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制度
1、 幼儿园工作人员每年定期在辖区妇幼保健所进行体格检查,体
检合格者持健康证上岗,体检率100%。
2、 凡所招聘的教师、保育员、行政、后勤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
先进行健康体检,有健康证明方可录用。
3、 工作人员体格检查包括:内科检查、 肝功能,乙肝五项化验、
胸部X线透视等,女职工常规妇科检查。
4、 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包括急、慢性期)、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
炎、化脓性皮肤病等保教人员不得从事我园任何岗位的工作。 5、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应放在幼儿园统一保管,以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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