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本课程主要是针对中职学生的个人才艺、素养及涵养的学习和训练,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来培养出高素质的中职毕业生。
二、课程的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该使学生能掌握一些基本的音乐常识和合唱知识,以及树立起正确的审美观,懂得如何欣赏音乐带来的美学。
三、考核评定方法
第一学期以现场抽歌曲演唱的方式进行考试,并在学生中选出三到四名平时在此课程教
学中表现较出色的学生担任现场考官,学生打出的平均成绩占40%,教师打出的成绩占40%,平时成绩占20%。
第二学期笔试。笔试成绩占80%,平时成绩占20%。
四、课程内容
(一)课程主要内容
第一单元《音乐的基础知识》
通过本单元学生,让学生能基本掌握音乐的相关知识点。如:音的产生与性质、音的记谱法、歌唱的方法与技巧等,为以后更深入的学习打好基础。
第二单元《单旋律歌曲》
通过学习歌曲的演唱,做到音色、节奏的统一,让学生走入从一个人唱到一个团队唱的过程,在演唱过程中去体会如何协调音色的问题。同时要懂得如何分析乐曲快与慢、强与弱所表达的意思,最后能做到理解歌曲含义,并富有感情的歌唱。
第三单元《合唱歌曲》
在学生掌握了基本的演唱技巧后,就可以进行各种合唱的形式。首先进行的是多声部的练习,通过学习让学生明白合唱的一些基本要求以及合唱的精髓所在。循序渐进的对合唱形式和合唱难度进行调整,逐渐教唱一些难度较大的、合唱形式多样的歌曲,从而提高学生的合唱水平。同时也为第一学期中“一二·九”合唱比赛作好准备。
第四单元《音乐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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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元的学习主要是为了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及内涵、素养。通过对“中国乐曲”、“外国乐曲”以及“器乐乐曲”的学习,积累更多的知识,了解各种音乐的创作背景、作家简介、民俗民风,从多方面入手去了解音乐、学习音乐、欣赏音乐。
五、教学课时分配
课程总学时:72课时 第一学期
第1周至第2周,进行第一单元《音乐的基础知识》的教学,4课时;
第3周至第8周,进行第二单元《单旋律歌曲》的教学,12课时; 第9周至第18周,进行第三单元《合唱歌曲》的教学,20课时; 第二学期
第1周至第6周,进行第四单元《中国部分乐曲》欣赏的教学,12课时; 第7周至12周,进行第四单元《外国部分乐曲》欣赏的教学,12课时; 第13周至18周,进行第四单元《器乐乐曲》欣赏的教学,12课时。
梁乐天 201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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