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临时占用申请报告
致:高淳区交警大队
由于本工程(太安圩污水泵站迁移工程)污水管开挖段施工需要临时占用太安路西侧人行道,慢车道及(快车道3.5m),占用时间总计为60天,占用路长330m。因此段道路为县级主干道路,车流量较多为保证行人及车辆行驶安全通畅,我公司计划针对此段污水管道施工采用分段开挖,分段封闭施工方案。
为保证此段工程顺利实施,恳请贵局给与批示。
申请单位:南京市高淳区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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