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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设备及网管系统施工方案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网络设备及网管系统施工方案

1、施工准备

(1) 完成现场库房的准备,制定详细的材料计划。完成前期材 料的预订工作。

(2) 所选设备、材料和软件,必须按照合同技术文件和工程设 计文件要求进行进场验收。进场验收应有书面记录和参加人签字,并 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验收人员签字;未经进场验收合格的设 备、材料和软件严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通过进场验收的设备和材 料应按产品技术要求分类妥善保管。

(3) 设备和材料进场验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并填写设备材料进 场报审表:

1) 外观应完好,产品无损伤、无瑕疵,品种、数量、产地符合 设计要求;

2) 设备和软件产品质量检查应执行相应条款之规定; 3) 有序列号设备必须登记设备序列号;

4) 网络设备开箱通电自检前,先查看电源是否符合要求,再查 看设备状态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应检查设备启动是否正常;

5) 依规定程序获得批准使用的新材料和新产品除符合上述相关 规定外,尚应提供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的准予使用文件;

6) 进口产品还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报关单,其配套提供的质量 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说明书等资料应为中文文本或附中文译文。

2、施工作业条件

(1) 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完毕,已通过系统检测。

(2) 机房土建施工、装修完毕。机房环境、电源及接地安装已 完成,机房工程系统测试已通过。 3、设备安装方法

3.1、 集线器、交换机、路由器安装方法

(1) 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干净的电信间或设备间内。

(2) 设备应安装在固定托架上或机箱内,固定设备的托架或机 箱宜距地面500mm以上;设备安装应整齐、牢靠;信息模块和相关 部件应按设计要求安装,空余槽位应安装盲板;设备标签应标明设备 名称和网络地址;多个设备宜安装在标准机柜内。

(3) 网络设备的电缆线、跳线应连接可靠,沿路由固定,走向 清楚明确,线缆上应有标签。

(4) 安装完毕应通电检查,设备供电应正常,报警指示工作应 正常。

3.2、 服务器和工作站安装方法

(1) 服务器和工作站接电源后,应逐台设备分别加电自检。 (2)宜先安装系统软件,配置网络参数(域名、IP地址、网络 等),后进行系统联机调试。 3.3、 配线架安装方法

(1) 配线架位置应与电缆进线位置相对应。 (2) 各直列配线架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2mm/m。

(3) 接线端子的标志应齐全。 3.4、各类配线部件安装方法

(1) 各部件应完整,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标志齐全。 (2) 固定螺钉应紧固,面板底面应保持在一个水平面上。 3.5、 接地要求

机柜、配线设备、金属钢管及线槽,其联合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 不大于1Q;网络设备机壳上接地点到就近的接地金属体/接地条等的 距离<1.5m ;每个给网络设备供电的插排必须有接地,三芯插头的保 护地与机房接地点的交流电压差应W1V;接地导线截面、颜色应符合 规范要求。

3.6、 线缆端接

1、 线缆端接一般要求:

(1) 线缆端接前,应检查核对标签编号; (2) 线缆终端处必须卡接牢固、接触良好;

(3) 线缆终端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厂家安装手册要求。 2、 双绞电缆和连接硬件的端接

(1) 应使用专用剥线器剥除电缆护套,不得刮伤绝缘层,且每 对双绞电缆应尽量保持扭绞状态。非扭绞长度对于5类及以上级别线 缆应不大于13mm;

(2) 双绞电缆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RJ45)相连,必须按设计要 求的顺序正确卡接;

(3) 双绞电缆屏蔽层与插接件终端处屏蔽罩必须有可靠接触,线

缆屏蔽应与插接件屏蔽罩360°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应小于10mm。

3、光缆芯线端接

(1) 光纤熔接处应加以保护,使用连接器应便于光纤跳接; (2) 连接盒面板应有标志;

(3) 光纤跳线活动连接器在插入适配器前应清洁,所插位置符 合设计要求。 3.7、软件安装

(1) 应先安装操作系统软件再安装应用软件。

(2) 软件安装前应按设计或合同要求检查与服务器或工作站是 否匹配,。

(3) 软件安装前宜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4、施工质:

4.1、计算机网络质量标准

一、主控项目

1、设备及材料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 证。检验方法:按设计检查,且核对产品合格证。

2、 线缆敷设和端接检测要求 (1) 线缆弯曲半径

1) 非屏蔽4对对绞线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

2) 屏蔽4对对绞线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倍。 3) 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4) 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 (2) 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

1) 敷设线槽的两端宜用标识表示编号和长度。

2)敷设暗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PVC管。布放多层屏蔽电 缆、扁平缆线和大对数主干光缆时,直线管道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 弯管道应为40-50%。暗管布放4对对绞电缆或4芯以下光缆时,管 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截 面利用率不应超过40%。

(3) 电源线与综合布线系统线缆布放,线缆间最小净距离,应 符合规定:

(4) 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及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应符 合规定:

(5) 光纤连接损耗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光纤连接损耗

光纤连接损耗(dB) 多模 连接类别 平均值 熔接 0.15 最大值 0.3 平均值 0.15 最大值 0.3 单模 3、采用架空、管道、直埋敷设电缆,应符合本地通信线路工程 施工之相关规定。

4、机柜、配线架安装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卡入配线架连接模块内单根线缆色标应和线缆色标相一致,

大对数电缆按标准色谱组合规定进行排序;

(2) 配线架端接线序只能按T568A或T568B标准之一进行端接, 且必须与信息模块线序排列标准相一致,推荐使用T568B。

5、 防雷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设备金属外壳及器件、线 缆屏蔽接地线截面及色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连接导体应牢固。

