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其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群策群力,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目标
1.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全体学生干部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地遵守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人才。
2.全体学生干部应该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
3.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例会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提倡创新,保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共同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注意积累和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教训。
4.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工作和生活中不怕困难,勇挑重担,做新世纪文明大学生的典范。
5.全体学生干部都应该发挥自己的个性与特长,争当先进,同时帮助其他同学共同进步,为学院争光。
二、考核办法
本条例实行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形式,共包括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学习成绩、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群众基础等几项内容,具体细则如下:
(一) 思想素质(满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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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素质(0-6分)
要求:关心时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和,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通过运用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 2.工作素质(0-8分)
要求:学生干部要明确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以积极的工作态度、科学的工作方法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配合做好学院各项工作。 3.品德素质(0-6分)
要求:学生干部要具有良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任劳任怨、助人为乐,能够团结同学,谦虚务实、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二)工作能力(满分40分)
1.会议考勤(0-10分)
要求:学生干部严格遵守例会制度及值班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做到事先请假,不得因为个人事情造成任何工作失误。 2.决策能力(0-6分)
要求:学生干部在组织每一次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能够恰当地处理和应付突发事件。 3.组织能力(0-6分)
要求: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充分调动发挥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4.创新能力(0-6分)
要求:学生干部要勇于创新,制定新的工作思路,出新点子,想新法子,用各种不同的渠道解决工作中的难题,使部门工作特色化,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5.宣传能力(0-6分)
要求:学生干部应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书面书写)、社会交际及创新能力,在主动学习理论的同时,善于运用语言表达思想,把握好说话的机会和分寸,使自己的工作意图达到明确的理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6.调研能力(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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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学生干部能深入到学生中,掌握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学生工作。
(三)工作态度及形象(满分15分)
1.工作态度(0-8分)
要求:学生干部要有很高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奉献精神,实事求是、敢想敢做、坚持原则、朝气蓬勃。 2.工作形象(0-7分)
要求:学生干部平时严格要求自己,注意穿着打扮及言谈举止,在学生群体中树立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学习成绩(满分15分)
要求:学生干部要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
1.在班级名列前五名(包括第十名)记15分 2.在班级第五名至十名记12分 3.在班级第十一名至十五名记9分 4.在班级第十六名至二十名的记6分 5.在班级第二十名以后的记3分
(五)群众基础(满分10分)
要求:能够团结同学,正确处理干群关系,在学生群体中树立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加减分标准
(一)加分:
1.协助校内外、院、系、班级或其他部门开展有益活动者一次加2分; 2.主动为其他部门查漏补缺,维护学生干部组织名誉者加2分;
3.学习成绩获一等奖学金加 3分,二等奖学金加 2分,三等奖学金1分; 4.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一年内会议、集会等集体活动满勤者加2分; 5.在校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有关学生组织建设工作类论文者,每篇加2分; 6.在各项课外比赛中获奖,国家级加 4分,省级加 3分,校级加2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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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加1分;
(二)减分
1.会议考勤:
(1)例会及临时会议迟到(10分钟内)一次扣2分 (2)无故旷到者扣3分(迟到10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
(3)事假扣0.5分(因公事及特殊情况缺席会议除外),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专职说明,否则按旷到处理。
2.部门工作:
(1)凡团要求完成的本职工作和部门任务,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者一次扣2分。
(2)不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如每月工作计划、总结、例会周报及其他要求上交的文件不按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3)值班迟到(10分钟)一次扣2分,无故旷到者扣3分(迟到10分钟以上及早退作旷到处理),事假扣0.5分(因公事及特殊情况缺席除外),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专职说明,否则按旷到处理。
(4)不认真配合并完成要求的工作任务(包括本部的、非本部的)者扣5分延误者酌情扣1~5分。
3.干部形象和工作态度:
(1)在工作中不思进取,拖沓懒散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酌情扣1~10分。 (2)在学生会工作中,态度恶劣,与同学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不团结同学者酌情扣1~3分。
(3)下级成员中如有考试不及格,每科按照科目学分数乘以0.5扣除上级考核分数。
四、考核等级和形式
(一)考核等级
采用四级制:优、良、合格、不合格 1.优:考核成绩85分以上者; 2.良:考核成绩75分至84分者; 3.合格:考核成绩60分至74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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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合格:考核成绩60分以下者; (二)考核形式 采取民主评议方式
五、附 则
1.各学生干部必须认真履行考核条例,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一切校内外评优评奖资格。
2.本制度解释权归团总支,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河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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