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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免费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二次装饰装修)

(一) 依据标准

DB31/T30-2003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GB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二) 基本规定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 住宅装饰装修应优先采用节能、阻燃、环保型材料及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 装饰装修的材料应具有合格证、质保书及有关检测报告并验收合格。 4. 装饰设计和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改变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外立面;在施工中严禁:损坏原有绝热设施,损坏受力钢筋、在楼板上超荷集中堆放物品。

5. 施工现场应按要求设立临时用电系统,并设有漏电保险器;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6.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7. 严禁:在施工现场抽烟,在运行中的管道及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或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8. 对室内空气质量应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验收时间: 装修完工7d后或交付使用前)

室内空气质量污染浓度限量

序号 1 2 3 4 5 污染物 氡(Bq/m³) 甲醛(mg/ m³) 笨(mg/ m³) 氨(mg/ m³)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Bq/m³) 浓度限量 ≤200 ≤0.08 ≤0.09 ≤0.20 ≤0.50 项目分类 A A A A A - 1 -

注:表中浓度限量,除氡外均应同步测定的室外空气相应值为空白值。

9. 严禁擅自移动煤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的直管中不得有中间接头。

(三) 抹灰工程

1. 基本要求

平面及立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空鼓、脱层、爆灰和裂缝等缺陷。抹灰应分层进行,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的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

2. 抹灰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

抹灰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序项目 号 1 2 空鼓 表面平整度 许偏差 不允许 ≤4 2m靠尺、塞尺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3 立面垂直度 ≤4 2m垂直检测尺 值。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4 5 阴阳角方正 外观 ≤4 直角检测尺 见基本要求 目测 阳角 全检 C 每室随机测量一阴C 测量三处,取最大C 取最大值 每室随机选一面墙,量具 小锤轻击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全检 每面随机测量二处,C 测量方法 B 质量要求及允验收方法 项目分类 注:建筑用电子水平尺应符合JG142-2002的要求。 3. 其它未尽事项参见“一般抹灰工程”监理细则有关条文。 (四) 镶贴工程

1. 基本要求

A. 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留边宽度应一致。

B. 镶贴工程应在隐蔽工程、抹灰工程、吊顶工程完成并验收后进行。 2. 墙面

A. 强度较低或较薄的石材应在背面粘贴玻璃纤维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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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固定石材的钢丝网应与予埋件连接牢固,每块石材与钢丝网拉结点不得少于4点。拉接用金属丝应具有防锈性能。

C. 阴角砖压向应正确;阳角砖宜加工成45。合角铺贴 ,不宜看到面砖的侧面。在高度和宽度方向避免出现一排(或一行)以上的非整砖,且非整砖宽度不宜小于原砖的1/3。

D. 在潮湿环境的墙面上裱糊、贴墙纸或镶贴镜面玻璃前,基础需防潮处理,一般可涂851涂料两道或采用其它有效防潮材料处理。

E. 注意表面色泽应基本一致。

F. 安装镜子时,应确保其安全性,边角应无锐口和毛刺。 G. 墙面镶贴要求及方法:

墙面镶贴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项目 镜子 外观 空鼓a) 表面平整度 立面垂直度 阴阳角方正 接缝高低差 接缝直线度 接缝宽度 质量要求及 允许偏差 石材 墙面砖 目测 小锤轻击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2m靠尺、塞尺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2m垂直检测尺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直角检测尺 钢直尺、塞尺 5m拉线、钢直尺 钢直尺 每室随机选一墙面,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量具 目测、手感 全检 见墙面F 见基本要求 不允许 ≤4.0 ≤3.0 ≤3.0 ≤1.0 ≤3.0 ≤1.0 ≤3.0 ≤2.0 ≤3.0 ≤0.5 ≤2.0 ≤1.0 验收方法 测量方法 项目分类 A B B C C C C C C 注:a) 空鼓面积不大于该块墙砖面积的15%时,不作空鼓计。

