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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_5个新量刑标准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介绍卖淫5个量刑标准: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多次介绍卖淫或者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等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卖淫嫖娼的认定标准如下:

1、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

2、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3、非出于自愿,而是受到强迫、胁迫或引诱与嫖娼者发生了性行为。

组织卖淫嫖娼被拘留的处理流程如下:

1、由机关逮捕并处以拘留处理。机关应当通过询问,查证确定案件情形,通过情节严重程度不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确定行为人嫖娼行为的,一般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嫖娼的认定方式包括以下:

1、犯罪嫌疑人的申述。在陈述中,指认为嫖客,与其发生性关系。同时,之间有金钱交易关系;

2、民警的抓获记录。由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

3、其他证据诸如遗留现场的物证,都是证明卖淫嫖娼案件的证据。

综上所述,介绍卖淫5个量刑标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多次介绍卖淫或者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等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数罪并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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