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稱 文件編號 反恐指引程序 QP-GM-04 制/修訂日期 2013/12/30 頁次 1/5 版次 B 發行日期 2013/12/30 1.0 目的 确保厂内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3.0 程序 3.1 人力资源安全及反恐指引 3.1.1行政人事部对前来应聘的人员必须确认其身份证是真实的。应聘之人员必须在“员工合同书”上填好个人真实的学历,政治背景及详细地址,并提供其本人的相片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员工合同书”上。对不正确填写及提供之资料致无法核实其真实身份、社会背景者一律不准在本厂的招聘范围内。对将从事重要岗位(如运输、仓管、搬运、装箱等)的人员,人事部要通过门协助核查其身份、背景,内容包括不能有犯罪前科,无参加不明党派、无复杂的社会关系等后,方可招聘上岗。 3.1.2每个新员工必须进行职前培训,内容包括:厂规厂纪、消防安全、岗位技能等。 3.1.3本厂设有员工“意见箱”,“意见箱”是供员工投递需即时处理的事件。员工在工厂内如发现异常或可疑人员、非法行为、非法物品时应及时向工厂保安部或行政人事部或机关举报。向机关举报则打“110”报警电话。对举报有功人员工厂将予以适当的奖励。人事行政部要深入员工中调查了解员工中是否有可疑现象,是否有拉帮结派等。 3.2 生产工厂安全及反恐指引 3.2.1 生产工厂内所领发的物料必须要有收发货单据,任何无单据物料不得在工厂内使用,各部门对不明来料及无单据物料的进入必须要做好即时登记,严重时需向厂部汇报。 文件名稱 文件編號 反恐指引程序 QP-GM-04 制/修訂日期 2013/12/30 頁次 2/5 版次 B 發行日期 2013/12/30 3.2.2 工厂内不允许非本厂人员进入。外来考察、检查、验货等人员首先应在保安值班室登记并佩戴“访客证”,并在保安人员或厂方主管级或以上人员陪同下到访客室或有关办公室与被访的员工会面。 3.2.3要有指定人员从事包装区域内的工作,所有生产出的成品经检验合格后应即时进行装箱并开出“入库单”送入成品仓。成品仓人员如发现成品箱打开应立即通知车间负责人共同查明原因并重新处理。所有成品仓如未授权都属非法进入区域。 3.2.4所有利器的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收发登记于“利器收发记录表”内。发现有断折的利器需即时收集并整理记录于“利器记录表”内。如收集不全的需书面向上级汇报,并记录利器折断的时间、工作地点及利器名称,以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纠正。 3.3仓贮、运输安全及反恐指引(可分:来料、储存环境、出货三部分) 3.3.1所有进入货仓的物料必须要有相应的货单收据,仓管人员核实来货与货单一致方可进行卸货,并由IQC对货品质量进行检验。所有外来货品必须在检验合格后第一时间进入工厂指定区域并由货仓管理人员登记入账。 3.3.2货仓管理员必须对本地内的物料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物料丢失或短缺,需以书面形式向厂部汇报以采取对策。 货仓内所有的物料的储存环境必须由同一门口进出。货仓各窗口需要有玻璃关闭紧密,下班及货仓管理人员离开时必须将货仓门上锁,不能让外界任何物件进入。 3.3.3工厂应设立、封闭的成品储存仓,成品储存仓有专人负责管理,除成品仓人员外,其他人等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得进入。如有客人或品质检查员进行检查时必须征得负责人同意并在工厂主管级以上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3.3.4成品的装卸应设有的区域,装卸区域内未经成品负责人允许,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 文件名稱 文件編號 反恐指引程序 QP-GM-04 制/修訂日期 2013/12/30 頁次 3/5 版次 B 發行日期 2013/12/30 装卸人员直接由成品仓负责管理。装卸车辆司机在将车辆停泊好后应即时进入司机休息的地方等待。 3.3.5、成品装载过程需要有成品出货负责人,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车辆进入及异常事情的发生,当发现有不寻常事情或不允许人员进入装载区域时,出货负责人应即时加以阻止。