3. 地面

A. 用小锤轻敲,应无空鼓声。

B. 有排水要求的地砖坡度应满足排水要求,厨房、卫生间应做好防水层,与地漏结合处保持严密牢固。

C. 未经楼面负载验算,不得在楼面上镶贴花岗石、大理石等厚重的材料。 D. 地面镶贴验收要求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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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镶贴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序号 1 2 3 4 5 6 7 项目 外观 空鼓 表面平整度 接缝高低差 接缝直线度 间隙宽度 排水坡度 质量要求及 允许偏差 见基本要求 不允许 ≤2.0 ≤0.5 ≤3.0 ≤2.0 坡度应>2‰,并满足排水要求,应无积水现象 目测 小锤轻击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2m靠尺、楔形塞尺 钢直尺、楔形塞尺 5m拉线、钢直尺 钢直尺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泼水试验 全检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全检 项目分类 B B C 每室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C C C C

(五) 吊顶与分隔

1. 吊顶与分隔的安装应牢固,表面平整无污染,无折裂、缺楞、掉角、锤痕等缺陷。

2. 粘结的饰面板应粘贴牢固、无脱层。

3. 吊顶与分隔位置应正确,连接件必须拧紧、夹牢。

4. 吊杆、龙骨的安装间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处理。木吊杆、木龙骨、造型木板和木铺面板应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

5.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它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

6. 当设计无要求时,吊杆间距和主龙骨间距应小于1.2M,且主龙骨中间部分应起拱,起拱高度按房间短向跨度的1‰~3‰。主龙骨应无明显弯曲。

7. 吊杆应通直、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圆钢吊杆的直径不得小于6㎜,当吊杆长度超过1500㎜时,应使用Ф8㎜吊杆。

8. 吊杆与结构应按设计要求连接牢靠,不得采用木榫固定,膨胀螺栓严禁打入多孔板孔。膨胀螺栓与吊杆连接应牢固、吊杆双面焊接长度不少于吊杆直径的5倍。

9. 吊杆在灯具、风口、上人孔等处必须用附加龙骨加强,龙骨吊杆不得与水管、灯具、通风管道、电管等设备吊杆共用。

10. 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固定板材的次龙骨间距不得大于600㎜,在潮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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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和场所,间距宜为300~400㎜。次龙骨连接处应无明显错位。

11. 吊顶与分隔的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

吊顶与分隔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序号 1 项目 安装 防火处理 2 3 4 5 6 7 8 防腐处理 表面质量 表面平整度 接缝直线度 接缝高低差 分隔板立面垂直度 分隔板阴阳角方正 质量要求及 允许偏差 应牢固,无弯曲错位 应有防火处理 应有防腐处理 见1 ≤2 ≤3 ≤1 ≤3 ≤3 目测 目测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2m靠尺、塞尺 5m拉线、钢直尺 钢直尺、塞尺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垂直检测尺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直角检测尺 随机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验收方法 量具 手感、目测 测量方法 全检 木质部位安装电器的全检、金属件全检 全检 项目分类 A A B C C C C C 12. 吊顶内部的各类设备管线的测试或水压试验(包括:给排水管、照明、动力管线、暖气通风管道、消防喷淋装置、烟感设备、闭路电视、电话通讯管线等设施)必须在封板前进行,并已经验收合格。 (六) 木制品

1. 木地板工程

A. 木地板铺装宜在地面隐蔽工程、吊顶工程、墙面抹灰工程完成并验收后进行。 B. 地面铺装时所用龙骨、垫木、毛地板等木料的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防火处理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木櫊栅的含水率应≤16%。

C. 基层平整度误差应不大于5㎜,基层应防潮处理,防潮层宜涂防水涂料或铺塑料薄膜。

D. 木龙骨应与基层牢固连接,固定点间距不大于600㎜。 E. 毛地板或地板与墙面之间应留有8~12㎜的伸缩缝隙。

F. 木地板表面应洁净,无沾污,磨痕和毛刺等现象。木地板铺设应牢固,不松动,行走时地板无明显响声。

G. 木地板铺设验收要求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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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地板的铺设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序号 1 表面平整度 项目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实木复合地板 实木地板a)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2 缝隙宽度 实木复合地板 实木地板 3 地板接缝高低 地板翘曲度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实木复合地板 实木地板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实木复合地板 实木地板 与墙面之间应留8㎜~12㎜的伸缩缝 行走无明显响声 6 外观 见F 钢直尺 测量四边 C ≤0.5% 质量要求及 允许偏差 ≤2.0 ≤2.0 ≤2.0 ≤0.5 ≤0.5 ≤0.5 ≤0.5 ≤0.5 ≤0.5 钢直尺、楔形塞尺 C 塞尺 每室测量三处,取最大值 C 验收方法 量具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2m靠尺、楔形塞尺 测量方法 项目分类 C C 4 5 安装 行走一圈 手感、目测 全检 C C 注:a) 本表实木地板所列允差适用于柚木、白栎、印茄木树种的地板,其他树种的地板可参照执行。

