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中考题及赏析
引导语:《送杜少府 之任蜀州》是王勃在长安时候的作品,是⼀⾸典型的送别诗,展⽰了作者和友⼈之间的友情。
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中考阅读题
《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王勃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 海内存知⼰,天涯若⽐邻。 ⽆为在歧路,⼉⼥共沾⼱。
1、此诗的作者是王勃,他和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并称为“初唐四杰。” 2、下列对诗词鉴赏不正确的⼀项是(B)
A、这是⼀⾸送别诗。“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写出了送⾏的地点和友⼈要赴任的地⽅。写景⽓势宏伟,寓不必伤别之意。
B、“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写对友⼈的安慰:彼此处境相同,感情⼀致。⼀股悲伤之情油然⽽⽣。
C、“海内存知⼰,天涯若⽐邻,”全句⼀扫离情别绪,把缠绵的⼉⼥之情⼀笔撇开,代之以豁达锭观的感情,表现了他不平凡的胸怀和抱负,给⼈以莫⼤的⿎舞和安慰。
D、“⽆为在歧路,⼉⼥共沾⼱”,这两句承上作结:既⾮远别,⼜同为宦游,虽别⽽如此为邻,别时则不应有⼉⼥之态。
3、说说千古名句“海内存知⼰,天涯若⽐邻”好在哪⾥?
答案:语⾔形象⽽凝练,饱含深情⽽寓含哲理。⾃古以来,写离别的诗作⼤多情感悲伤,基调低沉,⽽这两句则全⽆伤感之情,写得昂扬乐观,能给友⼈以安慰和⿎励,这种对待离别的积极态度值得称道。
4、本诗中你最欣赏哪⼀联,请从内容或艺术⼿法⾓度作⼀赏析。
答:颈联,语⾔形象⽽凝练,饱含深情⽽寓含哲理,⼀洗以往送别诗中的感情,给⼈以莫⼤的安慰与⿎舞。
5、“海内存知⼰,天涯若⽐邻”为什么能成为诗歌中的不朽名句?
答:作者以理性的议论展现友情和别情的新境界,运⽤形象的⽐喻写出远隔千⼭万⽔的朋友之间的深情与厚谊,⽓象阔⼤,志趣⾼远,表达了真正的友谊不受时间和空间阻隔,既是永恒的 ,也是⽆所不在的新意,成为送别诗中的不朽名句。
6、本诗中的破题句是(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7、本诗中最能体现作者⾼远的志趣和旷达的胸怀的⼀联诗句是(海内存知⼰,天涯若⽐邻)。 8、 说说“风烟望五津”中“望”字的表达效果。
答:“望”字跨越时空个,将相隔千⾥的两地连在⼀起,表达了对友⼈的惜别之情,同时也为下⽂⾯对离别时的乐观积极态度作铺垫。
9、“海内存知⼰,天涯若⽐邻”是千古传颂的名句,说说它们好在哪⾥。
答:这两句⼀扫离别诗情感悲伤、基调低沉的特点,显得昂扬乐观,给朋友以安慰和⿎励。 10.此诗中,王勃⽤“海内存知⼰,天涯若⽐邻”寄予远⽅朋友,表明只要⼼⼼相印,哪怕距离遥远,也会觉得近在咫尺。 全⾯赏析
《送杜少府 之任蜀州》是王勃在长安时候的作品,是⼀⾸典型的送别诗,全诗主要表达的是对游⼈的难离难舍,以及对前途的⼀⽚渺茫。在诗⽂的⾸联(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 津)中作者对离别的地点和友⼈将要去的地点进⾏准确地交代,三秦之地保卫着长安,在风烟之中难以看见友⼈将去的⽬的地,诗⽂的开篇就给读者⼀种宏⼤的⽓ 势,在宏⼤的⽓势中⼜有⼀种浅浅的伤感,“浮云遮望眼”,看不见了,在此离别之后,⾸联采取的是⼀种虚实结合的表现⼿法,通过对长安离别所处景⾊的描写与 想象中的.五津的描写,将离别之情通过虚实景物的描写进⾏准确地阐述。在诗⽂的颈联(与君离别意,同时宦游⼈)中直接将离别的愁苦进⾏书写,为何我等要受这 样的离别之苦,因为我等都是四海为官之⼈,这⼀联在书写离别之情的同时,也表现了作者对于前途的茫然。
都是四海为官之⼈,什么时候才能不再漂泊,拥有好的 前程?离别之情与壮志未酬进⾏完美的结合,使得情感上得到了进⼀步地升华。⽽全诗的颔联(海内存知⼰,天涯若⽐邻)是最为⼈们所熟知的诗句,主要表达的是 朋友就算是在天涯海⾓,但是此⼼相依,空间的距离不是问题,只要⼼灵在⼀起,那四海也形同虚设,于你于我也不过是距离上的问题,但是⼼在⼀起就如同⼈在⼀ 起。这句诗句表达了作者相信纯真的友情是没有的,距离不是问题,但是同时也隐藏了作者⼀种浅浅的慰藉,四海⼴阔,此去将距离遥远,还好有着纯真的友 情,希望这友情可以突破距离的。
⽽诗⽂的尾联(⽆为在歧路,⼉⼥共沾⼱)往往被众⼈所忽略,⽽其实这句也是⼀句经典诗句,不光是对以上诗句的⼀个总 结,同时也将离别之情表现到了极致,作者在诗句中劝解朋友在离别的路⼝不要像⼩⼉⼥⼀样热泪满眶,同时也是在告诉⾃⼰,千万不要落泪,此时这⾥的⽆泪胜过 有泪,将离别的伤感全⾯地展现了出来。
全诗是⼀⾸送别诗,所以全诗以离别愁苦为基调,同时也对友情和壮志进⾏良好的地表达,全⾯地展⽰了作者和友⼈之间的 友情,同时也表达出作者的壮志,⽽壮志的表现主要在于颔联中化⽤了曹植的“丈夫志四海,万⾥犹⽐邻;恩爱苟不亏,在远分⽇亲”的意境,整⾸诗抑扬顿挫,时 ⽽慷慨激扬,时⽽情感细腻,是唐诗中的精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