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标准
1、 1.1
总则
本标准参照《广东省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编制,如当地有比本标准更高的要求时,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1.2
本标准中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一旦有更新时,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及制作安装单位有义务了解规范标准的更新和按照相应的标准执行。
2、 2.1
铝合金门窗的材料要求 一般规定
2.1.1 工程所有的铝型材、五金配件、玻璃、密封材料、硅酮结构密封胶为下述采用的国家
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一等品及以上的品质。所有型材、配件、密封材料均需要设计部审批后方可使用。
2.1.2 铝门窗所用金属材料除不锈钢和五金件外,钢材应进行热浸锌(80g/m2)处理。 2.1.3 隐框、半隐框窗或1m以上边长的无框玻璃与玻璃直接粘结承受风荷载作用的,采用
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结构密封胶应与接触材料相容。
2.2
铝合金型材
2.2.1 铝门窗型材采用 公司规定厂家 生产的 高精 级别的型材。壁厚应经计算或试验确
定,其中门型材截面主要受力杆件最小实测壁厚应不小于2.0mm,门其它一般受力型材最小实测壁厚应不小于1.4mm;窗型材截面主要受力杆件最小实测壁厚应不小于1.4mm。玻璃压线等配套铝料最小实测壁厚应不小于1.0mm。局部受力不够,可通过加钢衬的方式加强,满足强度和刚度要求。
2.2.2 铝型材断面构造要求:
外平开门窗扇水平缝隙上方设滴水线条(披水板)。所有门窗下框室内侧翼緣有足够的挡水高度(内外高差宜大于35,特别是推拉门窗尤应重视),平开门窗下框应带排水槽。湿法塞缝(即没有附框的)平开门窗洞口周边框料应采用高低脚。
2.2.3 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采用 阳极氧化 或阳极氧化加抛光(做样板由建筑确认)。
2.3 玻璃
2.3.1 铝门窗玻璃采用 公司规定厂家 的6厚浮法玻璃,若强度不够,采用钢化玻璃或加
大厚度,卫生间采用香梨玻璃。样板需要建筑师确定。
2.3.2 玻璃品种、颜色和性能,由建筑师根据需要选定。
2.3.3 所有玻璃厚度须由设计单位按照下面“铝合金门窗设计要求”进行玻璃抗风压计算设
计、防热炸裂设计、镶嵌结构设计,并提出选择意见;对隔声、隔热、保温等要求,设计单位应进行验算。要求提供计算书及相关玻璃试验报告供设计部审核后确定。
2.3.4 玻璃扣线全部在室外,从室外安装。 2.4
五金配件
2.4.1 五金配件采用 公司规定品牌 。
2.4.2 铝门窗用五金配件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应送板审批。 2.5
密封材料
2.5.1 铝门窗用密封胶条为 三元乙丙胶条 ,并符合现行标准规定。 2.5.2 密封胶采用 公司规定品牌 。
2.5.3 结构胶采用 公司规定品牌 ,并有相容性和粘结性能报告。 2.5.4 铝门窗用各种密封胶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 2.6 3、
铝合金门窗设计要求
铝合金门窗的主要性能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窗 类 性 能 抗风压性能(KN/m) 气密性能 m/hm(10Pa)
3.2金属连接件和紧固件符合规范
铝合金平开窗 铝合金平开门 及推拉门窗 按照当地5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计算,风荷载设计值≥0.5KN/m2(广州) ≥3级(广东 外窗) ≥2级(广东 外门)
水密性能(Pa) 玻璃的传热系数应 建筑外门窗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3.1
抗风压性能设计
按照50年一遇的基本风按照5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计算,并≥350(4级) 压计算,并≥250(3级) ≤3.0W/M2.K Rw≥25dB(广东) 3.1.1 作用于建筑外门窗上的风荷载,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规
定的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按下式计算,且不小于1.786kN/m2:
Wk=βgzμsμzW0
其中:Wk――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kN/m2)
