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文学思潮,是批判文学思潮的延伸,也是批判文学的成果,因为,批判是启迪智慧的钥匙,而“新思潮的优点就恰恰在于我们不想教条地预料未来,而只是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
1、启蒙文学思潮兴起的背景
(1)对传统和传统文学批判的深入。
(2)在引进西方文学中,“人”的发现。
(3)历史的启示与现实的需要。
新文学先驱们对传统文学及文学观批判的结果,是发现了这样一个事实:“中国人从来没有人的观念”(周作人《人的文学》),表现在文学思想上就是见物不见人。“文以载道”,以千年不变的道为圭臬,“复古”则以既定的物的规范来人的创造,而“我注六经”的思维方式,则使人完全沦为“经”的奴仆。
所以,旧文学观念的每一种形态,无一不是压抑人性的,“我们所以不满意于旧文学,只为他是不合人性,不近人情的伪文学,缺乏‘人化’的文学”®,比照西方文学,旧文学及其观念的这种非人化的弊端就更为明显,“西洋近世的文学全遵照这条道路发展:不特他的大地方是求合人情,就是他的一言一语,一切表词法,一切造作文句的手段,也全是‘实获我心’”。
生机勃勃的西方文学的发展,就是因为充满了人的信念,人的色彩,人的情调。而以西方文学为楷范的新文学的倡导者们,从对中西两种文学的正反比照中,引出了一个崭新的思想,“我们现在应当提倡的是‘人的文学’”°。于是,人,这个万物的灵长,第一次鲜明地出现在了中国文学旗帜上。
在睿智而神俊的古希腊神话中,有一个神奇而悠韵的传说,神秘的斯芬克司向所有经过它面前的活物提出同一个谜语,即:什么东西早晨用四条腿走路,中午用两条腿走路,晚上用三条腿走路。凡是解答不了这一谜语的活物,都将被它吞没。世界充满了恐怖,而聪明而富有智慧的俄狄浦斯却解开了这个谜底,他肯定地回答,这是人!
人的发现,成了智者走向胜利的起点,也成了挡路者羞愤地摔下万丈悬崖的原因。而新文学先驱们对于人的发现,正是新文学走向新生的最伟大的宣言。几千年的中国文学思想,之所以都被美学的司芬克斯吞没了,就在于没有认识到人,没有解开斯芬克司之迷,而新文学第
一次解开了这个迷。
世界仿佛充满了阳光,一切存在似乎都变得清晰起来了,文学也在人的光芒下好象显出了前所未有的活气。
然而,事情远没有如此简单。人的发现,并没有使先驱们惊喜若狂,因为,智者的天才发现,并没有成为社会的普遍意识,也没有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中国人从来没有人的观念”(周作人《人的文学》),现在,人的世界也仍然被愚昧、森严、僵化的文化氛围笼罩着,中国人仍然睡在“铁屋子”里,一片沉寂,满脑迷惘。如此的国民,如此的情景,向新文学先驱们提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既然中国人“最不懂得的是人”(付斯年语),那么,当务之急就是要让他们认识人,认识自己。
启蒙的问题就这样必然地被提了出来。“什么是我们改造的手段——态度和方法呢?我们的改造的方向,是向下的——把大多数中下级的平民的生活、思想、习俗改造起来……,一边启发他们的的心理,一边增加他们的知识,提高他们的道德观念”。而启发国民的心理,改造国民的魂灵最有力的工具“当首推文艺”(鲁迅语)。启蒙的文学观,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形成了。这种文学思潮也有两种形态:理论形态与创作形态。我们主要分析理论形态。
2、启蒙文学思潮与“人的文学”观
很显然,启蒙是直接与人的问题联系在一起的,那么“人的文学”理论就成了启蒙文学观最显著的标志和理论展开的基础与前提。新文学先驱们是在对人的全面认识中展开“人的文学”理论的。这种对人的全面认识,就是把人作为自然存在物与社会存在物来全面把握,其直观抽象就是“灵与肉”的统一。周作人在《人的文学》中说:“我们所说的人不是世间所谓‘天地之性最贵’或‘圆颅方趾’的人。乃是说‘从动物进化的人类’”是“灵与肉一致”的存在物。”
