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的。
4、违反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或用药品种规定,以超量用药、重复用药、违规使用有特殊的药品,或以分解、更改处方等方式为参保个人配药的。
5、将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合并到定点医疗机构费用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的。
6、协助参保个人套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或统筹基金的。
7、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的。
8、弄虚作假,以虚报、假传数据等方式套取医疗保险基金或个人账户基金的。
9、将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医疗服务设施或生活用品、保健滋补品等费用串换为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申请医疗保险结算,套取基金支付的。
10、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虚假医疗费票据报销的。
11、其他违保险相关规定,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
一、医疗保险的定义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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