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以现行考核指标为依据,达标率为100%,确保无重大伤亡安全事故。
第二节 本工程安全消防重点部位
A.立体交叉施工防物体打击;
B.挖土过程中的机械伤害;
C.基坑周边、防坠落;
D.边坡稳定,防坍塌事故;
第三节 安全及消防保证体系
1.安全保证体系
2.消防保证体系
第四节 安全及消防保证措施
1.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和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健全和贯彻落实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所有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施工。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操作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各工种、各工序施工前均应由施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3)专职安全员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结合安全生产制度和有关规定,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如发现严重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4)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以及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在对施工班组进行操作交底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
(5)施工现场任何人严禁擅自拆除施工现场的脚手,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如需拆除,须由项目负责人会同技术员商议后,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由有关工种进行操作。
(6)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7)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设施必须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电线,电气设备设施必须应有专业电工经常检查整理,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夜班施工后,第二天必须整
理和收集;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保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
(8)施工现场使用的登高扶梯必须坚实稳固,不得缺层,梯阶的间距不能大于40cm,扶梯使用时在连接处要用金属卡或铁丝绑牢,人字梯中间需有拉结线,且梯子下脚应有防滑措施,倾斜的坡度以60度为宜,以满足挖土施工的要求。
(9)现场的四边、五临口不准堆放材料。
(10)施工使用的工具应定期检查性能状况,特别是受力工具应完整,以防因滑脱、打滑等意外造成伤人、伤己。
(11)发生事故及事故苗子,必须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苗子)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苗子)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杜绝事故隐患。
(12)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及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电气设备及装置的金属部位和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另措施。
(13)设备及临时电气线路接电应设置开关或插座,不得任意搭挂,露天设置的电气装置必须有可靠的防雨、防湿措施,电气箱内须设置漏电开关。
(14)现场临时的照明用电,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引入电源须有二级漏电保护装置,移动照明灯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手持式移动行灯,应使用低压电,电压不得超过36V。
(15)电气设备的线路必须符合规定,导线截面与设备容量必须匹配,导线型号选择要合理,接地、接另线的截面要适合。
(16)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电气设备接地,而将另一部分电气设备接另,电气设备的接地点应以单独的接地与接地干线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接地点。
(17)在低压线路中严禁利用大地作零线供电,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钢结构作工作零线,保护零线上不得加装熔断器或断路设备。
(18)电气装置遇到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合闸。线路故障的检修应由专职电工负责,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开箱合闸。
(19)现场移动的电动工具应具有良好的接地,使用前应检查其性能,长期不用的电动工具其绝缘性能应经过测试方可使用。
(20)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加长,使用工具附近必须设置可控制电源的配电箱(盘),供应急启闭。
(21)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有二人在场操作,以利处理应急事故。
(22)电焊机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并装有随机开关,一、二次线接头应有防护装置,二次线应用线鼻子连接,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23)现场室外使用的电焊机应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措施,长期停用的焊机使用前须检查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24)焊钳与线的连接应牢固紧密,地线(搭铁线)及龙头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体上,地线不得接在已运行的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架或铁轨上。
(25)上、下联系的作业必须设指挥人员,规定专门的讯号,严格按指挥讯号进行作业。
(26)六级风以上或雷电、暴雨天气不能施工,台风季节配置夜间值班人员,确保安全。
(27)施工期间须遵守有关工程现场安全设施的条例包括在工地内各通道的安全照明,所有安全措施与责任均须满足招标人和有关部门的要求。
(28)电动的工具、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装应绝对安全,接驳要牢固并应正确地接地,且应遵守当地条例。
(29)现场为雇员提供和保持一切所需地防护衣物和设备。
(30)在进驻工地后14天内制定工地/施工安全预防设施的详细计划书,并提交给总包以供批准,根据总包意见作出修订。委派任一名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为施工安全部主管,确保该已被总包批准的计划书的执行,每周向总包提交工地施工安全报告。