成品装好后应即时由负责人关好车门并贴好封条,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被开锁。报关人员要按照规定拍摄相关照片存档,并做好“进口货物装箱单”申请报关。 3.4环境综合安全及反恐指引 3.4.1工厂重要位置、货物装卸区域应安装电视录影系统,以监控、防止不法人员及不法行为发生。 3.4.2进入厂区内所有货物装载车辆不得与私人车、载客车辆在同一区域内停泊。对装载货物车辆停泊区,由货仓管理员进行严格控制,不得有任何未经许可人员进入。 3.4.3厂区内应保持有足够的照明灯光,电房应配有紧急发电系统,保持工厂内有足够的照明电源供应。 3.5门禁安全及反恐指引 3.5.1保安员应保证厂区、生活区有安定、正常的生产、生活环境,维护工厂及员工的生命、财产、产品安全;努力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监督维护公司规章制度。因此每一个保安员必须严于律已,以身作则。 3.5.2全体保安应按“门卫值班表”实施24小时轮班,每一班在换班时应做好“门卫值班交接手续”,以确保保安工作正常化。 3.5.2对外来人员、车辆,值班保安要问明其姓名、单位、来访目的、被访人姓名等后,先联系被访人,经被访人证实允许后,由来访人员填写好“出入工厂登记表”,并按来访人数如实发放“来访证” 文件名稱 文件編號 反恐指引程序 QP-GM-04 制/修訂日期 2013/12/30 頁次 4/5 版次 B 發行日期 2013/12/30 并要求其佩戴。所有外来人员必须登记、证实并取得“来访证”后由被访人员或工厂职权单位主管陪同方可进入工厂内。货物装卸区严禁未经授权而进入。外来车辆外出时必须凭“放行条”放可放行。值班保安必须对进出的来访车辆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异常或可疑人员、非法行为、非法物品应即时阻止其进出并报告厂部及“110”处理。 3.5.3所有来访人员出厂(包括临时外出),实行同一个门口登记进出的原则,并收回“来访证”。如“来访证”遗失,需联络被访人员确认后方可放行。对于遗失的“来访证”需联同被访人员采取措施追踪回收。 3.5.4本厂员工进出厂区、生活区范围内,必须将厂证挂于脖子上,无佩戴厂证者将要受到盘查并被拒之门外。在工厂区域内,所有员工均需佩戴厂证、着厂服(新进人员入职15天后需前往行政人事部领厂服),以便于识别为本厂人员。 3.5.5行政人事部每天会将离职人员名单交予保安值班室,值班保安需认真核对出入工厂的人员,以防止非本厂人员混入。 3.5.6未经允许,禁止任何人员带牲畜、凶利器及易燃易爆之非生产用品进入厂区。 3.5.7值班保安应每天检查工厂各区域之门、窗、锁、电线、照明、警钟、物品、消防设施、办公设备等是否正常,工厂区域内是否有可疑人物及非法行为等,如有应及时向厂部报告。 3.5.8 值班保安应实行每天24小时实时关注电脑监控和动态。 3.5.9保安员在实时电脑监控时,如发现有任何可疑情况,应向上级反映,及时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3.5.10外来送货车辆进入货仓落货区时,要核查是否有送货单并与货仓收发员核实,落货时要在场注意监督。在货柜车进入装货区时,首先要检查装货区内是否有异常物品及打开货柜车箱查看是否正常,并禁止非装货组人员进入装货区域。在装货柜期间保安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要严格监视进 文件名稱 文件編號 反恐指引程序 QP-GM-04 制/修訂日期 2013/12/30 頁次 5/5 版次 B 發行日期 2013/12/30 入货柜车箱的一切货物及装货人员。在装卸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或可疑人员、非法行为、非法物品应即时加以阻止并报告厂部及“110”处理。装货完毕后,要监督有关人员关好货柜门,检查核对一切手续正常后,方准许离开装货区。 3.5.11凡我公司所有的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均须保安部记录存档。 4.0本程序内所有的相关记录必须整理备档,任何人等不得私自销毁。 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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