βgz――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采用。 μs――风荷载体形系数,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7.3.3条局部风压体型系数的规定采用。当建筑物进行了风洞试验,可根据风洞试验结果确定。 μz――风压高度系数,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 W0――基本风压(kN/m2),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重现期50年的基本风压采用。
3.1.2 门窗构件应根据受荷情况和支撑条件采用结构力学方法对典型门窗型的主要受力构
件进行计算验算。
3.1.3 门窗构件由风荷载作用力产生的最大挠度值应满足下式要求,并且应同时满足绝对挠
度值不大于15mm:
umax≤[u]
式中:umax―――构件弯曲最大挠度值;
[u]―――构件弯曲允许挠度值: [u]=l/180。
3.1.4 门窗构件的连接计算应符合下式要求:
fk K
σk≤
3.1.5 作用于不锈钢抽芯铆钉的拉力和剪力,应分别不大于按照《抽芯铆钉技术条件》
(GB12619)规定的最小抗拉荷载和最小抗剪荷载除以安全系数K(1.55)。作用于框与扇连接卡件的力,应不超过其产品标准的规定,或不大于生产厂家提供的配件承受的最小荷载值除以安全系数K(1.55)。
3.1.6 作用于框与扇连接卡件的力,应不超过其产品标准的规定,或不大于生产厂家提供的
配件承受的最小荷载值除以安全系数K(1.55)。
3.1.7 局部立挺刚度不够时可以采用内穿热浸锌扁钢加强,但要采取涂漆措施与铝型材绝缘
隔离。
3.1.8 门窗玻璃的抗风压验算应按照JGJ102-2003的规定执行。验算强度和挠度, 挠度控
制值为L/80,( L为玻璃短边长度,采用的大挠度公式计算)
3.2
水密性能设计
3.2.1 水密性能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门窗除考虑密封措施外,同时考虑到防排结合,应保证排水孔的开口尺寸、数量及分布的合理性,一般在1.5米范围内设置两个,排水孔的开口尺寸为8mm,保证排水系统的通畅。排水孔应使用专用模具冲压成孔并设防水孔罩。 ➢
门窗型材构件连接和附件装配缝隙以及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间隙均应有防水密封处理。 ➢
设计方应在设计方案中提出水密性能的保证措施。提供近期类似门窗水密性能检测报告。 ➢ 3.3
洞口墙体表面装饰应有较明显的滴水线及坡水,通常坡水高差不小于20mm。 气密性能设计
气密性能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合理设计门窗缝隙断面尺寸与几何形状,提高门窗缝隙空气渗透阻力。
b) 按照标准采用一级及以上品质三元乙丙密封胶条或密封毛条,选用满足气密性能的型
号。
c) 密封胶条和密封毛条应保证在门窗四周的连续性,形成封闭的密封结构,制作加工中
穿胶条或毛条应留富余长度,防止以后收缩影响密封。
d) 专业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方案中提出气密性能的保证措施。提供近期类似门窗气密性能
检测报告。
e) 应有防哨声的设计。 3.4
隔声性能设计
隔声性能至少为2级,并提供试验报告。
3.5 3.6
隔热、保温性能设计(根据项目而定)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
所有玻璃的周边均应进行倒角磨边等加工处理。玻璃的镶嵌应采用弹性性良好的密封衬垫材料。 3.7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
3.7.1 玻璃镶嵌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玻璃镶嵌的支撑与固定,应使玻璃边缘不直接接触框架型材,并使玻璃重量分布均匀,
防止框架变形,同时确保不同开启形式的门窗启闭性能良好。 b) 承受玻璃重量的中横框型材垂直方向的挠度值不应大于3mm。 3.7.2 玻璃镶嵌构造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玻璃与框、扇型材槽口的镶嵌配合尺寸,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
程》(JGJ113-2003)关于玻璃安装材料及其使用中对支承块的要求。
b) 隐框、半隐框窗玻璃、无框玻璃与结构胶缝宽度、厚度的设计计算,应考虑风荷载效
应、玻璃自重效应和温度效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JGJ102)中结构硅酮密封胶的宽度、厚度计算方法计算。
3.8
防雷设计
3.8.1 建筑外窗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
定。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其建筑高度分别在30m、45m、60m及以上的外墙门窗,应采取防侧击和等电位保护措施,与建筑物防雷装置进行连接。
3.8.2 防雷构造设计应符合规范规定。 3.9
安全性能设计
本工程应符合广东省和国家有关安全玻璃使用的规定
3.10 安装节点设计
