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和国家安检局颁发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靠科学、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实现矿井生产安全和高产高效,规范防突现场操作、管理,防止突出重大事故发生,促进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编制依据
2.1《煤矿安全规程》 2.2《矿山安全法》
2.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3适用范围 ******煤矿
4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组织机构设置 4.1防突领导小组设置如下: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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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副总、生产副总、安全副总、监理和各生产单位主任、地质负责人、防突负责人
4.2防突工作小组设置如下: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通防副总
成员:通防部全体人员、通风队队长、打钻队队长、各防突工作面施工队队长和技术员。
4.2防突工作执行组设置如下: 组长:防突组组长 技术员:防突技术员 成员:防突工
5防突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5.1防突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有:
5.1.1负责全矿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
5.1.2结合本矿煤与瓦斯突出的实际情况,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中的规定,准确的划出本矿的突出区域、突出标高和突出煤层,做到有目标的开展防突工作;
5.1.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制年度、季度、月份的防突措施计划,防突措施计划的内容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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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1开采保护层计划; 5.1.3.2抽放煤层瓦斯计划;
5.1.3.3石门揭穿突出煤层计划,包括揭煤时间、地点和防突措施等,矿总工程师每月要专门召集生产、开拓、地测、通风等部门和有关人员对每月所要发生的石门揭煤进行逐个研究,并制定措施,每年开拓新区准备计划,制定突出区域内石门揭突出煤层计划;
5.1.3.4采掘工作面局部防治突出措施计划;
5.1.3.5防治突出措施的工程量、完成时间及所需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动力。
5.1.4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突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5.1.5组织对防突措施的效果进行检验。
5.1.6组织在突出区域内石门揭突出煤层前对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
5.1.7把石门揭煤作为防突的重点,组织和指挥好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工作,及时总结防突经验及教训,制定出适合本矿实际情况的防突措施,确保石门安全的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安全的进行采掘工作。同时也要制定防止抽冒顶的专门措施。
5.1.8组织对入井人员的防突安全培训和教育,使入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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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熟悉突出预兆等一般常识及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增强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5.1.9当井下发生突出(喷出)时,要组织好救灾工作,并派专人对突出(喷出)的情况进行调查,详细做好记录,填写突出(喷出)记录卡片,数据要准确,绘好突出地点的通风系统图、突出位置煤层剖面图、煤层顶底板岩层柱状图、突出孔洞图、地质构造图等。建立突出资料档案,永久保存。每年进行一次对全年突出记录卡片的系统分析总结,并写出报告,于次年第一季度将填写好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基本情况调查表和矿井突出现象汇总表报能发公司。
5.2防突工作小组工作职责有:
5.2.1按照《防突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进行全矿两个“四位一体”防突工作。
5.2.2根据上级指示,做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具体工作落实。
5.2.3指导全矿各施工单位的具体防突工作。 5.2.4负责全矿防突措施的制定和审批。 5.2.5组织全矿突出工作面的预测和效果检验。 5.2.6负责全矿防突工作总结,编写上报各种材料。 5.2.7进行防突基本知识的培训、审核。 5.2.8组织落实防突的各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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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防突工作执行组工作职责有:
5.3.1负责派人到各防突工作面执行预测、消突措施、效果检验。
5.3.2掌握各个防突工作面的施工进度,防止超采超掘。 5.3.3填写防突工作面的预测、消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制作防突钻孔施工大样图。
5.3.4监督防突工作面超前钻孔、抽排放钻孔、顺层钻孔的施工过程,记录钻孔在施工过程中的瓦斯动力现象等,负责做好钻孔竣工图。
5.3.5对防突仪器进行登记造册管理。 6防突工作各级岗位责任制 6.1总经理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6.1.1对全矿防治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防突安全第一责任者。
6.1.2负责全矿年度防治突出措施计划的审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6.1.3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6.1.4负责平衡全矿防治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
6.1.5负责建立健全防突管理组织机构,配齐专业技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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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确保防突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6.1.6组织制定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6.2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6.2.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组织听取矿防突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并做出指导意见。
6.2.2参与审定矿防治突出措施计划,防突工程及装备资金投入等重大事项,确保安全生产。
6.2.3配合总经理建立健全防突管理组织机构,配齐专业技术人员,确保人员素质。
