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屈光不正:又称屈光异常,是指眼球在无调节参与的情况下,眼的屈光能力和眼轴长度不相适应,平行光线经眼球屈折后,其焦点不能结于视网膜上,因而不能获得清晰的物象,称为屈光不正。包括近视眼、远视眼和散光眼。
1、近视眼
①、定义:眼睛在无调节状态下,平行光线经眼球屈折后,其焦点汇结于视网膜之前称为近视眼。用“-”表示,用凹透镜矫正。
②、形成的原因:不注意用眼卫生、阅读时间过长、距离太近、照明不良、看书写字姿势不正确、营养不良偏食;高度近视有明显的遗传因素;某些眼病并发近视。
③、临床表现:远用视力减退,近用视力较好;有时出现视疲劳;带凹透镜可明显提高视力;眼底改变。
④、程度区分:轻度近视:一般小于-3.00D;中度近视:一般在-3.00D~-6.00D之间;高度近视:一般在-6.00D以上。
⑤、矫正原则:在获得相同视力的情况下,采用最小屈光度。 2、远视眼
①、定义:眼睛在无调节状态下,平行光线经眼球屈折后,其焦点汇结于视网膜之后称为近视眼。用“+”表示,用凸透镜矫正。
②、形成的原因:婴幼儿眼球小,前后经短、故表现为远视,随着年龄的增长,眼球逐渐扩大,若因各种原因影响眼的发育则形成远视;近视有遗传因素;某些眼病并发远视
③、临床表现:远视眼的远点位于虚位空间,故看远时需要调节,因此远视眼的视力与远视度及调节能力有关,轻度远视可远、近匀正常。中度及高度远视时可远视力正常,而近视力不清或远方视力低下;视力疲劳尤以近用时为重;小儿高度远视有发生内斜视;眼球小、瞳孔小;过早出现老视。
④矫正原则:在获得相同视力的情况下,采用最大屈光度 3、散光眼
①、定义:眼睛在无调节状态下,由于眼球各子午线屈光力大小不同,平行光线经眼球屈折后,不能形成一个焦点,称为散光眼,用柱镜矫正。
②、形成的原因:角膜表面各经线的弯曲度不等,是规则散光的主要原因。 ③、临床表现:明显视疲劳,严重时会引起头痛、眼发胀
③、散光种类:单纯性远视散光(+0.50×180)、单纯性近视散光(-0.50×180)、复性远视散光(+1.00+0.50×180)、复性近视散光(-1.00-0.50×180)、混合性散光。(+1.00-1.50×180或-1.00+1.50×180)。
⑤、矫正原则:可配戴柱镜加以矫正
4、老视眼(老花眼):老花眼对远处来的平行光线仍可以结交于视网膜上,但由于老年人晶状体硬化、弹性减低,由近处发出的分散光线不可能依靠调节作用再视网膜上形成清晰的图像,称之为老花眼。 二、近点和远点
1、远点:眼睛在无调节状态下能看清的最远的一点为远点,正视眼的远点在无限远处。代表的眼的屈光状态。(远视眼没有远点也没有近点)
2、近点:眼睛在运用最大调节力所能看清最近一点为近点,近点代表的是眼的调节状态。(近视眼的近点比正视眼的近点要近) 三、瞳距:眼睛视轴正视或平视时两眼瞳孔的中心距离。
四、调节:人眼通过睫肌的收缩,改变晶状体曲率仪,增加眼的屈光力,使不同距离的物体可成像在视网膜上达到明视,这种作用称为眼的调节。 五、屈光参差:两眼屈光程度不等或性质不同者称屈光参差。
矫正原则:A12岁以下的儿童尽可能力争全部矫正。B能充分矫正者应同时检查双眼、单眼视力,若能有双眼单视,又无不适应症状者应给予完全矫正,经常戴镜。C不能完全矫正者则保证低度数矫正。
六、斜视:当两眼共同运动的中枢失调或一只眼视线投射于该目标而另一只眼的视线偏斜于目标的另一侧,称之为斜视。
分类:内斜视、外斜视、上斜视和下斜视。
七、弱视:凡眼球无器质性病变,由于各种原因所致的视觉发育障碍,使一眼或两眼视力下降又无法矫正或矫正低于0.8以下者统称为弱视。
分类:斜视性弱视 屈光不正性弱视 屈光参差性弱视 形觉剥夺性弱视 先天性弱视
八、远视眼与老花眼的区别:远视眼是因光线透过眼球的焦点成焦于视网膜之后,因而眼睛不能获得一个清晰的图像,而使视力模糊;而老花眼透过光线仍可结焦于视网膜上,只是因为晶状体弹性减弱,不能依照视物远近而调节晶状体,因而形成近点远移,近距离用眼时视力模糊。 九、各符号含义
“+”代表远视 “-”代表近视 “D”代表屈光度 “DS”代表球镜 “DC”代表柱镜 “AX”代表轴位 “ADD”下加光 “R”代表右眼 “L”代表左眼 “
”或“/”代表联合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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