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
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区委的工作部署,扎扎实实开展包村工作,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2、科学制定和落实工作计划,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重视改善民生,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
3、包村干部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包村工作的关系,原则上以包村工作为主,每周坚持至少2天到包村点开展工作,下派办将对包村干部到岗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每年至少为老百姓办1—2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
4、正确处理与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的工作关系,政治上严格要求,工作上相互支持,生活上主动关心,加强与村干部的团结协调,不断丰富农村工作经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5、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要勤政廉洁、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准在所包村“吃拿卡要报”,不准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活动。
6、严格落实包村工作公示、突发事件报告、投入资金物品双重管理等各项制度,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包村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7、支援资金必须放到镇财政所,所包村办实事所需资金要事先向镇党委政府打报告,经包村组长和镇负责人共同签字后,再投入使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接收支援物品,要告知区委下派办与镇组织科人员,并做好记录;各包村工作组要建立包村工作记录本,详细记录各项工作,并以此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8、各包村工作组要按照区委“四季如春、节日添暖”的要求,关注改善民生,做好走访、慰问工作,每年在所包村选几户困难户公示后进行救助。
9、包村工作以镇为单位进行半年和年终考核,各工作组要做好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上报区委下派办和镇党委各一份。
10、各包村工作组要积极上报包村工作信息,加强农村工作调研,每年认真撰写一篇有新意、有特色、有价值的调研文章,同时做好包村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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