6.2.4抓好防突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全矿抓好防突知识的各种培训及考核工作,提高全员防突工作意识。
6.2.5参与组织突出事故的抢险,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 6.2.6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纪的作用,督查各级领导干部在防突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6.3总工程师防突岗位责任制
6.3.1对全矿煤层防治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
6.3.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全矿防治突出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措施。
6.3.3负责全矿防治突出工作的监督、检查。 6.3.4负责矿井区域预测结果的审查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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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负责全矿突出预测日报表和预测结果通知单的审批。 6.3.6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全矿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技术问题。
6.3.7组织每月召开一次防突专业会议,研究防突工作的重点及难点问题。
6.3.8负责组织突出矿井井下工作人员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
6.3.9负责组织以往突出事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总结、分析。
6.3.10负责组织突出煤层采掘、通风设计及施工。 6.3.11负责组织防突措施的执行和修改。
6.3.12负责组织制定突出事故抢救技术方案,参与突出事故的抢救及调查处理工作。
6.4生产副总经理防突工作岗位职责
6.4.1负责党和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在矿井生产范围内的贯彻执行。
6.4.2参与制定矿防治突出措施计划,参与突出事故抢救,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突出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6.4.3负责检查并督促分管部门认真落实防突工作责任、措施及规定。
6.4.4根据总经理的安排和总工程师的要求,及时组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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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物力完成防突工程。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同时考虑防突工作。
6.4.5参加公司防突专业会议,布置和落实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
6.5安全副总经理防突工作岗位职责
6.5.1负责检查并督促党和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文件、指令和部门规章在公司的贯彻执行。监督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兑现。
6.5.2参与公司防突年度安全生产计划、重大安全技措项目计划及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的审定。按照规程、法规、上级文件和指令要求,把好审批关。
6.5.3负责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防突责任制落实情况。 6.5.4负责组织防突专项检查;负责督促整改防突方面的重大隐患。
6.5.5负责职工防突管理违章违纪安全教育工作。对“三违”人员及破坏防突设施、设备的人员进行查处。负责组织追查分析突出事故,并处理有关责任人。
6.5.6参加公司防突专业会,落实防突工作。 6.6机电副总经理防突工作岗位职责
6.6.1负责党和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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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参与制定公司年度防突措施计划;参与突出事故抢救,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突出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6.6.3负责机电运输范围内的防突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人力物力按时完成机电运输范围内的防突工作。
6.6.4负责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6.6.5建立合理可靠的供电系统,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电。 6.6.6参加公司防突专业会,布置和落实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
6.7副总工程师防突工作岗位职责
6.7.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编审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6.7.2抓好分管范围防突措施现场落实。
6.7.3参加防突专业会议,对分管专业的防突工作进行安排和落实。
6.7.4参与制定突出事故抢救技术方案,参与突出事故的抢救及调查处理工作。
6.8通防部防突工作岗位职责
6.8.1在公司经理层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法规、条例及防突工作的指令、规定和矿井有关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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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标准等,并根据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经常检查督促实施。
6.8.2参与编制公司年度生产计划、远景发展规划、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等,督促检查防突工程计划的落实情况。
6.8.3加强区队防突工作的业务指导,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了解矿井通风系统现状及瓦斯动态,协调解决防突工作技术上的问题,防止防突事故的发生。
6.8.4每月召开一次防突专业例会,不定期组织防突专项检查,将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提出改进处理意见。
6.8.5参与突出事故抢救方案的编制和突出事故的记录分析。
6.8.6组织开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科研攻关、技术交流,积极试验推广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
6.8.7协助相关部门搞好防突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部职工队伍的瓦斯治理水平。
6.8.8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矿井瓦斯突出动态重点预报。
