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规格型号 检查项目 出厂编号 检查内容与标准 设备编号 产权编号 检查结果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1000。基础排水顺基 础 畅。 埋设件单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要求。 安装验收时应用基础的剖面图,图中注明地基承载力、钢筋和地脚螺栓的分布。 塔身基础构件焊接件应符合要求。 塔身 金属 结构件 金属结构件不得有锈斑、腐蚀等缺陷。 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基础表面等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 铆钉、销钉、螺栓联接紧固,不得有裂纹、锈蚀。 吊钩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10%或心轴磨损超过其直径等5%,应予报废。 力矩器、超载器、超高限位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动作准确、安全 防护 装置 灵敏可靠。 吊钩保险装置、圈筒保险装置关启灵活牢固。 扶梯、搂梯和护圈符合GB5144-94第4.2条要求。 卷扬机卷筒安装防脱绳保险装置。行走式塔吊电缆卷线器卷线速度应与吊车行走速度相同。 附墙装置 与 夹轨器 塔吊高度超过规定高度,应按说明书要求安装附墙架。 装设附着装置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最高锚固点以下塔身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行走式塔吊停止使用时应装好夹轨钳。 塔吊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电 器 装 置 塔吊必须设置紧急开关。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得主回路上应同时装设短路、过电流、欠压保护、零位保护、电源错相或短相保护。 塔吊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防雷装置得保护范围外应设置防雷装置。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大于30Ω。 塔 吊 指 挥 多 塔 作 业 实验 塔吊司机、吊装指挥员、司索员应持证上岗。 多塔作业相互干扰、高塔作业司机听不到指挥信号或看不到手势时,应用旗语或对讲机指挥。 两台以上塔吊同时作业时,应符合GB5144-94第10.5条规范要求。 当场地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保障措施。 使用前进行额定起重量和最大幅度最大起重量实验。 对安全保护装置各机构进行动作灵敏度实验。 验收结论 使用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租赁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规格型号 检查项目 塔式起重机联合验收记录
设备编号 出厂编号 检查内容与标准 产权编号 检查结果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1000。基础排水顺基 础 畅。 埋设件单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要求。 安装验收时应用基础的剖面图,图中注明地基承载力、钢筋和地脚螺栓的分布。 塔身基础构件焊接件应符合要求。 塔身 金属 结构件 金属结构件不得有锈斑、腐蚀等缺陷。 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基础表面等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 铆钉、销钉、螺栓联接紧固,不得有裂纹、锈蚀。 吊钩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10%或心轴磨损超过其直径等5%,应予报废。 力矩器、超载器、超高限位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动作准确、安全 防护 装置 灵敏可靠。 吊钩保险装置、圈筒保险装置关启灵活牢固。 扶梯、搂梯和护圈符合GB5144-94第4.2条要求。 卷扬机卷筒安装防脱绳保险装置。行走式塔吊电缆卷线器卷线速度应与吊车行走速度相同。 附墙装置 与 夹轨器 塔吊高度超过规定高度,应按说明书要求安装附墙架。 装设附着装置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最高锚固点以下塔身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行走式塔吊停止使用时应装好夹轨钳。 塔吊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电 器 装 置 塔吊必须设置紧急开关。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得主回路上应同时装设短路、过电流、欠压保护、零位保护、电源错相或短相保护。 塔吊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防雷装置得保护范围外应设置防雷装置。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大于30Ω。 塔 吊 指 挥 多 塔 作 业 实验 塔吊司机、吊装指挥员、司索员应持证上岗。 多塔作业相互干扰、高塔作业司机听不到指挥信号或看不到手势时,应用旗语或对讲机指挥。 两台以上塔吊同时作业时,应符合GB5144-94第10.5条规范要求。 当场地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保障措施。 使用前进行额定起重量和最大幅度最大起重量实验。 对安全保护装置各机构进行动作灵敏度实验。 验收结论 使用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租赁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规格型号 检查项目 塔式起重机联合验收记录
设备编号 出厂编号 检查内容与标准 产权编号 检查结果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1000。基础排水顺基 础 畅。 埋设件单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要求。 安装验收时应用基础的剖面图,图中注明地基承载力、钢筋和地脚螺栓的分布。 塔身基础构件焊接件应符合要求。 塔身 金属 结构件 金属结构件不得有锈斑、腐蚀等缺陷。 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基础表面等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 铆钉、销钉、螺栓联接紧固,不得有裂纹、锈蚀。 吊钩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10%或心轴磨损超过其直径等5%,应予报废。 力矩器、超载器、超高限位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动作准确、安全 防护 装置 灵敏可靠。 吊钩保险装置、圈筒保险装置关启灵活牢固。 扶梯、搂梯和护圈符合GB5144-94第4.2条要求。 卷扬机卷筒安装防脱绳保险装置。行走式塔吊电缆卷线器卷线速度应与吊车行走速度相同。 附墙装置 与 夹轨器 塔吊高度超过规定高度,应按说明书要求安装附墙架。 装设附着装置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最高锚固点以下塔身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行走式塔吊停止使用时应装好夹轨钳。 