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校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3027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由保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八、学校基本情况
保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百余年办学历史,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保定市。
占地1220亩,现设33个本科专业、21个专科专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4500余人。
九、录取原则及要求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3、符合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加分投档的,承认其加分成绩。 4、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成绩相同时,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5、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书法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①河北省生源,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音乐、舞蹈类综合成绩=专业成绩×80+高考文化成绩×20,美术类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书法类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50书法类专业成绩采用河北师范大学测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美术类进档考生,我校先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依据
美术类计划总数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
②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联考或统考成绩,默认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方式,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份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
6、体育类本科与美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法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7、报考我校外语类本科专业需参加外语口试;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统一采用英语。
十、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2、各专业收费标准按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详见各省招生计划一般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绘画、体育教育、休闲体育和书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一般非师范类高职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艺术设计和影视动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
3、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元。 十一、其他
1、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2、新生报到后,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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