2. 橱柜

A. 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B. 实木框架应采用榫头结构(细木工板除外)。橱柜表面应砂磨光滑、无毛刺或锤痕。

C. 采用贴面材料时,应粘贴平整牢固,不脱胶,边角处不起翘。橱柜台面应光滑、平整。

D. 橱门和抽屉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下口与底边下口位置平行。 E. 小五金安装齐全、牢固、位置正确。 F. 验收要求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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橱柜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序号 1 2 3 4 项目 安装 外观 配件 立面垂直度 对角线长度差a)(橱体、橱门) 橱门和抽屉 台面质量 质量要求及 允许偏差 牢固 见A、B、C 见E ≤2.0 手感 目测 目测、手感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1m垂直测量尺 对角检测尺或钢卷尺 每橱随机选门一扇,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全检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项目分类 A B B C 5 6 7 ≤2 符合8.1.1的要求 光滑平整 C C C 目测、手感 全检 注:a) 对角线长度差以1m为基础,超过1m以百分比推算。 3. 墙饰板

A. 墙饰板表面应光洁,木纹朝向一致,接缝紧密,棱边、棱角光滑,无毛刺或飞边,板面间装饰性缝隙宽度应均匀。

B. 墙饰板应安装牢固,上沿线水平,无明显偏差。 C. 墙饰板阴阳角应垂直,阳角呈45。连接。 D. 墙饰板验收。

墙饰板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序号 1 2 3 4 5 6 7 项目 安装 外观 上口直线度 立面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接缝宽度 接缝高低差 质量要求及 允许偏差 牢固 见A、B、C ≤2.0 ≤1.5 ≤1.0 ≤1.0 ≤0.5 手感 目测 5m拉线、钢直尺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2m垂直测量尺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2m靠尺、塞尺 钢直尺 钢直尺、塞尺 每面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全检 项目分类 B B C C C C C 4. 楼梯及其它木制品

A. 表面应光滑,线条顺直,楞角方正,不露钉帽,无刨痕、毛刺、锤印等缺陷。 B. 安装位置正确,割角整齐,接缝严密,与墙面紧贴,固定牢固。 C. 楼梯设置必须安全、牢固,楼梯踏步板厚度应不小于18。

D. 安全栏杆型式应采用竖杆,间距应不大于110,高度应不小于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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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验收:

楼梯及其他木制品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序号 1 项目 安装 踏步 踏步高度差 踏步宽度差 安装 楼梯a) 2 扶手栏杆 直线度 高度 间距 窗台板 窗帘盒 两端高低差 两端距窗洞长度差 沿口平直度㎜/m 质量要求及 允许偏差 无松动 ≤5 ≤2 牢固 ≤4 +3 0 0 -3 ≤3 ≤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水平尺、钢卷尺 线锤、钢卷尺 抽检三处,取最大值 手感 钢直尺 钢直尺 目测、手感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全检 抽检三层,取最大值 全检 项目分类 A C C A C C C C 全检 C 3 4 踢脚板、顶角线 ≤3 5 6 门窗套 外观 内侧平直 ≤3 见A、B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2m靠尺、塞尺 C 每室抽检二处,取最大值 C 全检 C 手感、目测 注:a) 除本质以外的楼梯参照执行。 (七) 门窗

1. 金属门窗(包括铝合金门窗) A. 基本要求

(1)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2) 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

方式以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门材壁厚≥2,窗材壁厚≥1.4)

(3) 金属门窗的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

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 金属门窗的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

门窗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5) 金属门窗的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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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6) 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

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7) 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用弹簧秤检查)

(8) 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

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粘结应牢固。

(9) 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10) 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B. 验收