(31)在施工进行期间雇用足够数量及符合资格安全人员,并负责执行所有安全措施之协调及有关工作。
2.消防保证措施
由于本工程建筑面积大,各专业施工工种较多,所以在施工过程中消防管理将作为管理的重点之一。
(1)项目部须加强对参与现场施工各分包商的消防意识教育和消防指导,认真贯彻消防制度,经常开展消防活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
(2)工地设立联防小组,以预防为主。灭火机100平方米1只,水源处的道路应保持畅通。工棚、更衣室、料具间等临时设施均应适的灭火器具。
(3)施工现场应严格按《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等文件规定进行施工消防工作,定期检查灭火设备和易燃物品的堆放处,消除火警隐患,休息室,更衣宿舍更要注意防火。
(4)加强对电焊,气焊设备的整治,要注意防火防爆,现场动用明火前,必须按规定办妥动火证,并加强防范工作。
(5)在进行焊割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如须动用明火,需办理相应手续,落实监护措施。
(7)非电工严禁擅自拉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8)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9)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护道路畅通。
(10)重点部位(油漆间、木库、木工间等)必须建立严禁吸烟、动火等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规范设置警示牌,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11)现场设环行布置消防用水管网,每50米设消防龙头。
(12)值班人员与纠察必须巡逻,发现火苗,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部门进行处理解决。
(13)所有采取的防火措施需满足有关当局对施工工地的消防管理要求。
第五节 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
1.总则
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生产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顺序要求进行。
2.开工前准备
(1)办理劳动局开工报告和市安监站办理受监登记。
(2)落实施工机施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场的计划。
(3)落实现场合格分包方队伍,签定合同和安全协议书。
(4)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3.持证上岗
进入施工现场内的管理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指挥工、吊机的司机和拆装工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并持有效的相关证件上岗。
4.对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
本工程建筑面积大、单体多、施工队伍多,安全防护十分重要。对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必须做到防护明确、专人负责、技术合理、安全可靠。
实施要点:
(1)严格按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执行
(2)严格按方案搭设脚手架,并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A基坑边及坑内临时照明线路全部采用36V安全电压架空敷设。
B施工现场工地线路,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必须有经北京市劳动局和行业有关部门培训合格的持有效证上岗的维修电工进行,其它人员严禁私接、乱弄电器设备。
C配电室内的安全用具及防护措施、灭火器材按规定配置齐全。
D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场所要加强监控、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E对移动电器及照明的使用必须实行二级漏电保护,并经常检查、维修。
F施工现场的重要用电设施,大型机械、悬挑脚手架、施工机具等设施,专人管理、维护。
(2)实施要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设置,并由项目工程师会同技术部门及有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大型机械应单独设置随机控制电箱。
A电工晚间值班必须派双人持证电工上岗。
B严格执行JGJ46-20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
6.施工机械
6.1 桩架、起重机械
为了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项目部在安装桩架机械时,由专业队伍负责,项目部配合,并填写专用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实施要点:
A安装(或拆除)前,必须专业制订详细方案,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报市安监总站备案。
B安装(或拆除)前,由施工员与专业队伍管理人员组织的对专业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教育和装拆安全技术交底。
C安装(或拆除)时,由项目部安全员监督专业队伍设置警戒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监护。
D安装完毕后,经公司主管部门、市建委、市劳动局检测中心检测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E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并做好运转保养记录、交记录、机修工、司机签名。
(2)控制点:
A必须有公司总工批准的安装(拆除)方案方可实施。
B司机、指挥及装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C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D过道必须牢固,安全可靠。
6.2中小型机械(施工机具)
由于施工现场中小型机械设备较多,因此必须加强安全运行的管理,以确保安全生产、人身安全。
(1)实施要点:
A由施工员会同相关管理人员和机械使用前的验收工作,平时做好机械检查和机械运行情况。
B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上岗。
C按规定搭设机械防护棚。
D机械设备必须接地和接零,随机开关灵敏可靠。
E督促机操人员做好定期检查、保养及维修工作,并做好运转记录和检查维护人签名。
(2)控制点:
A机械设备的饿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
B固定机械设备和手持移动电器,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
C中小型机械必须做到定机、定人、定岗位。
6.3护坡施工阶段安全控制要点
(1)支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a、吊车司机、指挥、电焊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吊装“十不吊”规定。
b、钢支撑安装与挖土同时进行,必须特别注意安全。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回转半径内,挖土机与吊车停放位置应尽量避免把杆回转半径相交错。
c、支撑等长构件起吊时必须加强指挥,避免因惯性等原因发生碰撞事故。