塔吊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电 器 装 置 塔吊必须设置紧急开关。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得主回路上应同时装设短路、过电流、欠压保护、零位保护、电源错相或短相保护。 塔吊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防雷装置得保护范围外应设置防雷装置。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大于30Ω。 塔 吊 指 挥 多 塔 作 业 实验 塔吊司机、吊装指挥员、司索员应持证上岗。 多塔作业相互干扰、高塔作业司机听不到指挥信号或看不到手势时,应用旗语或对讲机指挥。 两台以上塔吊同时作业时,应符合GB5144-94第10.5条规范要求。 当场地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保障措施。 使用前进行额定起重量和最大幅度最大起重量实验。 对安全保护装置各机构进行动作灵敏度实验。 验收结论 使用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租赁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规格型号 检查项目 塔式起重机联合验收记录
设备编号 出厂编号 检查内容与标准 产权编号 检查结果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1000。基础排水顺基 础 畅。 埋设件单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要求。 安装验收时应用基础的剖面图,图中注明地基承载力、钢筋和地脚螺栓的分布。 塔身基础构件焊接件应符合要求。 塔身 金属 结构件 金属结构件不得有锈斑、腐蚀等缺陷。 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基础表面等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 铆钉、销钉、螺栓联接紧固,不得有裂纹、锈蚀。 吊钩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10%或心轴磨损超过其直径等5%,应予报废。 力矩器、超载器、超高限位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动作准确、安全 防护 装置 灵敏可靠。 吊钩保险装置、圈筒保险装置关启灵活牢固。 扶梯、搂梯和护圈符合GB5144-94第4.2条要求。 卷扬机卷筒安装防脱绳保险装置。行走式塔吊电缆卷线器卷线速度应与吊车行走速度相同。 附墙装置 与 夹轨器 塔吊高度超过规定高度,应按说明书要求安装附墙架。 装设附着装置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最高锚固点以下塔身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行走式塔吊停止使用时应装好夹轨钳。 塔吊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电 器 装 置 塔吊必须设置紧急开关。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得主回路上应同时装设短路、过电流、欠压保护、零位保护、电源错相或短相保护。 塔吊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防雷装置得保护范围外应设置防雷装置。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大于30Ω。 塔 吊 指 挥 多 塔 作 业 实验 塔吊司机、吊装指挥员、司索员应持证上岗。 多塔作业相互干扰、高塔作业司机听不到指挥信号或看不到手势时,应用旗语或对讲机指挥。 两台以上塔吊同时作业时,应符合GB5144-94第10.5条规范要求。 当场地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保障措施。 使用前进行额定起重量和最大幅度最大起重量实验。 对安全保护装置各机构进行动作灵敏度实验。 验收结论 使用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租赁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机联合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规格型号 检查项目 出厂编号 检查内容与标准 设备编号 产权编号 检查结果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1000。基础排水顺基 础 畅。 埋设件单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要求。 安装验收时应用基础的剖面图,图中注明地基承载力、钢筋和地脚螺栓的分布。 塔身基础构件焊接件应符合要求。 塔身 金属 结构件 金属结构件不得有锈斑、腐蚀等缺陷。 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基础表面等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 铆钉、销钉、螺栓联接紧固,不得有裂纹、锈蚀。 吊钩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10%或心轴磨损超过其直径等5%,应予报废。 力矩器、超载器、超高限位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动作准确、安全 防护 装置 灵敏可靠。 吊钩保险装置、圈筒保险装置关启灵活牢固。 扶梯、搂梯和护圈符合GB5144-94第4.2条要求。 卷扬机卷筒安装防脱绳保险装置。行走式塔吊电缆卷线器卷线速度应与吊车行走速度相同。 附墙装置 与 夹轨器 塔吊高度超过规定高度,应按说明书要求安装附墙架。 装设附着装置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最高锚固点以下塔身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行走式塔吊停止使用时应装好夹轨钳。 塔吊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电 器 装 置 塔吊必须设置紧急开关。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得主回路上应同时装设短路、过电流、欠压保护、零位保护、电源错相或短相保护。 塔吊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防雷装置得保护范围外应设置防雷装置。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大于30Ω。 塔 吊 指 挥 多 塔 作 业 实验 塔吊司机、吊装指挥员、司索员应持证上岗。 多塔作业相互干扰、高塔作业司机听不到指挥信号或看不到手势时,应用旗语或对讲机指挥。 两台以上塔吊同时作业时,应符合GB5144-94第10.5条规范要求。 当场地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保障措施。 使用前进行额定起重量和最大幅度最大起重量实验。 对安全保护装置各机构进行动作灵敏度实验。 验收结论 使用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租赁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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