(1) 铝合金门窗

铝合金门窗的安装质量及验收方法 单位为毫米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项目 安装 表面质量及配件 型材壁厚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1500㎜ >1500㎜ ≤2000㎜ >2000㎜ ≤1.5 ≤2 ≤3 ≤4 ≤2.5 ≤2 ≤5 ≤5 ≤4 ≤1.5 钢直尺 符合基本要求 质量要求及 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对照设计图纸和文件,用目测和手感全数检查 精度为0.02㎜的游标卡尺全检 钢卷尺 对角检测尺或钢卷尺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1m垂直检测尺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1m水平尺、塞尺 项目分类 A B B C C C C C C C C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门窗横框的水平度 门窗横框的标高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 每室随机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2) 钢门窗

钢门窗的安装质量及验收方法 单位为毫米

序号 1 2 3 4 项目 安装 表面质量及配件 型材壁厚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1500㎜ >1500㎜ ≤2.5 ≤3.5 - 9 -

质量要求及 允许偏差 符合基本要求 验收方法 对照设计图纸和文件,用目测和手感全数检查 精度为0.02㎜的游标卡尺全检 用钢尺检查 项目分类 A B B C 5 6 7 8 9 10 11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2000㎜ >2000㎜ ≤5 ≤6 ≤3 ≤3 ≤5 ≤4 ≤5 ≤2 用钢尺检查 用1m 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1m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塞尺检查 用塞尺检查 C C C C C C C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门窗横框的水平度 门窗横框的标高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门窗框、扇配合间隙 无下框时门窗与地面间留缝 4-8 (3) 涂色镀锌钢板门窗

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质量及验收方法 单位为毫米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项目 安装 表面质量及配件 型材壁厚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1500㎜ >1500㎜ ≤2000㎜ >2000㎜ ≤2 ≤3 ≤4 ≤5 ≤3 ≤3 ≤5 ≤5 ≤4 ≤2 符合基本要求 质量要求及 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对照设计图纸和文件,用目测和手感全数检查 精度为0.02㎜的游标卡尺全检 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1m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项目分类 A B B C C C C C C C C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门窗横框的水平度 门窗横框的标高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 2. PVC塑料门窗 A. 基本要求

(1) 塑料门窗及其附件和玻璃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内腔增强型钢的壁厚应≥1.2。

(2) 塑料门窗必须安装牢固,预埋铁件的数量、位置、埋设和连接方法,应符

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

(3) 塑料门窗安装位置及开启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 塑料门窗扇关闭紧密,开关灵活,无阻滞回弹,无变形和倒翘。推拉窗须

有防脱落措施。

(5) 塑料门窗附件安装齐全,安装牢固,位置正确、端正,启闭灵活,适用美

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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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的缝隙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密实,并采用密封胶

密封,且粘结应牢固,外门窗应无雨水渗漏。

(7) 塑料门窗表面洁净、平整,颜色一致,无划痕碰伤,无污染,拼接缝严密。 B. 验收

塑料门窗的安装质量及验收方法 单位为毫米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项目 安装 表面质量及配件 型材壁厚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1500㎜ >1500㎜ ≤2000㎜ >2000㎜ ≤2 ≤3 ≤3 ≤5 ≤3 ≤3 ≤5 ≤5 ≤4 钢直尺 符合基本要求 质量要求及 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对照设计图纸和文件,用目测和手感全数检查 精度为0.02㎜的游标卡尺全检 钢卷尺 对角检测尺或钢卷尺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1m垂直检测尺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1m水平尺、塞尺 每室随机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项目分类 A B B C C C C C C C C 塞尺 钢直尺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1m水平尺、塞尺 C C C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门窗横框的水平度 门窗横框标高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同樘平开门窗相邻扇高度差 ≤2 平开门窗铰链部位配合间隙 -1;2 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 推拉门窗扇与竖框平行度 -2.5;1.5 ≤2

3. 木门窗 A. 基本要求

(1) 门窗框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木门窗表面应光洁,无刨痕、毛刺或

锤痕,无脱胶和虫蛀。

(2) 门窗框必须安装牢固,固定点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 门窗框与墙体间应用规定材料堵塞饱满、均匀。

(4) 安装时裁口顺直,刨面平整光滑,开关灵活、稳定,关闭严密,无回弹和

倒翘。

(5) 小五金安装时,位置适宜,槽深一致,边缘整齐,尺寸准确,小五金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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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全,规格符合要求,木螺丝拧紧卧平,插销关启灵活。