d、经常检查起吊钢丝绳损坏情况,如断丝超出要求立即更换。
e、注意现场安全用电,险电工外,其他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接电。
(2)基坑临边围护
基坑四周必须设置钢管护栏,栏杆高度不小于1.2m,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拆除、破坏栏杆围护。
上下爬梯侧边及休息平台周边必须加设样杆,严禁距越样杆。上下基坑,必须有爬梯上下。
6.4材料的安全保管
负责保管运至现场的任何材料的安全,包括由指定分包单位/供应单位及专项承包单位运送的材料。
在工程施工期间,保持材料、零件、组件及于工程有关的一切物品状态良好、放置整齐、以及在合同期间定期及尽快从现场或周围地带移走任何无用的材料、零件、组件、以保持材料、零件、组件及与工程有关的一切物品取用方便、检查简易。
对以完成工程,包括指定分包单位/供应单位及专项承包工程采取有效之保护措施,以防备恶劣天气的损坏,直至工程移交给业主为止。
6.5防火安全
6.5.1防火安全要求
(1)建立防火责任制,明确职责。工地设有专(兼)职防火安全管理人员
(2)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按职工总数10%配备),制订年度教育、训练计划及管理办法,并有季度活动记录。
(3)重点部位(木库、油漆间、木工间、变配电间)必须建立安全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要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制。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4)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 “一器”(特殊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和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十不烧”及有关规定。
(5)现场一般建筑及其他临时设施应设常规灭火器材,按每100平方米配二只比例;重点部位按每25平方米配一只。
(6)配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它防火设备和设施,并及时到达施工层次(部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7)明确规定吸烟点,禁止流动吸烟。
(8)装饰工程(或阶段)动火作业应按规定提高级别,落实监护及检查工作。
(9)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到期应审证,做到持有效证上岗。
(10)防火资料:包括工地总平面图,并标明防火重点部位、消防设施配置、消防通道等;各级、重点岗位防火制度;义务消防队名册、教育训练计划、活动记录;特殊工种(电工、电焊工)名单,并注明发证、审证日期;火灾、火警情况记录:防火安全奖惩记录;防火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记录等。
(11)在施工过程中要防止火灾的危险,须采取一切完善的预防措施并提供一切必须的灭火设备及经受训练的员工。并且与招标人的保安经理、安全经理及有关人员作出协调。
(12)随时接受职能部门或招标人的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改进及完善,且全部费用由承包单位负责。
6.5.2禁火区域划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禁火区域内;
各种受压设备;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等场所;
现场难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6.5.3审批程序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项目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级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分项工程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5.4实施要点
(1)在防火领导小组组的领导下,按照防火制度对重点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
(2)建立义务消防队,正常进行义务消防队训练活动。
(3)施工现场合理配备消防器材,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好。
6.4.5 控制点
(1)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节假日动大作业要升级审批。
(2)明火作业,监护人及灭火器材必须到岗到位。
(3)重点部位专人监管:木工间(责任人:木工翻样),危险品仓库(责任人:材料),配电间(监管人:电工)。
6.6季节性施工
(1)实施要点:
A暴风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桩架、机电设施、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和排除险情,参与检查者应在定期检查表中做好记录。
B机械、电气设备应有防雨、防潮措施。同时,原料成品、半成品也须有防雨措施。
C雨季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同时做好现场排水工作。
D配备防台防汛物资,以备抢险用,及时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2)控制点:
A夏季要有防暑降温措施,杜绝中暑事故发生,食堂要保证卫生并作好食品留样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并有专人负责。
B雨季施工防雷击,防机械倾斜。
6.7保卫安全
(1)进入本工程要严格遵守门卫制度,主动出示临时出入证及其他有关证件,经警卫人员同意方可入内。
(2)自进入施工现场起,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标有公司名称、姓名、工种的临时出入证。
(3)临时出入证用完后项目部保留,如果发生遗失现象应立即汇报。
(4)工作完成后,所有的临时出入证应该退还,临时出入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则作出一定的赔偿。
(5)骑自行车进出大门,必须下车推行。并将自行车摆放在停车区域内。不得随意停放。
(6)外来人员联系工作,应出具介绍信或有关证件,填写会客单后方可入内。
(7)职工探亲访友,应有职工陪同并填写会客单,如遇特殊情况需住宿的,应得到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同意。
(8)携带公、私物品出门,应出具携物证明单,发现可疑情况,警卫人员有权检查并扣留可疑物品。
(9)外来单位参观工程项目,须征得本项目项目部同意,并应有本项目有关人员陪同,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10)遵从部门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的条例。
(11)备有足够的安全帽供各专业人士及其允许参观现场的人士使用。
(12)在工地设有安全监理主任,以保证整项工程在施工期内完全遵守有关部门所颁布的安全规则,及避免发生任何意外事件。
(13)按部门要求在日间挂起旗帜、讯号和标记,并在晚间挂起灯号,保障行人及车辆的安全。
6.8急救
(1)提供急救药箱,且放置在现场显著的容易拿到的位置。
(2)急救药箱内的药物能满足需要并且适合作业工作的需要。
(3)施工期间,将委派一名专业人员进行急救措施。该专业人员能负责在发生事件时进行紧急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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