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院 退 药 管 理
药房规范化管理的目的主若是为了提升医疗机构药房工作人员的药质量量意识,建立
健全药质量量管理制度, 完满药质量量管理的设施设施, 提升医疗机构药房工作人员的管理 水平,保证药质量量,保障公众使用药品的安全有效。
医院退药成为影响药质量量的重要隐患之一,从我院退药的情况解析以下:
1、药房退药的内部原因
( 1)药物因素。药品自己拥有双重属性,一方面能够起到治疗作用;另一方面也存在不良反应(皮肤发红、瘙痒等过敏症状)。陪同着抗菌药物和中药注射剂的
普及使用,不良反应的发生的报道越来越多。别的,我国存在抗菌药物的滥用的现象,造成了很多细菌对药物产生耐药,以致药效不好而退换药品,在今后的临床应用中必定依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 2)医务人员因素。近来几年来各大医院开发并推行医院管理系统,电子处方渐渐
代替了纸质的处方。在医务人员中间各医师电脑水平参差不齐,录入处方难免出现错误,自然主要集中在药物的剂量方面,甚至重复开药。这些问题就提示医务人员在用电脑开方时应做到仔细仔细,严防差错失误。
2、药房退药的外面原因
( 1)患者因素。出于公众自我保健意识的增强,部分病人用药前会仔细认知趣
关说明,并查找相关病情资料,对自己没有针对性的药品就拒绝服用。另一部分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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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退药管理规定
者病情好转也许病情恶化连续发展都有可能造成患者停药并要求退药。甚至有些抑郁患者有着很敏感的抵制药物情绪。
( 2)其他因素。 药师审察退后回的不合格药物的可行性退药比率增大,
本质表示审
方药师在患者用药中所起到的作用日益增加。
处方审察医师不但要对一些不规范的处方进行
审察外, 还要对处方用药适应性进行审察, 包括药剂种类和药剂量等。 随着处方医师干预能
力不断增强,对患者的用药也有了可靠的保障。
依照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
“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药品一经发出, 除医方责任外, 不得退换”,结合我院本质情况 为保证药质量量和患者用药安全,针对本质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特拟定以下规定:
1 、 药品是一种特别商品,凡属以下情况,一律不予退药:
( 1)、无原始凭据的;
( 2)、以药品说明书中不良反应为由拒绝用药的;
( 3)、药品有特别保存要求的,如低温、冷藏、密封等。
( 4)、巳开外包装,未能恢复原状,己破坏的或外包装己涂写字样的。
( 5)、药品有效期内购的药, 未按医嘱用药, 由于放置或其他原因药品过期而退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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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临床医疗工作本质情况,对吻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予退药。
(1)、经药房工作人员确认,药品存在有明显的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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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退药管理规定
(2)、由经治医师签字说明,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
药物过敏史、肝肾功能阻挡或说明书以外用药且未见告等)
,患者不宜连续使用该药。
( 3)、患者住院治疗后,病房确诊与门诊初诊诊断不一致,药物治疗方案需要改变的;
3、患者退回的药品必定吻合下述条件。
( 1)、患者在我院就诊,由我院医师开具处方后在我院药房所取之的药品;
( 2)、药品最少是完满的最小单位包装;内外包装无破坏、无污渍、可连续使用;
( 3)、有完满的原始凭据;
( 4)、退药时间一般不得高出取药后一周。
4、退药程序:
(1)、门诊退现金,需医师在收费凭据反面按以上规定写明退药原因(药质量量问题
除外),并经财务科负责人赞成后签字尔后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执行。
( 2)、患者将药品交回药房后,患者凭处方和签字的收费凭据去收费处办理退费手续。
( 3)、所有退方必定由药房主任签字确认后才能
5、确因用药不当而必定退回的药品,如该药不能够连续使用,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由 临床科室肩负,临床科室应将相应的经济损失落实到当事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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