(6) 门窗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安装尺寸一致,平直光滑与门窗结合

牢固严密,无缝隙。 B. 验收

木门窗的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安装 外观 配件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框与扇、扇与扇接缝高低差 门窗扇对口缝 无下框时,门扇与地面间留缝 项目 质量要求及 允许偏差 见基本要求 见基本要求 见基本要求 ≤3 ≤2 ≤2 1.0~2.5 内门 卫生间 厨房间 5~8 8~12 塞尺 C 对角检测尺或钢卷尺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2m靠尺、塞尺 钢直尺、塞尺 每面随机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手感、目测 全检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项目分类 B B B C C C C (八) 花饰

1. 基本要求

A. 花饰的安装必须牢固。

B. 花饰的表面应洁净,图案应清晰,接缝应严密、无裂缝、扭曲、缺棱掉角等缺陷。

2. 验收

花饰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序号 1 2 3 4 安装 表面质量 条形花饰的水平和垂直度 单独花饰中心线位置偏转 项目 质量要求及 允许偏差 见基本要求A 手感 见基本要求B 目测 ≤3 ≤10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全检 项目分类 A C C C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随机测量二或2m靠尺、钢直尺、处,取最大值 2m垂直检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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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涂装

1. 基本要求

A. 基层处理: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涂饰前应先涂刷抗碱封闭底漆;旧墙面在涂饰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B. 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厨房、卫生间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

C. 涂刷或喷涂要均匀,无掉粉、漏涂、露底、流坠、明显刷纹,表面无鼓泡,脱皮;斑纹等现象。

2. 验收 A. 清漆

清漆涂刷验收要求及方法

序号 1 2 3 4 5 要求 裹楞、流坠、皱皮大面无、小面明显处无 木纹清晰、棕眼刮平 平整光滑 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 无漏刷、鼓泡、脱皮、斑纹 目测、手感 应在涂料实干后进行,距1.5m处正视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项目分类 B C C C C

B. 混色漆

混色漆涂刷验收要求及方法

序号 1 2 3 4 5 6 要求 透底、流坠、皱皮大面无,小面明显处无 平整、光滑均匀一致 分色裹楞大面无,小面允许偏差不大于2㎜ 分色线偏差不大于2㎜ 颜色一致,刷纹通顺 无脱皮、漏刷、泛锈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项目分类 B C C C C C 应在涂料实目测、手感,干后进行,距偏差用精度1.5m处正视。为1㎜的钢分色线采用直尺 在5 m的长度内检查。

C. 水乳性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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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乳性涂料涂刷验收要求及方法

序号 1 泛碱,返色,无砂眼、流坠、粒子等。 2 3 涂装均匀、粘结牢固,无漏涂、掉粉 分色线偏差不大于2㎜ 要求 表面无起色,起壳,鼓泡,无明显透底,色差,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应在涂料实目测、手感,干后进行,距偏差用精度1.5m处正视。为1㎜的钢分色线采用直尺 在5 m的长度内检查。 项目分类 B C C

(十) 裱糊

1. 基本要求

壁纸(布)的裱糊应粘贴牢固,表面应清洁、平整、色泽应一致,无波纹起伏、气泡、裂缝、皱折、污斑及翘曲,拼接处花纹图案吻合,不离缝,不搭接,不显拼缝。

2. 验收

裱糊壁纸(布)的验收要求及方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色泽一致无明显色差 表面无皱折、污斑、翘边、波纹起伏 花纹图案吻合恰当 与顶角线、踢脚板拼接紧密无缝隙 粘贴牢固,不得有漏贴、补贴、脱层 阴阳转角棱角分明 垂直度(3m内)不大于4㎜ 接缝不大于0.5㎜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线锤、钢直尺 裂缝规 每室随机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目测 应在裱糊干燥后进行,距1.5m处正视 要求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项目分类 B B C C C C C C (十一) 卫浴设备

1. 基本要求

A. 卫生洁具外观洁净无损坏。卫生洁具应安装牢固,无松动。不宜在多孔砖或轻型墙中使用膨胀螺栓固定卫生器具。卫生洁具的给水连接管,无凹凸弯扁等缺陷。排水、溢水应畅通无堵,各连接处应密封无渗漏,阀门启闭灵活。卫生洁具与进水管、排污口连结应严密,无渗漏现象。坐便器应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安装,并用油石灰或硅酮胶连结密封,底座不得用水泥砂浆固定。浴缸排水必须采用硬管连接(原配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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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无渗漏。