6.8.9组织搞好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 6.8.10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防突有关资料。 6.8.11积极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各项防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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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工程部防突工作岗位职责
6.9.1贯彻执行公司防突管理有关规定。
6.9.2掌握月度、季度、年度防突措施计划,在安排开采顺序、采掘接续时,要同时考虑到防突工作,做到有利于防突管理。
6.9.3参加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批。 6.9.4负责提供突出煤层作业地点的地质资料。
6.9.5负责与防突专门机构和通防部合作共同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6.9.6严格贯彻执行防突各项制度和规定。 6.9.7积极完成领导布置的防突工作。 6.10安监部防突工作岗位职责
6.10.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公司防突各项规章制度。
6.10.2负责对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督查。 6.10.3参加防突规划、计划、措施的审批,并负责监督实施。
6.10.4负责组织追查突出事故,查处防治突出方面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6.10.5组织审定矿井应急救援预案,参加突出事故的抢险。 6.11掘进队防突工作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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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1负责本队施工巷道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 6.11.2负责本队施工人员严格按照预测人员要求进行预测钻孔的施工。
6.11.3严格按照突出预测通知书要求安排进行掘进作业,严禁超掘。
6.11.4负责组织本队职工参加防突知识的学习、培训、考试。
6.11.5负责本队责任范围内的机电设备防爆检查,及时处理机电方面出现的问题,杜绝机电设备的失爆。
6.11.6负责本队掘进巷道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正常设置和使用。
7防突专业会议制度
7.1公司安全办公会议要把防突工作作为专门议题研究。检查防突计划,分析突出动态,完善落实防突措施,解决平衡防突中人、财、物等问题。
7.2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突专业例会,平衡解决防突工作存在的问题。
7.3通防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突例会,研究总结前段防突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对策,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
8突出预测报告单签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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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通防部防突组负责每日制作突出预测报告单送通防部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通防副总、总工程师签批。
8.2参与签批的人员必须对报告单的预测结果进行指示,注明允许掘进距离或停止掘进并采取防突措施。
8.2调度员按领导批示意见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督促掘进队按报告单的意见进行掘进或执行防突措施。
9防突措施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制度 9.1防治突出的专门机构负责编制防治突出措施,编制时必须征求有关施工区(队)干部、工人的意见。编制后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生产、工程、监理、通防、供销、安监等部门会审,签署意见后,由总工程师批准。
9.2防治突出措施的内容必须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并附有图表。
9.3防突管理机构及时对防突专项设计按上级领导的批复进行修改完善。
9.4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对防突专项设计进行复审,防突管理机构及时进行修改。
9.5防治突出措施的施工区(队),在施工前负责向本区(队)干部、工人贯彻已批准的防治突出措施,贯彻后必须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9.6采掘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防治突出措施的规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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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准确的记录。如果由于地质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执行所规定的防突措施时,施工区(队)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矿调度室,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然后由原措施编制单位提出修改或补充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改变已批准的防治突出措施。
9.7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9.8防治突出专门机构每月检查一次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相应地向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汇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9.9安监部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检查防治突出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矿井年度、季度、月度防突计划制度
10.1通防部负责年终编报当年防突工作总结和下一年防突工作计划安排,并于十二月中旬送能发公司。
10.2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年度、季度、月的防治突出措施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
10.2.1保护层开采计划; 10.2.2抽放煤层瓦斯计划; 10.2.3石门揭突出煤层计划;
10.2.4采掘工作面局部防治突出措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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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防治突出措施的工程量、完成时间以及所需的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动力。
10.3重点防突工程,抽放工程及抽放量等,应列入矿生产经营计划进行考核。
10.4年度防治突出措施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由总经理负责审定,防突管理机构的负责人组织实施。
10.5工程部必须把年度、季度、月的防治突出措施计划列入年度、季度、月的生产建设计划。
10.6矿的财务、器材供应、劳资部门,都必须把年度、季度、月的防治突出措施计划所需资金、设备、劳动力相应地纳入财务、器材供应、劳动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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