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TZ/G-KJ-14
一、检查考核对象:
生产用能单位有:毛坯厂、装配厂、机械加工厂、制修厂、结构件公司、运输机械分公司等共6个单位。
二、检查与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月度10星考核方式,考核的内容分为两大块:一是指标考核占5星;二是日常检查及其它项目考核,占5星。
(一)指标考核有三个方面:
1、依据公司年初制定的《科技办指标分解》表,考核各单位水、电、煤、汽油、柴油等能耗指标的完成情况;
2、按照《节能管理制度》考核各单位的峰、谷、平电量的合理使用情况。
各单位以上指标中有一项不达标扣除1星,扣完为止。 (二)、日常检查考核采用扣分制:每扣10分等于扣除1星,不够10分的累计到下月,年末按照累计分数四舍五入折合扣星。考核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科技办管理小组每月检查各单位水、电、煤、油品、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按照《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及该单位“环境因素”严格检查,有一处不合格扣3分,该单位有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扣1星。
2、科技办管理小组每月检查各单位办公活动用水、电、纸张、其它办公用品及车辆使用情况。按照“管理制度”严格检查,有一处不合格扣3分,该单位有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扣1星。
3、生产管理部设备室每月检查各单位高耗能设备运行与用能情况。按照“高耗能设备管理制度”严格检查,有一处不合格扣3分,该单位有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扣1星。
4、科技办管理部门按照《年度节能技改项目表》,每月定期对节能技改项目跟踪验证进展情况,延期或进度未按计划进展的有一项不合格扣1星。并由责任单位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5、科技办计量室每年不定期检查各单位“能耗计量器具”的校验情况,如:水表、电能表等。发现一处未按期校验的扣1星,记入当月考核中。
6、科技办每季度末检查各单位的节能会议记录、内部检查及整改记录。发现一处不合格扣3分,该单位有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扣1星。
7、基层单位每月1日将上月统计的数据报科技办,凡未按时报表或上报数据弄虚作假的单位,考评时将从当月得星中扣除1星。
三、奖惩办法
生产单位每月10颗星为满分,全年120颗星为满分。通过指标考核及日常检查扣星后,按照各单位得星数进行以下奖惩:
1、当月获星少于7星、或连续3个月未获9个以上星、或一年内累计6个月未获9个以上星的单位,公司将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处罚,其中第一责任人处罚200元,班子其他成员处罚100元。
2、如果一个领导班子在年内受到第二次处罚,罚款额是第一次处罚的两倍;年内受到第三次处罚,除罚款额是第一次的4倍外,另给领导班子黄牌警告。
3、凡单位原因受到地方节能部门处罚,除对其单位第一责任人罚款400元,班子其他成员罚款200元外,另给领导班子黄牌警告,从全年总星数中扣除10星。
4、凡当年未达到年度指标的生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从年薪额中扣除20%,另给领导班子黄牌警告。班子成员和所在单位员工不享受节能年终奖励。
5、年末统计各单位得星总数不少于100星的单位,公司按每星20元对生产单位节能第一责任人,每星10元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人均每星1元对单位员工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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