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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三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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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50字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50字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虽然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的是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的事

他们怀有一颗好奇、善良一群调皮可爱的小学生在课堂内外发生的故事,书里的故事幽默生动、十分逗人。比如说:被同学们称为河马大叔的张达吧!因为他嘴长得大,舌头也大,所以说话含糊不清,把“马小跳”喊成“马到”,“是不是”说成“气不气”,闹了不少笑话。再说废话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妈妈生气不理他的时候,他竟然对着一盆花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水你就泛滥。”气得妈妈朝他干瞪眼。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这么调皮好玩,还因为有一个和他一样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业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时间都没有,于是忍不住帮儿子做,可糟糕的是还写了个错别字,把“真”字少写了一横,结果被老师查出来罚他老爸抄100遍认真的“真”字,你说逗不逗?

书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气包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涛……每次读到他们的故事都感到快乐无比,对生活充满自信,有时还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一员,写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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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发生的事。《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马小跳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给我的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知识吧!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真没错! 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650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这本书主要讲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取了听力和视力,使本来活泼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孤独作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她太多无助与恐惧。但是,萨利文老师的到来却改变了这个可怜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

我们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在学习海伦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存,那么每个人都会如彩虹般绚丽夺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叱诧于法国时期的乱世英雄,那么,海伦则是生活中的勇士;如果是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那么,海伦则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驱散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伦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种语言,创造了十四余部创世着作;在绚丽彩虹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的努力和汗水?在巨大的挫折面前,海伦总以坚强、乐观的心态面对着命运的考验,用坚定的意志战胜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对幸福的执着追求,与命运抗争。不见风雨,哪有彩虹。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一首不朽的人生之歌。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布满坎坷与荆棘。只要有着一份执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种勇敢奋斗的精神,即使经历磨难,也始终会有成功的日子,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饱经风霜的战士,才敢驰骋在莫测的草原之上!经风沐雨的海燕,才敢在海洋上翩翩飞舞!孤绝肃杀的雄鹰,才敢翱翔在乌云弥漫的天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我喜欢的一本书650字 我喜欢的一本书

是谁?把我们带进了知识的殿堂?是谁?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是谁?丰富了我们的课外知识,使我们畅翔在知识的天地?是书!是书!还是书!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小故事,大智慧》里面生动地描写了众多生动形象的人物,如:机智勇敢的小绵羊、聪明可爱的小白兔白白……。但我却出奇地喜欢这本书里的一个故事:金斧子与银斧子。

这篇故事讲了一个诚实的樵夫在路过一条河的时候,一不小心把自己唯一的一把铁斧头丢进了河里。一位好心的河神第一次从河里捞上了一把金斧头,第二次从河里捞上了一把银斧头,但樵夫都摇头说斧头不是他的。河神被他的诚实所感动了,便把金斧头与银斧头都送给了樵夫。 当我读完了这篇故事时,我不仅对那位城市的樵夫产生了敬佩之情,也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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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曾经的撒谎而感到深深的惭愧。这也让我联想到了社会上一些没有诚信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一些欺骗客户的事情,如:往牛奶里掺水、往肉里加瘦肉精……大家想想:连一个诚实的樵夫都比他们有诚信。再让我们反省一下自己平时的所作所为,当我们犯了个错误时,我们总会圆一个谎过去。但是,现在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我们是在什么时候,都要诚实、做一个守信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收获一个美好的未来。

《小故事,大智慧》这本书使我获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美德。这本书让我喜欢还因为书中描写了许多有声有色的精彩片段。如:小白兔巧斗大灰狼、瞒天过海……这些精彩片段使我百读不厌,就像一杯咖啡,让我品尝后回味无穷。 《小故事,大智慧》就像我们的一盏明灯,为我们照亮人生的路途;它就像一个指南针,在我们迷失方向的时候为我们指引方向;它就像一位良师,赐予我们丰富的知识与道理。《小故事,大智慧》永远是我成长的好伙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5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我喜欢的一本好书650字 我们都读过许多书,因为书使我们获得各种各样的知识。书中有大量信息,阅读可以增长知识,拓宽我们的视野。通过欣赏古今中外无数名家的作品,杜甫的诗忧,李白的诗喜;鲁滨逊的孤岛生活,老人(《老人与海》)战胜自然风险;爱迪生废寝忘食;我们的心也随作者时喜时忧,时惊时险;一会儿欣赏西湖美境,一会儿扬帆出海,劈波斩浪。更让我们“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时而为恐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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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的恐怖行动愤怒,时而为三峡截流的伟大壮举欢呼。但我今天推荐给大家的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它就是《动物世界》。