B. 按摩浴缸的电源必须用插座连接,严禁直接接电源,电机试机必须先放水后开机,连接处应无渗漏。

C. 冲淋房底座应填实,底座安装平整无积水,排水管应采用硬质管连接,冲淋房的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冲淋房与墙体结合部应无渗漏现象。

D. 安装完毕后进行2h盛水试验应无渗漏。盛水量分别如下:便器高低水箱应盛至扳手孔以下10㎜处;各种台盘和洗涤槽应盛至溢水口;浴缸应盛至缸深的三分之一;浴缸溢水口应作灌水试验;水盘应盛至盘深的三分之二。

2. 验收

卫浴设备安装的验收要求及方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外观 安装 给水连接管 阀门 进出水管及连接处 浴缸 台盘和洗涤槽 坐便器 按摩浴缸 冲淋房 项目 要求 应洁净无损坏 应牢固无松动 应无凹凸弯扁等缺陷 应启闭灵活 应畅通无堵,无渗水,漏水现象 符合A和D的要求 落水管应有存水弯,并符合D的要求 符合A和D的要求 符合B和D的要求 符合C和D的要求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项目分类 A A A A A 目测、手感 全检 A A A A A

(十二) 给排水管道

1. 基本要求

A. 施工后管道应畅通无渗漏,新增给水管道必须按要求进行加压试验检查,如采用嵌装或暗敷时,必须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B. 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作检查,确认畅通后,进行临时封堵,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C. 管道采用螺纹连接时,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卡安装必须牢固,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D. 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使用及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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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金属热水管必须作绝热处理。 2. 验收

管道验收要求及方法

序号 项目 要求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试验压力0.6MPa,金属及其复合管恒压10min,压力下降不应大于0.02 MPa,塑料管恒压1h,压力下降不应大于0.05 MPa 通水观察 项目分类 1 新增的给水管道必须进行加压试验 无渗漏 试压泵 A 2 给排水管材、管件、安装牢固,位置正确,连阀门、器具连接 接处无渗漏 管道间间距 给水管与燃气管平行敷设,距离≥50㎜,交叉敷设,距离≥10㎜ 应平整,开启灵活,运转正常,出水畅通,左热右冷 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冷热水管间距≥30㎜ 目测手感 A 3 钢卷尺 测量 A 4 龙头、阀门、水表安装 管道安装a) 目测手感 目测、钢卷尺 通水观察 A 5 观察、测量 A 注:a) 管道安装为套内热水器出水的冷热水管安装要求,当小区采用集中供暖时,管道安装按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的规定。 (十三) 电气

1. 基本要求

A. 每户应设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该总断路器应具有过载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其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

B. 空调电源插座、厨房电源插座、卫生间电源插座、其它电源插座及照明电源均应设计单独回路。各配电回路保护断路器均应具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断路时应同时断开相线及零线。

C. 电气导线的敷设应按装修设计规定进行施工,配线时,相线(L)宜用红色,零线(N)宜用蓝色,接地保护线应用黄绿双色线(PE),同一住宅内配线颜色应统一。三相五线制配电设计应均荷分布。

D. 室内布线应穿管敷设(除现浇混凝土楼板顶面可采用护套线外),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管内导线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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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接头和扭结。管壁厚度不小于1.0㎜,各类导线应分别穿管(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或交流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管道中)。

E. 分路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器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合计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插座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2.0m㎡,灯头、开关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1.5 m㎡。

F. 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G. 电热设备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卫生间插座宜选用防溅式。 H. 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采用明管敷设,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杆或龙骨上。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1米。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应连接牢固,严禁用木榫固定。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

I. 照明灯开关不宜装在门后,开关距地高度宜为1.3米左右,相邻开关应布置匀称,安装应平整、牢固。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相线不应接至螺口灯头外壳。

J. 插座离地面不低于200㎜,相邻插座应布置匀称,安装应平整、牢固。1米以下插座宜采用安全插座。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大于150㎜。电源插座的接线应左零右相,接地应可靠,接地孔应在上方。

