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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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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

【摘 要】:中国农村,由于人口基数大,农民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加之现行的法规对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约束性,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压力越来越大。同时在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又有许多新特点,怎样才能解决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呢?现实的做法是在继续发挥农业部门对劳动力蓄水池作用的基础上,加快城镇化进程,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实现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 转移 就业

【目 录】

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农村经济改革极大的激发了广大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使农业劳动生产率得到了迅速提高.但同时伴随着中国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农业新 技术的推广及应用,中国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激活了农民的经济意识,许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由农业向非农业转移.通过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不仅使中国农村的人地矛盾得到了缓解,提高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和农业的发展,而且对中国的整个经济建设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但由于中国人口基数过大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的不平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目前仍面临许多困难,影响了农村现代化和农村建设的步伐

据统计,我国目前约有4.6亿农村劳动力,其中农业资源能容纳1.3亿,乡镇企业已容纳l.3亿,外出务工经商约5000万,从事多种经营约2000万,剩余劳动力约l.3亿。此外,每年还将新增加农村劳动力1600万。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我国目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一关于研究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理论

美国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创立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二元结构模型”,刘易斯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一种二元经济结构,即这些国家的经济结构由传统的农业部门和现代工业部门组成。在传统农业部门,生产的基础只能是有限扩展的土地面积,另一方面,农业社区人口持续快速增长,劳动力严重过剩,处于不充分就业和隐蔽性失业状态,农民收入仅能维持较低的生活水平。而工业部门的扩张又为农业劳动力提供无限供给保障的可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将逐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城市工业部门的转移,二元经济结构逐步向一元化转变。

后来美国耶鲁大学教授费景汉和拉尼斯,二人提出了以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为核心、重视技术变化的“费一拉尼斯二元机构”模型。

美国经济学家托达罗等在1907年发表的《人口流动、失业和发展:两部门分析》一文中创立了著名的托达罗模型“城乡预期收入差异论’,模型认为:导致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的因素和基本动力是城乡实际收入的差异、成本与受益的比值、心理因素、预期城乡工资差异、城市就业概率在农业劳动力转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制约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因素

1我国农村人口的持续增长

由于中国人口年龄结构正由成年型向老年型过渡,15~19岁年龄组的劳动适龄人口比重在逐年上升 农村也遵循这一规律正在发生变化。据有关学者预测,劳动力人口比重上升之势将一直持续到2020年方有下降之势,但总量的增加仍将持续到2025年。显然,

这种年龄结构将使农业劳动力的供给量日趋增大。另外,考虑出生人口增长、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土地制度的完善和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城市发展对耕地占用和沙漠化对耕地的吞食等因素,将会有更多的劳动力从农村释放出来。农村适龄劳动力人数不断增加造成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剩超过了城市劳动密集型工业所能吸收量。从而制约了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

2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影响了其向第二、三产业的转移。

托达罗认为导致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的因素和基本动力是城乡实际收入的差异、成本与受益的比值。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由于受教育程度低制约了其预期收入的增加。2001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对全国30个省(区、市)6万多农户、18万多农村劳动力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初中及以下程度劳动力的比重高达87.8%,在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13.6%。而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是与工业化和城市化相伴而生的,大多属于现代经济部门,对人力资本要求较高。我国广大农村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均相当落后,受到专门技能训练的劳动力比重低,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和速度,边际收益率决定的,在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的情况下,农民收入只可能保持农村劳动力只能朝建筑、运输等行业转移。

3针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劳动力市场发展不完善

由于针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劳动力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导致农村剩余劳动累获取就业信息的通道不畅,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的组织化程度还不高,外出就业以依托传统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为主,大都是自发的,由职业介绍部门组织安排外出工作的很少。

现行的户籍及土地制度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1)我国现行的城乡隔离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虽然有所改革,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

城乡居民在社会地位、身份、就业、住房、补贴、劳保、福利等方面仍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农村劳动力流入城镇,在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约束下,他们无法取得与当地市民平等竞争的权力和平等待遇,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在城镇不能长期稳定地就业,致使相当部分的劳动者在城镇干几年后又回流到农村,形成逆向转移。

(2)土地承包流转制度也是制约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因素

农民承包土地的耕种,经营权转包或出租、互换,宅基地置换,成为农村劳动力进城的后顾之忧,致使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承包土地得不到妥善解决,不仅不利于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造成某些地块种植粗放,甚至撂荒,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牵扯了外出务工人员的精力,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出路

一 继续贯彻计划生育,抑制人口的过快增长

由于人口基数大,特别是农村人口过多时导致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很好转移的因素,所以我们必须坚持计划生育这个基本国策,继续大力紧抓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山区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减轻人口压力。

二 继续发展乡镇企业,乡镇企业仍是弄个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渠道

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迅猛发展,到 1999 年底,全国乡镇企业7071万多家,创造增加值24883 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出口商品交易值7744亿元,增长13%利润额5985亿元增长17% ;上缴国家税金17亿元增长13%。目前农村社会增加值近2/3、国内生产总值近1/3、农民收入的1/3、工业增加值的1/2、出口创汇的2/5都来自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取得上述巨大成就的同时,还有一个重大的贡献就是转移了农村1亿多的富余劳动力。1978~1999年平均每年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600万人成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渠道,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的发展对于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压力,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乡镇企业由于资本密集度较低,其就业生成能力比城市国有企业要高得多,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三 消除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制度障碍,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一)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由于农民对于土地具有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不利于农村的土地流转和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业产业的转移。因此应当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制度。