这本《动物世界》每天陪伴着我,每当睡觉前,我总是看上几页,津津有味地欣赏书中精彩,给我带来的无穷乐趣,书中详细记载了空中、陆地、海洋的各种各样的动物。我先给大家介绍两种动物:一是深海中的海绵,它是一种动物而不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用来:洗碗、洗澡和化妆的海绵,海绵是多孔动物,由于身体的柔软如绵,而得名。它的形状多样,有扇形、球形、灯笼形、管形、瓶形,颜色艳丽,有白色、红色、黄色、银灰色等,最有趣的是它生活方式是:随波逐流,也就漂到那里生存到那里。许多人还不知道吧!海绵还有许多药用价值呢!它可以净化水质,体内含有天然抗生素,能消灭结肠杆菌,还能治疗风湿和神经系统疾病呢。你说有趣不? 再说说陆地上的蛇吧,由于蛇与人类在长期生存中结下了不解之缘,人们常常遭到毒蛇的袭击,可你知道什么蛇有毒?什么蛇无毒吗?我来给你说说,从头形看无毒蛇为椭圆,有毒蛇为三角居多,无毒蛇没有颊窝颈部不能膨大,而有毒蛇恰恰相反,无毒蛇大多是卵生,行动敏捷,而有毒蛇则为卵胎生,行动缓慢栖息盘团。你现在对蛇有了初步了解了吧?

当然,这本《动物世界》还有许多有趣的动物,我不一一介绍,“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腰躬行。”就请大家自己看一看,欣赏欣赏吧!它肯定你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的。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450字 一身洁白又柔软的毛,小小的鼻子上衬着一双水灵灵的小眼睛。叫声又娇小又动听,走起路来静悄悄的,还不时地摇晃着它那一条尾巴,既俊俏又可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猫。

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白猫,它十分温顺,却又十分顽皮。有一次,妈妈买了一个花瓶,搁在了桌上。小猫咪盯着它看了半天,还不时发出“喵喵”的叫声。突然,它一个箭步“冲”了过去,在花瓶边上,似乎在细细打量着它。它时不时更凑近些,嗅嗅这花瓶。还不停地围着它转个好几圈。忽然,只听“嘭”的一声,花瓶碎了。原来是小猫不小心把它碰倒了。此时,小猫又惊又怕,早已溜到了床下,“喵喵”的叫声又微弱了许多。

它虽然调皮,但有时是非常可爱的。在我们围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它会独自呆在一旁,默默享受着它的“大餐”,等吃完了,又开始在我身旁“散步”了。它似乎很无聊,却让我感觉十分可爱。

都说猫是老鼠的天敌,我却不这样觉得。我家的猫不但不捉老鼠,似乎还有一点怕老鼠呢!晚上,它总会在黑漆漆的屋子里走来走去,似乎没有一点点睡意。当老鼠出没的时候,它突然跑回属于自己的那一块领地,闭上水汪汪眼睛,一会儿就睡着了。

每天,我都会抽空来陪它玩。有时我会扔一个球过去,小猫也会“自觉”地把它捡回来。在与它玩耍的过程中,我十分开心,我感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友谊。不知小猫是怎么想的,我猜,它一定十分开心吧!

看!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猫,怎么样,可爱吧? 《青春爱情曲:多喜欢你》第十八章1100字 第十八章 安语琳实在是闲的无聊就来到学生会办公室,随便找到能坐的地方就坐下来。 还在忙于工作的风凌初、许诺、宣睿、欧允峰纷纷给她打着招呼。 “你们在忙些什么?”安语琳走过去好奇地问道。

“哦,今天是凌飞的生日,我们在忙晚上的生日聚会。”欧允峰回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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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似是了解的样子点了点头。 “语琳,你给凌飞哥买了什么礼物?”许诺身边的风凌初一直碰撞着她的胳膊,让她问道。

“呃,我还没有准备好。”安语琳不好意思的摸摸头说道。

昨晚安墨轩告诉她的时候,她一直和茵茵姐聊八点档肥皂剧剧情呢。 今天早上她哥哥又对着她说一遍,叮嘱她不要忘记给风凌飞买礼物。 “你们都买好了吗?”安语琳知道自己刚才的回答有些让人不高兴,她找着话题。

“恩,我订的礼物下午就能寄过来了。”幸好欧允峰接过话,让这气氛没有想象的那么尴尬。

“那你们先忙吧,我就不打扰了。”他们都在忙着手中的工作,她也不好打扰人家。

说句道别就走了。

“你们真是的,也不会说话。”欧允峰批评着许诺和风凌初。 “我不就是问问嘛,你生气什么,难不成你对她有意思啊?”风凌初有些不快,这几天她发觉自己哥哥时不时就会笑笑,以前都是没有的。知道昨天她发现哥哥拿着手机找出安语琳的电话要打给她。可是却没有播出去。 哥哥好像喜欢上安语琳了,所以风凌初才会让许诺问问。 安语琳给班上班长请假,拿着包包就走。