门窗洞口宽、高构造尺寸应根据墙体饰面材料厚度确定,一般要求如下: 湿法塞缝时,按下表采用:
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mm)
面层装饰材料 缝隙尺寸 3.11 通风面积
门窗开启扇大小由建筑确定,并应满足通风要求,采用自然通风的房间,其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居住建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8%或外窗面积的45%。
4、 制作安装说明
4.1 排水孔设置:门窗水密性能除考虑密封措施外,同时考虑到防排结合,应保证铝框上
排水孔的开口尺寸、数量及分布的合理性,保证排水系统的通畅。排水孔应使用专用模具冲压成孔并设防水孔罩。洞口墙体表面装饰应有较明显的滴水线及流水坡度,通常流水坡度高差不小于20mm。
4.2 门窗框安装前,应先检查核对每一门窗洞口尺寸。如门窗框和洞口之间缝隙超过允许
偏差,应先由土建施工单位负责洞口处理后方可进行门窗安装。
4.3 门窗框和墙体之间的连接固定采用Q235钢材,厚度不小于1.5mm,宽度不小于20mm,
在外框型材室内外双向固定。连接件距门窗边框四角的距离不大于200mm,其余固定
钢结构 5 清水墙 15 抹灰、贴面砖 25 石材 50
点间距不超过400mm。
4.4 为提高铝合金框料的刚度又降低成本,可在铝合金门窗的主要受力构件中设置加强型
钢(钢板),必须做镀锌等防腐处理表面,防止不同金属材料之间直接接触。采用不锈钢螺丝将加强型钢(钢板)与铝型材固定,螺丝中距小于400mm,两端用密封胶封口。
4.5 铝合金门窗框和洞口墙体之间的塞缝材料根据当地气候(温差情况)及规定选择
防水水泥砂浆填塞。塞缝完成后应在表面附加一层水泥基复合防水层2mm厚,搭接不同材料大于20mm。
4.6 铝合金门窗框和洞口墙体之间密封前,应先对粘结表面进行清洁处理,再用密封胶密
封。其中门窗框室外侧表面与洞口墙体之间留出密封槽,使墙边防水密封胶胶缝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小于6mm。
4.7 所有加工孔洞缝隙的密封:所有五金件和其他密封材料必须和门窗框料相容,所有加
工孔洞缝隙(螺纹上)必须涂上硅酮密封胶以防与不同金属腐蚀反应。
4.8 安装滑撑及合页处的加强处理措施:窗框的四角应设置角铝支撑,当安装在窗框架上
的铰链位于槽角部30mm和距槽角1/4边长点之间时,窗扇支承块和定位块的安置应与铰链安装的位置一致。
4.9 大或厚玻璃抗炸裂处理:所有玻璃的周边不应有易造成裂纹的缺陷。应对边部进行倒
角磨边等加工处理。玻璃的镶嵌应采用弹性良好的密封衬垫材料。
4.10 玻璃和框之间的塞缝:玻璃不能直接和框料接触,玻璃安装的边缘余隙应满足规范。
玻璃安装用的支承块和定位块的材料应与接触材料相容。玻璃和框之间的缝隙应用弹性密封材料密封。采用密封剂时,应使密封剂的上表面不低于槽口,做成斜面,下表面低于槽口3mm,整个密封剂高度大于9mm。
4.11 安装铁码要求:铝合金平开门窗扇应使用专用角码碰角制作,严禁铆接;除推拉门窗
外,角位铝合金型材采用45°拼接。厚度55以内的型材系列,在中间没有横档分隔的平开门扇和采用中空玻璃的门窗扇,门窗扇的四角应采用不锈钢连接片包角。
4.12 防雷要求:当建筑外墙窗户按规范进行防雷保护时,可以采用窗外框与洞口墙体固定
用的连接件作为防雷连接件使用,但要保证该连接件与窗框具有可靠的导电性连接。
固定连接件与窗框采用卡槽连接时,则应另外采用专门的防雷连接件与窗框进行
可靠的螺钉或铆钉机械连接。
窗外框与防雷连接件连接处,应先将其非导电的表面处理层除去,再与防雷连接件连接。防雷连接导体可采用热浸镀锌处理的直径不小于8mm圆钢或同等截面面积扁钢(由电气工程承建商负责完成预埋在结构及接地部分),导体应与建筑物防雷装置和窗框防雷连接件进行可靠的焊接连接。
5、 成品保护
5.1 门窗运输时应妥善捆扎,樘与樘之间用非金属软质材料隔开垫好,吊运时选择牢靠平
稳的着力点,防止门窗相互摩擦、挤压扭曲变形,损坏型材及附件。
5.2 门窗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在室内竖直摆放,成品和材料不能接触地面,底部用枕木垫起
高于地面100mm以上,严禁与酸、碱性材料一起存放,室内应整洁、干燥、通风。
5.3 门窗框用的保护胶纸必须采用不污染铝型材的自粘胶带纸和薄膜封贴包好(框边应留
出10mm不封贴),再进行门窗框与墙体安装缝隙的填嵌密封和洞口墙体表面等施工。在工程移交前,不得拆除门窗表面的保护材料。
5.4 进行焊接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焊火花损坏周围的铝门窗型材、玻璃、附
件等材料。
5.5 禁止人员踩踏门窗,不得在门窗框架上安放脚手架、悬挂物品,经常出入进行施工专
业的门窗洞口,应由总承包商(合同另有约定除外)采用木板等材料将门窗框保护好,防止门窗变形损坏。
5.6 铝合金门窗移交业主前,必须对门窗进行清洁,保护胶纸要妥善剥离,注意不得划伤、
刮化铝门窗表面,不得使用对铝型材、玻璃、配件有腐蚀性的清洁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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