这种认识,没有疑问,是直接从西方思想宝库里吸取来的,因为“中国讲到这类问题却须从头做起,人的问题,从来未经解决”,而西方从文艺复兴旧就有了“关于这‘人’的真理的发现”,并在以后的实践与追求中建构起了关于人的完整的形而上学体系,产生了一系列物质效应。新文学先驱们在对西方思想的吸收和融汇中,让“人的文学”观,渐渐地伸开了自己的触角。
值得注意的是,“人的文学”这一命题在客观上是包含着“文学是人学”这一文学本质的深刻内涵的,虽然,这种内涵只是作为一种潜在因素包含在其中,而没有得到充分舒展,但是,作为对自己价值的一种补偿,这个命题却在另一个层次上散发出了自己的韵味,“用这人道主义为本,对于人生诸问题,加以记录研究的文字,便是人的文学”。
这一段话,以由外向内解说为基点,以理性、思想为原则,在客观存在与主观自觉的对应中,勾勒了构成人的文学的各种因素,而其中作为根基的“人道主义”,无疑是人的文学的理性
前提。在西方文艺上,把理性作为艺术生产前提的主张,正是启蒙文学的特点,而我们也正是从这一种倾向上,看到了“人的文学”观所具有的明显的启蒙性质。
这个性质在于:它更注意文学与人的直接关系,即文学与人的的关系,而相对忽略文学与人的直接关系,即人作为创作主体的关系;更注重文学的社会作用而不太驻足于文学的美学意义。如此一来,就在理论上产生了一种明显的倾斜:对文学历史价值的论述,重于对文学本体的论述;对文学与外部世界关系的认识,多于对文学内在结构的认识。从而形成了文学的道德意义,重于文学的审美意义,文学的精神意义,重于文学的知识意义的局面。
用一个判断来表示就是:文学主要是启蒙的工具,是散布关于人的思想的工具,“改革的作用是散布‘人‘的思想,改革的武器是优越的文学”®。这种对于文学的思想和认识,在建设新文学观方面,虽然仍处于文学“应当是怎样”的层次上,但是却比批判阶段的意向周详、深入。
新文学先驱们在这一阶段,除强调了文学应当是怎样的之外,也具体地论述了文学实现这种“怎样”的途径,这个途径就是文学自身的规律。在先驱们看来,文学的规律主要包括“第一要明白清楚,第二要有力能动人,第三要美”¬,而“动人”又是实现文学功能的主要途径,无论这种动人具有什么属性,是喜,是怒,是憎,是爱,是哭,是笑,它都通向文学的目的:启迪人的智慧。
这个目的是文学最神圣的使命,“人的的根本标志和现实的途径,便是以艺术——文化为手段的心理——本能压抑的消除”(马尔库塞)。这种所谓“心理——本能压抑的消除”,就是人的精神与个体生命的全面,在现实关系中,人的“心”的,不仅是人的最高尺度和最后目标,也是最为丰富和最为迫切的。
因此,对人的精神的重视,就天然地构成了启蒙文学观最引人注目的内容。这种精神的第一声春雷和最为热门的话题,就是个性。这既是科学精神对人的启示,也是民主意识的具体化。新文学理论以自己最敏感的神经也首先将触角伸入这一领域,全面地展开了对这一闪光憧憬的追求,大力提倡“个人的自大”(鲁迅语),要求文学全面地表现个人的欲求,并以此为尺度首先引进了一批表现“个人的自大”的外国文学。
易卜生是最受青睐的一个,当他在《国民公敌》中发出惊世骇俗之语“世界上最强有力的人就是那个最孤立的人”时,整个文坛和思想界都被震动了,个性主义的思潮漫卷世界,个性的信念深入人心,文学观念也抓住了这一闪电,在自己的园地上空放出现代的光芒,文学是否表现了个性主义,成了新文学先驱们衡量现代文学与传统文学最简明的标准。
周作人在《新文学的要求》中认为,传统的文化和文学,主要以“群性”为特征,而现代的文学则主要是“个人性”。他在这里所说的“个人性”,既指文学的“创造色彩”,又主要是指文学所表现的个人的情感、个人的价值、个人的思想。新文学先驱们积极倡导文学表现个性主义的结果,在很大程度是,使新文学初期的大量创作几乎全淹没于这一主题。
全面的来看,这种提倡是有成绩的,但也留下了明显的缺憾。这个缺憾在于,由于启蒙只是一种精神的,缺乏实践的内容,因此,他们也就没有为自己所提倡的个性主义建立起相应的理论实体和实践模式。