来到步行街,她看着两边让人眼花缭乱的商店想了想,也没有进去。 给风凌飞买什么礼物呢?他家里这么有钱也不会缺什么的吧。 安语琳冥思苦想也没有想到,她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逛。 手表?领带?跑车?音乐CD?字画? 对,有了。

她找到一家咖啡厅就那么静坐着,摘掉耳机关闭音乐。 登陆学校网站,查询风凌飞的完整个人介绍。 爱好:飙车,打篮球,滑雪。

安语琳看着爱好那一栏,这些好像都没有什么好的吧。 要不给送块玉?

想了半天也只有这个答案了。

好吧,就这么办。安语琳敲定这个想法,立马就行动起来。 她不知道给男生送玉会有什么寓意?

安语琳在路口坐了辆出租车就直奔玉佩专卖店。 销售人员礼貌的对待着顾客。 “小姐,欢迎光临。”

安语琳:“请问,你们这里有男生佩戴的玉吗?”

销售人员惊奇的看着她,估计她是第一次遇见会有顾客这么问吧? 而且还是送给男生的,猜测那个男生应该是她男朋友吧。送玉的一般都是给男朋友或是老公的。

“小姐,是送给男朋友的吗?”销售小姐微笑的问着。 “呃,不是啦,只是一个朋友吧。”安语琳解释道。

“恩。”只是,销售小姐想的却是:是啊,只是一个朋友,男朋友嘛。 安语琳在店里的看了很长时间,最后买了一块看着简单,但绿色鲜浓均匀的青玉,懂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块好玉,上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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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语琳让人包装起来,支玩钱,自己又去礼物店买了一个包装盒和丝带。 安语琳从礼物店走出来,抱着它双手环胸。她想着:“风凌飞他应该会喜欢吧。”

我喜欢250字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在暖洋洋的阳光下尽情的玩耍。

我喜欢秋天的丰收与宁静,在瑟瑟的秋风中享受那份宁静淡远;在金黄的世界中“迎接”果实的到来。

我喜欢看书,每当看见书中精彩的语句时,所有不开心的事全都被冲走了;在书中可以看见作者的种种情感,对于事物的喜爱,他们在书中表达了出来,书就像个小伙伴,对我不离不弃。

我喜欢写作,当看见美丽的东西,心中的情感好像是被囚禁了很久似的,一下子全都呼之欲出。写作是抒发感情、陶冶情操的好帮手。我把我的作品一张张的黏贴在作文本里,让他们成为我永久的回忆! 我也喜欢梦,在梦中我可以把自己想象成许多东西,可以做现实中做不了的事情,可以为所欲为,不用顾虑。我想要飞到世界的最顶端,看一看世界全部的风景。我就是这样一个喜欢最梦的女孩。

我有许许多多的喜欢,数不尽,也讲不清! 喜欢800字 银白色的灯光照耀着我的全身,我不敢动弹,嘴角颤抖无法开口。“拍拍拍”台上响起了熟悉的掌声,我紧张的看着下面为我鼓掌的你,深吸一口气,双手紧握着话筒,理了理那离乱的思绪,想起那我准备已久的歌词,看着台下微笑的你,我张开了口,歌声也在这音乐室里开始回荡着。

我喜欢你的名字,你的名字有种自由自在的感觉,喜欢你洒脱的笑容,喜欢你那会说话的眼睛,喜欢你嘴角经常勾起的坏笑,喜欢我把你的手紧紧捧在手心里的感觉,我不曾想象自己能拥有你。

以前,我经常上网看着别人讨论你的话题,看着你越来越多人喜欢,我的心里又高兴又伤心,这种不知所措的感觉至今还遗留在我的心里。现在,你终于从照片里走了出来,宛若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又似观音座下的金童,妖媚而又帅气,让我无法分清楚你是男是女,深深吸引着我的眼球,占据了我整个心里。你看着我,嘴角勾起了弧度,缓缓向我走来,我无法抗拒的站在那里。

“这位小姐我有这个荣幸请你舞上一曲吗?”你的声音轻轻划过我的耳边。 我小心翼翼的把手搭在了你的手上,我不敢想象那修长白皙的双手正拉着我那双笨拙粗糙的手,我的脸瞬间红透了。我呆呆的任由你来操作,而你身上的独特的香味让我整个心都变得十分的柔弱。

