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具有的特点:
1、没收财产是一种刑罚方法;
2、没收财产是附加刑;
3、没收财产由人民根据法律的规定适用;
4、没收财产的方式有选科式、并科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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