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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防制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百府发[2012]03号

达县百节镇人民政府

2012年狂犬病防制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为了有效控制狂犬病疫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

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防制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1、全年无狂犬病疫情发生,犬伤人数下降40%; 2、全镇犬只登记率、办证率、免疫率、拴养率、违规犬只捕杀率、狂防知识知晓率、犬伤正确处理率和全程免疫接种率均达100%;

3、场镇和公路沿线、学校和村社公路上达到“四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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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镇犬只登记册、申请表、准养证、免疫耳牌等统一管理;

二、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1、镇政府成立狂防工作指挥部 指挥长:刘涛(镇长)

副指挥长:李秉亮(副书记)、范江涛(副镇长) 成员:陈 东(大调解中心副主任、财政所长)

董 飞(派出所长)

李道志(卫生院院长) 李义厚(社区书记)

陶思官(畜牧站站长)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2、镇上成立以派出所、安监所、武装部、场管办等单位为成员的常年灭犬突击队。

3、各村委会和社区要成立常年灭犬队。 灭犬队长:由村主任、居委会主任担任

灭犬成员:由村(居)支两委和各村(居)民小组

长担任;

(二)各村(居)委会做好调查摸底和犬只管理工作

1、每季度自查一次:3、6、9、11月上旬将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上报镇狂防办登记造册。

2、认真搞春、冬两季狂防工作,具体工作以会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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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

3、犬只管理原则:(1)一户一院只准养一只犬,并且要免疫、造册、发证、实行拴养;(2)对违规养的犬只、流浪犬只、散放犬只、未挂免疫耳牌的犬只,各村要及时组织捕杀。对措施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责任书相关内容进行惩处。

4、广泛宣传。各村至少要挂2副狂防标语,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5、各村发现有犬只伤人事件,要立即组织人员捕杀,并把伤者送入卫生院进行正确处理。

6、犬只管理实行行政村地域管辖,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7、年终严格按照狂防工作责任书进行考核。

达县百节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狂犬病 防制工作 实施意见 达县百节镇党政综合办 2012年2月22日印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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