从理论上看,无论是胡适的“健全的个人主义”,还是陈独秀的“个人本位”,是直接从西方思想宝库中借鉴来的,在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在哲学思辨与民族文化的理性观照中将其理论化的时候就投入了使用,因此,这种只具有感性认同的主张,由于缺乏哲学与文化意识的整合,使它有如散沙无法构成一个完整的理论实体。
从实践来看,当时所谓个性主要集中于婚姻自由,而婚姻自由,也不过是用两性结合的民主形式(自由恋爱),代替包办婚姻的形式,而没有使这种“个性”获得更广泛的意义,只成为了一个美好的理想,而这个美好的理想,在鲁迅尖锐、深邃的论文《娜拉走后怎么办》和明快深刻的小说《伤逝》中得到了全面反省和最深刻的否定,也在鲁迅的理论与创作中得到了终结。
3、启蒙文学思潮的价值取向
这就是要求文学成为改造国民性的利器。从根本上看,这一理论,强调的也是精神的启蒙,而不是物质的救济。周作人在《平民文学》一文中明确地指出:“平民文学所说,近在研究全体的人的生活,如何能够改进到正当的方向,决不是说施粥施棉衣的事”,而且,启蒙文学不应以迁就大众为目的,而应以“提高他们为目的”(平民文学),这种提高的最佳境界,就是使人不仅在个性上得到,还应使人形成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马尔库塞曾经说过,在萨特的哲学中,作为人的之杠杆的物化状态,出现在两个不同的层面:
(1)个体层面
(2)社会层面¯
如果说,新文学的启蒙,是以个性主义 的张扬为开端的话,那么,新文学启蒙的归宿则是启发人的社会责任意识,这既是个性主义主张的深化,也是整个精神启蒙的必然目标。胡适当时就曾指出:“发展个人的个性,须得有两个条件。第一,须得使个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须使个人担干系,负责任”¬。这种“负责任”的精神表现在文学上,就是要求“用手段高强的文学,包括着‘人的’思想,促动大家对人生的自觉心”,从而在个性与社会进步的凯歌中,实现文学的价值。
在这里,应当反对两种倾向:一种是“爱国的自大”;一种是“合群的自大”(鲁迅语)。这两种倾向虽然也带着社会意识,然而,却不是新文学先驱们所提倡的社会责任意识,从根本上说,是对社会责任意识的扭曲,在这两种倾向下,不仅“外来的思想自由平等的气息,互助共存的思想”(鲁迅)会被无情地抹杀,而且也在根本上与新文学的目的背道而驰,启蒙文学观正是要用文学的力量,从人们的思想中清除这种两种扭曲意识,鲁迅等几乎是以反对旧文学的同等态度在理论上猛烈抨击这两种倾向,正说明了这一点。
现在再来看看启蒙文学思潮在创作领域的特点。
在创作中直接表现了启蒙倾向的是小说与杂感。小说,以鲁迅的小说为代表。鲁迅时期小说创作的一个重要主题就是“改造国民性”。为表现这一主题,鲁迅着力塑造了具有“双重悲剧”的人物形象。如孔乙己、阿Q、祥林嫂等(解释这些形象的“双重悲剧”)。
这种具有“双重悲剧”的人物形象,是启蒙文学思潮中,思想、艺术价值最高的形象。
叶绍钧的描写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灰色生活的小说,如《饭》、《校长》、《潘先生在难中》等,批判了怯弱、麻木、自私等国民的劣根性,也具有揭示病苦,引起疗救之希望的倾向。正如他自己所说:“当时仿佛觉得对于不满意不顺眼的现象总得‘讽’它一下。讽了这一面,我期望的是在那一面,就可以不言而喻”(中国现代文学史,山东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91页。)
在随感(杂感)方面,李大钊、鲁迅、周作人等也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应当说明的是:启蒙文学思潮与批判文学思潮是紧密相关的,我分开讲述,主要是为了叙说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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