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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面的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男,19××年××月××日生,××省××市××镇××村××街××号,系××市××汽车车身修理店业主。

被告:××市××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住所地:××市××镇××路 请求事项:

1 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先支付车厢款计人民币171元。 2依法判决被告从2006年7月1日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7.47%的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暂计至2008年6月30日)计人民币9587.15元;

3 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常有业务往来。被告多次向原告订做汽车车厢,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多次向被告提供汽车车厢,约定付款时间为次月月底。被告开始就没有依约付款。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仅以原告朋友购车款相抵。2007年4月,原告与被告再次以原告朋友购车款相抵

之后,被告尚欠原告车厢款计人民币171元。后来,原告多次继续向被告催收,被告均无故推诿不支付至今。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是合法有效的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原告已经如约交付被告定做的车厢给被告,被告理应及时依约付款。但是,被告却无理拒不支付至今。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向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市人民

具状人:

二0××年六 月 一 日

证据说明

证据名称 车厢单 证据来源证明对象 原告提供 被告尚欠原告货款计人民币1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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