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门县城西区XQE-2-2、2-3、2-4地块(天琴湾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函审意见
由台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台州市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门县城西区XQE-2-2、2-3、2-4地块(天琴湾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审阅意见如下:
一、报告书编制较规范,重点较突出,内容全面,评价因子、等级、范围及保护目标等确定基本适宜,项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基本清楚,提出的环保措施总体可行,结论基本可信。经修改完善后可上报审批。
二、报告书修改完善内容
1、补充完善环函[2011]88号《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发[2010]7号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等编制依据。
2、在第二章节中应补充项目周边地块规划情况,及用地现状的污染分析和周边污染源调查情况;核实周边道路等级,由此校核周边道路。
3、细化项目组成,补充各建筑功能布置表、设备布置表、环保相关功能布置表等。
4、校核车库出入口距离住宅楼的距离,预测地下车库出入口交通噪声对邻居住宅的影响,并提出噪声控制措施。
5、补充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放尾气井及排放高度等,预测预测高空排放时排放速率和浓度达标性分析;
6、补充周边道路建设时序及项目废水纳管的时间衔接性分析。
7、对于地下设备,说明其位置是否位于住宅楼正下方,明确按照《隔振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安装,提出采取的隔振降噪措施。
8、校核周边道路等级,及周边道路对本项目的影响,校核项目临路侧住宅分别距离各道路红线的距离,根据新导则要求要预测道路对住宅建筑临道路一侧各楼层的影响,并绘制预测影响等声级图,提出预防减缓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建议。
9、公众参与团体调查情况比较单一基本为工矿企业,应补充当地村、街道、社团的意见。
10、在第十四章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中应完善修改环境管理内容、完善监测计划,施工期检测项目为大气TSP、噪声、生活来及、交通运输、和竣工验收监测、明确环境监理承担单位,(监理监测从简)
11、第十一章选址合理性中要说明周边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情况
空气、水环境、噪声监测分布图
核实废水、固废等污染源强(前后户数人口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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