6、 应采用专用测试仪器对系统各条链路进行线缆性能检测,其 内容包括电气性能检测和光纤特性检测,系统信号传输技术指标应符 合设计要求。

7、 连通性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根据网络设备连通图,网管工作站应能够和任何一台网络 设备通信;

(2) 各子网(虚拟专网)内用户之间的通信功能应符合网络配 置方案的要求,允许通信的计算机之间可以进行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换, 不允许通信的计算机之间无法通信,并保证网络通信满足设计所规定 的通信协议。

(3) 局域网内用户与公用网间通信能力的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 要求。

8、 应对计算机网络进行路由检测。路由检测方法宜采用相关测 试命令进行测试,或使用网络测试仪测试。

二、一般项目

1、机柜、配线架安装除应符合其主控项目要求外,还应符合以 下要求:

(1)机柜不宜直接安装在活动地板上,应按设备底平面尺寸制 作底座,底座应直接与地面固定,机柜应固定在底座上,底座高度应 与活动地板高度相同,底座水平误差每米不应大于2mm;

(2) 背板式跳线架宜安装在配套金属背板上,金属背板与墙壁 应紧固,其水平度和垂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壁挂式机柜底面距地面不宜小于300mm; (4) 桥架或线槽应直接进入机柜内; (5) 接线端子各标志应齐全。

2、 信息插座安装应符合《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 GB/T50312 的规定。

3、 光纤芯线终端连接盒面板应有标志。

4、 采用计算机进行综合布线系统管理和维护时,检测以下项目, 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1) 中文平台、系统管理软件;

(2) 所有硬件设备及其楼层平面图的显示; (3) 干线子系统和配线子系统元件位置的显示; (4) 各种硬件设施的工作状态的实时显示和登录。 5、 容错功能检测

检测系统正确判断故障及故障排除后系统自动恢复的功能,切换 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测内容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对具备容错能力的网络系统,应具有错误恢复和故障隔离 功能,主要部件应冗余设置,出现故障时应自动切换。

(2)对有链路冗余配置的网络系统,当其中某条链路断开或发 生故障,整个系统仍应正常工作,并在故障恢复后应能自动切换回主 系统运行。

6、网络管理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网管系统应能显示整个网络系统的拓扑结构图和网络设备 连接图;

(2) 网络系统应具备自诊功能,当某台网络设备或线路发生故 障,网管系统应能及时报警并定位故障点;

(3) 应能对网络设备进行远程配置和网络性能检测,提供网络 节点流量、广播率和错误率等数据统计。 4.2、应用软件质量标准

一、主控项目

1、 质量检查应按照规范执行。并应采用系统实际数据和实际应 用案例进行测试。

2、 被测软件功能、性能确认宜采用黑盒法进行,主要测试内容 如下:

(1) 功能测试: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软件系统所有功能; (2) 性能测试:应检查软件是否满足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性能, 应对软件响应时间、吞吐量、辅助存储区、处理精度等进行检测;

(3) 文档测试:应检测用户文档的清晰性和准确性,用户文档 中所列应用案例必须全部测试;

(4) 可靠性测试:应对比软件测试报告中的可靠性数据与实际

试运行情况,进行可靠性验证;

(5) 互连测试:应验证两个或多个不同系统间互连性; (6)回归测试:软件修改后,应进行回归测试,验证修改后的 软件是否仍能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二、一般项目

1、 应用软件操作命令界面应为用户图形界面,应风格统一、层 次简洁,操作命令的命名不得具有二义性。

2、 应用软件应具可扩展性,系统应预留升级空间,能适应最新 版本的信息平台,并应适应信息系统管理功能变动。 4.3、网络安全质量标准

一、主控项目

1、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 察部门审批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特殊 行业有其他规定时,还应遵守行业相关规定。

2、 如与因特网连接,智能建筑网络系统必须安装防火墙和防病 毒系统。

3、 网络层安全的安全性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信息网络应能抵御来自防火墙以外网络攻击,宜采用模拟 攻击进行检测;

(2) 信息网络与控制网络间应安全隔离,未经授权,从信息网 络不能进入控制网络。

(3) 网上各点防病毒软件应能正确检测出含病毒文件,并执行 杀毒操作。

(4)如安装了入侵检测系统,应进行模拟攻击试验,攻击应被 入侵检测系统发现并阻断。

(5) 如安装了内容过滤系统,应尝试访问若干受限网址或访问 受限内容,这些尝试应被阻断。

(6) 信息网络应能保证终端机根据需求用不同身份访问因特网 的不同资源。

4、 系统层安全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操作系统应选经过实践检验具有一定安全强度的操作系统; (2) 应使用安全性较高的文件系统;

(3) 应严格管理操作系统用户账号,应要求用户必须使用满足 安全要求的口令;

(4) 服务器只提供客户必须的服务,其他无关服务应关闭,对 可能存在漏洞的服务或操作系统,应要求供货厂家更换或升级相应补 丁程序予以消除漏洞;

(5) 应正确设置并利用审计系统,对非法侵入尝试必须有记录。 5、 应用层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用户口令应加密传输,禁止在网络上传输重要的用户账号, 要求用户必须使用满足安全要求的口令;

(2) 必须在身份认证基础上根据用户及资源对象实施访问控制。 用户只能访问获授权资源,不能访问未获授权资源。

二、一般项目

1、物理层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中心机房电源与接地及环境应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 收规范》(GB50339-2003)的规定;

(2)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信息网络工程, 应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要求》BMZ3等国家 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检测和验收。

2、应用层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数据在存储、使用和网络传输过程中,不得被篡改、破坏, 同时不应被非法用户获得;

(2) 对应用系统访问应有必要的审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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