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辉县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河南东岳铸造有限公司将股份转让至新乡市太行水泥粉磨有限
公司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豫银监复[2014]540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12.15 【实施日期】2014.1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辉县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河南东岳铸造有限公司将股份
转让至新乡市太行水泥粉磨有限公司的批复
(豫银监复〔2014〕540号)
辉县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辉县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河南东岳铸造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申请》(辉珠银发〔2014〕18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中国银监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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