曲终了,我停住了那凌乱的脚步,抬头望了望你,你的微笑从来没有从你的脸上消失过,还是那么淡淡的笑着,我整了整裙子,挥动着双手想把脸上那两片红晕压下去,可是滚烫的脸蛋始终保持着“高烧”的状态。

“小姐,我很开心,今天谢谢你了。”你再一次开口了,我微微的愣住了,看着你脸上那更深的笑意,我不好意思的低头傻笑。

“咚咚咚”外面的钟声想起了,十二点准时到了,你挥了挥手,示意自己要回去了,就像灰姑娘到了十二点离开王子一样,我紧紧地追随着你,直到你消失不见,却没有给我留下可以再次寻找到你的水晶鞋。

你和我说过你的名字里面藏着的意思是“沉静的爱”就像是我们俩一样,这份爱情随无法延续,但却十分的沉静。

舞台下的你等待着我唱完那首歌时,已经消失不见了。我微微的笑了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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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这就是最沉静的爱。

梦醒了,我望着那盆曾经种过白色风信子的花盆,似乎我又想起了你。风信子,沉静的爱,也许只有我们俩明白。 我喜欢你,白色风信子。

《青春爱情曲:多喜欢你》第十七章800字 下午

风桀骜还游荡在工作的海洋中,堆积在办公桌上的文件一摞一摞的。 身为总裁的风桀骜自言自语道:“我这就是百年难得的绝世好老公啊。” 咚咚的敲门声,风桀骜清冷的说了声请进,便埋头于工作之中。 白若柒小心翼翼地进入办公室,故意放慢脚步。 她直呼一口气,庆幸自己今天幸好穿的是平底鞋。 都说在工作中的男人是最帅的,白若柒双眼泛着耀眼光芒的看着正在工作中的男人。

或许是视线太过强烈,风桀骜从文件里抬起头看着那个在傻傻看着他的女人。 自己女人看自己老公看的痴傻了,那是一个男人的骄傲。说明这个女人很爱你!

“怎么,还不进来准备继续站在那里看?”风桀骜戏谑着自己可爱老婆。 “啊,你发现了啊?”白若柒吐了吐舌头,她像只小猫似得那般可爱。 “桀,爷爷刚才打电话告诉我明天是凌飞的生日,要我告诉你。”白若柒蹦跳着进来了,站在他身边双手搭在他的肩上。 风桀骜点点头,他倒是没有忘记明天是那小子生日,今天一早他就给秘书交代好了给那小子准备好的礼物。 “可是,我要给他准备什么礼物呢?对了,桀,他喜欢什么?”白若柒想着。 “你不用给那小子准备什么礼物,他也不需要,只要你到场就可以。”要他老婆把心思花在风凌飞那小子身上,他赤裸裸的不允许。 “你都是一个大总裁还兼任校长的,怎么这么抠门啊?”白若柒一脸鄙视的样子看着他。

感受到她传递给他的鄙视,他心里突然猛地上升一个温度。 他老婆在为其他男人对他抱怨吗? 这种滋味怎么那么难受呢?

两个人又对话了好久,知道下班。白若柒对着紧跟在她身后的男人说:“小气鬼”

风桀骜彻底败给自己老婆了,不就是一个礼物吗?哪来的这么多事情呢? 这一笔账一定得算在风凌飞那小子身上。 明天是风凌飞的生日。 夜-安家别墅 吃完晚饭,安语琳和齐茵茵坐在沙发上等待着晚上八点档的肥皂剧。聊着女生之间永远不变的话题。

打完电话的安墨轩缓缓走过去,“你们先听我说,明天是风凌飞的生日,小表哥要我们去参加。”

奈何两个人却似没有听到,一手拿着薯片一手一杯饮料的,聊着接下来的剧情。

安墨轩无奈撇撇嘴,在凌乱的茶几上找到遥控器啪的关上了电视。 安墨轩以为这样两个人就会停下来,结果:

他就看到齐茵茵吃着薯片喝着饮料就把他手中的遥控器淡定的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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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墨轩无语了,“你们有没有听到我说的?”他吼道。 他发誓这是他第一次这么滴不淡定。

“哥,我们知道了,你不要打扰我们好不好,又没有礼貌?” 安语琳起身推走安墨轩。

安墨轩扶额想,他这是被家里两个女人嫌弃了吗?

他转身刚想说些什么,便看到他老婆手上拿着的杂志封面是当红男歌手的,看看电视也是男歌手主演的电视剧。

他老婆什么时候也开始像安语琳样追星了?

安墨轩腹诽着:那个男歌手长得也不咋地啊,还留有长头发,好不爷们,也没有他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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