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检查是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减少和防止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2、检查频率要求
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公司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一次,班组每天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3、安全检查
1) 项目部定期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施工、安全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每周对所辖工程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具,脚手架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针对公司下达的安全通报、文件、通知,研究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和管理。
2) 施工现场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每周对现场操作工序、防护设施及工人劳动纪律、隐患整改的组织落实进行全面检查,集中力量消除施工中各种不安全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3)生产班组由班长组织、技术工人参加,每日开工前对所在的操作区域的安全防护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及时做好班组安全检查记录,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领导并提出整改建议,消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4)项目部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预防检查,针对施工中特殊情况,
如遇有大风、雷雨,冰冻等危害性较大的恶劣气候时,由公司总工师组织项目、安全、工程、保卫等部门参加,对全公司的在建工程进行预防性的安全检查。节假日期间,由项目部组织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对现场进行防盗、防火等巡回安全检查。
4、安全生产检查标准:根据建设部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1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规程,规定、标准为依据进行检查。
5、隐患整改:在各种安全检查中,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检查单位必须进行登记、销案。对隐患突出、危及人身安全的,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立即停工整改。
6、凡隐患整改完成后,必须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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