K. 导线与燃气管、水管、压缩空气管间隔距离应按下表(一)的规定进行。 表(一)导线与燃气管、水管、压缩空气管间隔距离 单位为毫米

类别 导线与燃气管、水管 位置 同一平面 不同平面 ≥100 ≥150 ≥50 ≥100 ≥300 电气开关、插座与燃气管 导线与压缩空气管

L. 考虑到住宅内智能化发展,装修时布线应预留线路,各信息点的布线应尽量周到合理,并便于更换或扩展。

2. 验收

A. 工程竣工后应提供线路走向位置图,并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验收,隐蔽电气线路应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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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电气验收应按下表的规定进行。

表(二) 电气验收要求及方法

序号 1 2 3 4 5 6 7 项目 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器 室内布线 绝缘电阻 电热设备 电气配管、接线盒 灯具、开关、插座 导线与燃气、水管、压缩空气管的间距 要求 符合B的要求 符合D的要求 符合F的要求 符合G的要求 符合H的要求 符合I和J的要求 符合表(一)的要求

验收方法 量具 漏电检测专业工具或仪器 目测 兆欧表或绝缘电阻测试仪 手感、目测 目测、钢卷尺 电笔、专用测试器通电试亮 钢卷尺或直尺 全检 测量方法 插座全检 全检 全检 各回路 项目分类 A A A A A A A (十四) 质量验收及判定

1. 验收程序

管道、电气及其他隐蔽项目应在转入下道工序前由双方签字验收。 装修竣工后,施工方应先自行检查,若符合要求,可交付业主验收。

2. 质量判定

A. A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项目;B类:影响使用和装饰效果的项目;C类:轻微影响装饰效果的项目。

B. 当C类项目的检测结果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时,应作为B类不符合项处理。 C. A类、B类项目不允许存在不符合项;C类项目的不符合项在总体工程中累计不得超过十二项,判定结论详见表A。

D. 若在验收中发现该项工程不符合验收要求时,施工方应进行整改,然后对该整改项目进行复验,直至符合要求。

E. 装修质量验收记录表见附录。 (十五) 质量保修

保修期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自交付使用日起保修期内出现非使用不当产生的装修质量问题,督促施工方应予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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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 合格判定表

序号 1 2 3 4 5 工程 给排水管道 电气 抹灰 镶贴 木制品 分项工程项目 给排水管道 电气 抹灰 墙面镶贴 地面镶贴 橱柜 墙饰板 木地板 楼梯及其他 6 门窗 铝合金门窗 PVC塑料门窗 木门窗 7 8 9 吊顶与分隔 花饰 涂装 吊顶与分隔 花饰 清漆 混色漆 水乳性涂料 10 11 12 裱糊 卫浴设备 室内空气质量 裱糊 卫浴设备 室内空气质量 分项工程中项目分类数 5A 7A 1B,4C 1A,2B,6C 2B,5C 1A,2B,4C 2B,5C 7C 2A,10C 1A,2B,8C 1A,2B,11C 3B,5C 2A,1B,5C 1A,3C 1B,4C 1B,5C 1B,2C 2B,6C 10A 5A 分项工程合格判定 0 0 1C 2C 2C 1C 1C 2C 2C 2C 2C 1C 2C 1C 1C 2C 1C 2C 0 0 整个工程质量的综合判定 合格判定条件: 当所有分项工程质量单项判定为合格,且C类项目合计不超过十二项不符合项时,总体工程的质量判定为合格。 不合格判定条件: 1.A类、B类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该总体工程的质量判定为不合格; 2.C类项目在整个工程中有十二项以上(不含十二项)不符合,则总体工程的质量判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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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记录表 序号 1 2 3 4 给排水管道 电气 抹灰 镶贴 材料验收 墙面 地面 5 木制品 材料验收 吊壁橱 墙饰板 木地板 楼梯及其他木制品 6 门窗 材料验收 铝合金门窗 塑料门窗 木门窗 7 8 吊顶与分隔 花饰 材料验收 9 涂装 清漆 混色漆 水乳性涂料 10 11 12 裱糊 卫浴设备 室内空气质量 材料验收 安装验收 同意竣工签名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材料验收 安装验收 材料验收 安装验收 实测结果 判定结果 验收人签名 甲方(监理) 乙方 总体工程质量判定 竣工日期 施工地点

需复测项目 复测结果 判定结果 验收人签名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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