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规范办公用品的申购、领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科室办公用品的统一购置、发放、领用、管理。
三、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按科室、队、所分别建立台帐,便于核算成本。
四、各执法中队所领取的日常办公用品,照价核算后,在其每月提成补助中扣除。
五、非日常办公用品或价值较大的办公用品(含办公桌椅、电脑、传真机、电话等),由办公会议或批准后,由办公室购置,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六、办公室每季度对各科室、队、所领用的办公用品进行统计核算后,予以公布。
七、 所有工作人员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二○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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