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类别 标准文件 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版 别 页 码 YL-HR-A A0 1 / 1 奖励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公司纪律,督促后进、奖励先进,创造一种高效、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为公司实施奖惩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奖励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三、教育指导为主,批评处罚为辅。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 第二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的种类:分为明星奖、特殊贡献奖、最佳团队奖和年资奖。 第二条:奖励周期: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奖励权限: 一、公司本部门负责人对授予奖项具有推荐权; 二、行政人事部对奖励实施过程行使建议权和审核、监督权; 三、公司总经理行使最终决策权。 第四条:明星奖: 一、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工作表现突出且能遵循公司规章制度的职员可参加明星奖评选; 二、由部门推荐,通过全体职员投票选举,行政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特殊贡献奖:本公司职员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特殊贡献奖。 一、设计新产品,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 二、从事利于业务的发展和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它方面做出贡献的; 三、在独创方面尚未达到发明程度,但对公司生产技术等业务发展确有特殊贡献的; 四、上述各款至少应观察六个月,经判断效果的确很好,才属有效。 第六条:最佳团队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部门可参加最佳团队奖评选: 一、团队协作良好,能超额完成部门指标的; 二、能积极支持公司事业发展,认真遵守公司规章、,为公司发展作出佳绩的; 三、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统筹,组织专人小组评选,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年资奖:本公司职员服务年满五年、十年、十五年及二十年,而且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优秀者,分别授予服务五年奖、服务十年奖、服务十五年奖及服务二十年奖。 六条:奖励方式:公司奖励分奖品、奖金、奖状三种方式。 一、奖金及奖状,对特殊贡献奖和最佳团队奖可按下列等级授予奖金及奖状: 特殊贡献奖 等级 一 奖金 2000 等级 一 最佳团队奖 奖金 1000 二 三 1500 1000 二、奖品:对服务年资奖和明星奖分别授予奖品及奖状,奖品内容根据企业当年度经营状况和职员的需要,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 三、奖励事项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合作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 第七条:奖励的核定与颁奖,由总经理负责。 第:颁奖日期:每年一次,于公司成立纪念日颁发。 第三章:奖励作业程序 第一条:各部门根据职员的工作表现及奖励条件,填写《奖励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行政人事部。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复核、确定奖励申请符合公司条件后,呈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具体请参阅《奖励作业流程》。 第四章:违纪处分 第一条:凡本公司职员违反各种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者,均依照本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条:公司管理人员在执行纪律处分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实事求是,治病救人; 二、纪律处分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证据。 三、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四、让职员明白必须达到的标准及应遵守的规定。 五、保持职员对纪律处分上诉的权利。 六、鼓励主动承认错误,严惩欺上瞒下。 第三条:如职员在违反公司任何规章制度之后,及时向行政人事部主动提出处分请求;人事行政部以人为本为原则,同其所属部门权责人进一步核实,视过失结果酌情处理。 第四条:纪律处罚条例: 一、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分行政和经济处罚两类。 (一)行政处罚分为下列几种:警告、降职、降薪、停职、辞退; 警告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和最终警告; (二)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 二、口头警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给予口头警告,并处以罚款处分。 (一)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且有顶撞者; (二)就餐时,未按顺序排队打饭者; (三)未按规定,持有公司电话卡人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手机未开机者,按手机电话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四)在公办区域吃零食或将食物带进办公室,并每次处罚5元; (五)未按规定时间范围内乘座电梯者,并每次处罚5元; (六)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杂物者,并每次处罚5元; (七)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超时探访者,并每次处罚5元; (八)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培训或会议者,并每次处罚5元; (九)仪容不整,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不佩戴识别证者,并每次处罚10元; (十)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并每次处罚10元; (十一)在办公场所谈笑、戏耍、妨碍他人工作者,并每次处罚10元; (十二)冒领公司发放的礼品者,并每次处罚10元。 (十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拆卸消防器材,堵塞消防通道的,并每次处罚20元; (十四在非吸烟区吸烟者,并每次处罚20元; (十五)工作时间内,做私事或招待亲朋好友者,并每次处罚20元; (十六)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床位者,并每次处罚20元; (十七)上班时间内,利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或玩游戏者,并每次处罚20元; 三、书面警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给予书面警告,并处以罚款处分。 (一)无故迟到、早退月累计超过5次或旷工半天以上者; (二)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不大者,并每次处罚30元;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不大者,并每次处罚30元; (四)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并每次处罚30元; 就餐时,浪费粮食者,并每次处罚30元; (五)携带物品出去,拒绝接受保安人员检查者,并每次处罚30元; (六)上班期间非工作需要饮酒者,并每次处罚50元; (七)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并每次处罚50元; (八)未经许可进入公司管理员帐号或他人邮箱者,并每次处罚50元; (十)上下班时间,替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刷卡者,并每次处罚50元; (十一)不遵守《出入公司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者,并每次处罚50元; (十二)在网上观看、下载或传播不健康内容者,并每次处罚50元; (十三)擅自利用网络发布不当消息而造成不良影响者,并每次处罚50元; (十四)在宿舍内私自接电源及使用电炉、电饭煲、热水煲等电器者,并每次处罚50元; (十五)未经批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并每次处罚50元; (十六)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办公场所者,并每次处罚50元; (十七)拾获公司或他人财物拒不上缴,据为己有者,并每次处罚50元; (十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未有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并每次处罚50元; (十九)累计三次口头警告处分的处以书面警告处分1次。 四、最终警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给予最终警告,视不同结果实施降职、降薪、处以100-500元罚款处分。 (一)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故意撕毁公司公文、通告者; (三)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四)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五)窃取他人计算机中的资料或未经相关权责人批准而私自复制他人资料者; (六)在宿舍内留宿异性过夜者; (七)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并造成严重损失者; (八)累计三次书面警告可处以最终警告。 五、停职处分: (一)员工在工作期间屡犯错误,经教育仍不悔改的,经部门经理批准,人事部权责人复核后可给予其停职处分。 (二)处以停职反省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停职反省期间不计薪资。 (三)如停职反省不深刻或根本没有改善之意的,作辞退处理。 六、辞退: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可不预先通知予以解雇(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享受任何经济补偿。 (一)拒不听从上级指挥、监督,与上级发生严重冲突者; (二)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三)在公司内聚众者; (四)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五)聚众,妨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者; (六)对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七)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八)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九)遗失公司重要公文(物品)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者; (十)违反公司规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一) 未经公司许可,在外从事兼职工作者; (十二) 故意填报不正确的个人资料者; (十三) 蓄意煽动员工或怠工者; (十四)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十五) 利用职务收受贿赂或有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十六) 擅自使用公司文件或印章,进行非法活动,造成严重后果者; (十七)经门给予拘留、或判刑者。 第五条:违纪处分实施: 一、口头警告由受处分职员的直接上司于事后半天内执行,而且应以熟悉的语言传达该职员;应告之受处分的职员如再犯将受书面警告处分。 二、书面警告由受处分职员的直接上司在事发后一天内执行;给予违纪职员书面警告时,职员所 犯错误的详情、处分的类别等,均应在《违纪处分通知单》中详细记录。 三、最终警告、降职、降薪由受处分职员的直接上司或部门主管人员在事发后一天内执行;职员所犯错误的详情、处分的类别及受处分的纪录,均应在《违纪处分通知单》中详细记录;降职、降薪的应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行政人事部依据《违纪处分通知单》办理降职、降薪手续。 四、停职处分必须经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同意,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才可执行。 五、辞退或开除时,部门经理将职员所犯过失上报总经理,征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由部门经理签署《违纪处分通知单》正式通知该职员,并应安排该职员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六、各部门开据的《违纪处分通知单》一式三份,执行部门保留一份,受处分职员一份,行政人事部门一份。 七、申诉:职员对纪律处分不满的,可向其部门经理申诉,如与部门经理面谈仍不满意的,可向总经理提出书面请求,经调查再作决定。 第六条:需要并处赔偿、罚款处罚的,其罚款一律上交财务部门;赔偿款额计算于公司帐务,罚款计算于职员福利帐务,不计于公司帐务之中,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为员工福利开支。 第七条:员工被口头警告后三个月内没有违纪的或被书面警告后六个月内没有违纪的或被最终警告后十二个月后没有违纪的将可撤消相应的违纪处分;也可根据员工的改进表现提前撤消处分。 第:纪律处分详细记录在该职员的个人资料内,分别保留一至二年。 第五章:违纪处分作业流程 第一条:行政人事部依据公司制度及奖惩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对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核对,将员工违纪行为记录在《违纪处分通知单》上,并将结果反馈于其部门权责人及违纪人员。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将《违纪处分通知单》呈分管副总审批后,通知财务扣罚工资。 第三条:具体请参阅《违纪处分作业流程》。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在行政人事部。 第三条:本规定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批准: 审核: 编制:游志红/200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