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内容: 1、不得扰动槽底土壤,如发现超挖,严禁用土回填。 2、槽底不得受水浸泡。 3、槽底高程允许偏差为(0—-20mm)。 4、排水沟平直,泄水坡度均匀,排水流畅,允许偏差为±50mm。 5、槽底两侧宽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6、挖槽过程中,使用反铲挖掘机,配运行车运土,挖槽时有专人负责,槽底标高的测量如达到设计标高时,下面还有淤泥时,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复核,确认后,挖至好土层。 7、挖槽时在达到设计标高以上200mm时,停止机械挖土,在槽底转干爽后,采用人工清理槽底,保证槽底标高正确,平整,槽底土壤不受扰动。 8、设专人负责看泵、抽水,保证抽水不间断,槽底无积水。 9、开槽的位置、桩线等需经有关人员复核。 沟槽开挖 年10月15日
分部工程 施工单位 给排水工程 施管表5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 底 人
接 收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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