具体来说,应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修订土地,允许耕地的市场化流动,促进耕地的规模化经营。对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转移意愿的农民,应该允许他们依照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出租、转让、互换等多种形式,把承包期内的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民或企业从事农业生产,从而获得他们离土离乡、在城镇生活所必须的基本保证金和经营资本;对那些有一定耕作经验和经营能力、而又不愿离开农村的种田能手,应该向他们提供资金帮助,允许他们按照市场价格获得土地和大型农业机械,通过耕地向种田大户集中,加速农业规模化经营。

(二)改革城乡差别的户籍制度,还农民平等的公民权。

改革现有户籍制度,逐步使户籍与劳动者就业、子女入学、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脱钩,使户籍成为纯粹的登记制度,仅用于统计人口分布状况,为人口的合理流动创造基础性条件。逐步实行国际上通行的以身份证管理为核心的人口流动制度,以及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户籍登记制度,使全体公民在户口身份上完全平等,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使城乡人口的流动健康有序。这也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持续、有效转移的重要保证和长远之计。

四 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普遍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

(一)继续推进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保证适龄少年儿童入学。近几年,尽管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并逐渐免去农村义务教育的学杂费,但由于二元教育的存在,农村得到的教育投资仍是有限的,无法满足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这严重影响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应继续加大和省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此外要唤起广大农民对教育投人的重视,造成国家、企业、集体、农民个体和社会筹资办教育的多元投资机制。鼓励海外侨胞、城乡经济大户,自办联办或捐资发展农村教育。

(二)改革农村基础教育(中小学,包括幼儿园),把目前的应试教育转变为素质教育。应试教育把学生升学作为唯一目标,在教学内容上只重视知识教育,其结果是为农村培养厂一批批一心“跳农门”的人。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实行素质教育,把教育的着眼点放在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上,注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用技术,为农村培养高质量的劳动力。

(三)要在农村推行就业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建立就业培训网络,根据

市场和劳动者的就业需要,建立长年性、专业性的职业学校、培训中心,举办行业技术培训班,提高农民生产和谋职的劳动技能。同时也可以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农民技术夜校、短训班、电视教学等,开展短期职业技术培训,使农民掌握必要的基本职业技术技能,以适应就业的需要。

五 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一)健全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就业机会和就业管理的均等。建立和健全劳动就业市场的法律规范,保护劳动者之间的公开、公平的就业竞争,增加就业市场的透明度,约束用工和劳动中介组织行为,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向农村劳动力提供与城市劳动力同等的获得就业参与的机会,消除农村劳动力在获得教育、就业服务、职业培训上的巨大差别,对城乡劳动力一视同仁;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在企业中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加强市场信息服务。特别是在农村劳动力输出的集中地区。要建立、健全企业用工信息网络,通过报纸、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公布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降低农民工的信息搜寻成本。要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营造就业、居住和流动的良好环境,降低迁移成本,逐步消除因城乡户籍而割裂的劳动力市场。

六 开拓国际劳务市场

由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基数大,在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状况不会根本改变,仅仅全部依靠国内吸收有一定的局限性。国际经验表明发展劳务输出对缓解一国就业压力大有益处。目前,我国有着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而韩国、日本、俄罗斯和新加坡、中国、地区、马来西亚以及中东地区则面临劳动力短缺的

问题,需要输入一部分外来劳动力,这使得我国的劳务输出有很大的市场。因此我国有关部门应该结合国际劳务市场的发展需求,对农业剩余劳动力进行选择和培训以及有效的组织,向这些国家和地区输出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

七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第三产业,也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渠道。

市场经济让越来越多的农民明白,初级农产品附加值低,卖不出好价钱,必须对农产品进行深度加工,才能增值增收。因此,大力开展农产品加工业势在必行。而农产品加工,如蔬菜加工、果品加工、水产品加工、畜产品加工等等,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都需要吸入大量人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在转移劳动力方面同样具有很大潜力。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突出矛盾是流通滞后,农业服务的中间环节不健全,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农民信息不灵。面对风云变幻的市场,农民不得不走一步看三步,十分被动。解决这一难题,有赖于农村第三产业的长足发展,这就需要有更多的农民转移到流通领域中来,通过有效的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使千家万户的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市场衔接起来,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形成大产业,大流通,获得大效益。

八 高城市化水平是解决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根本出路

90年代以来;我国出现的大规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现象,从一个侧面表明,主要依靠“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村就地吸纳模式,已无法解决数以亿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加快城镇化进程解决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根本出路。

(一)大力发展农村小城镇

通过工业化与农村城市化相结合,大力发展小城镇,使众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

小城镇从事非农产业,既可使大量的农民迅速非农化,实现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又可以提高我国城市化程度,从而推动国民经济增长。要做好小城镇发展的规划有重点大发展一批小城镇,不能选择“遍地开花建小城镇”的非农化和城镇化道路。因为小城镇遍地开花,分散发展,规模过小,形不成相应的城市功能,不利于提高投资效益,也不利于保护土地和环境资源。应在统一规划下,以现有的县城为骨干,同时选择部分条件好的建制镇重点加以发展。

(二)形成合理的城镇规模结构

。我国城镇化存在的问题,不仅表现在城镇化水平的滞后上,还表现在城镇的层级结构不够合理上。我国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数量的构成是1:1.1:5.0:10.7 。特大城市与大城市数量相近,中等城市与小城市相差一倍,而大城市与中等城市却相差4倍。小城市与建制镇的比例是1:44,与一般集镇的比例是镇的比例为1:109。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发展小城镇,使其中一部分升级为小城市;另一方面,还要进一步发展大中城市,我国中等城市向大城市跃升的空间还相当大。今后,城镇化的核心要由以控制城市规模为主转移到发挥城市积聚效益和形成合理的城市层级结构上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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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玉江:《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区域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08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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