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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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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环境, 提升工业企业安全管 理水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根 据安办 《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十四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根据我 县实际情况,制定 2022 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时间范围

(一)排查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 5 月 31 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危(wei)险作业

1.有限空间作业。 对照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 暂行规定》,催促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重点整治: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未在有限 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 度, 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未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 培训;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未制定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高处作业。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广泛开展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宣 贯培训与事故警示教育。针对坠落高度超过基准面2 米及以上有可能 坠落的高处作业,重点整治:未制定并落实高处作业审批制度;作业

人员不具备高处作业的身体条件(如酒后作业、情绪异常等);作业 人员未规范系安全带(绳)、戴安全帽等劳保用品;将脚手架支搭发 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在强风或者大雨、雪、雾等不利天气实施露天 高处作业。

3.煤气作业。以陶瓷、铸造等涉及使用煤气作业的企业为重点, 积极开展煤气作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重点整治: 未开展煤气作业安 全培训; 未在煤气作业场所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从事煤气生产、 储存、 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规范设置固定式检测 报警器及使用便携式报警器; 未配备防毒面具等劳保用品; 未建立应 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在煤气区域堆放易燃、易爆危(wei)险物品; 在煤气影响区域内设置人员密集的会议室、歇息室等场所。

(二)涉危(wei)险区域作业

4.熔融金属场所作业。 以巩固提升冶金安全整治成效为基础, 进 一步组织开展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场所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会议室、 歇息室、更衣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液渣)吊运影响范 围内;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作业人员未开展岗 位安全培训;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 求;熔融金属吊运设备及相关配套附属件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5.涉爆粉尘场所作业。 以粉尘作业场所 10 人及以上的金属粉尘、 木粉尘、粮食饲料粉尘企业为重点,大力开展重大隐患排查管理。重 点整治:

①粉尘爆炸危(wei)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者与

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②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wei)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 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③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 爆措施;

④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 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 施;

⑤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 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 为除尘风道;

⑥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 卸灰装置;

⑦粉尘爆炸危(wei)险场所的区域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⑧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 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⑨木制品加工企业, 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 警装置;

⑩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6.涉氨制冷场所作业。 继续巩固提升涉氨制冷管理成效, 催促企 业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管理工作。重点整治:包装间、分割间、 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仍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 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 ,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 过 9 人;氨气检测报警、排风及喷淋等装置未安装或者失效;未按要求

配备劳保用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三)其它重点作业

7.外委施工作业。全面开展外委施工(含检维修)作业重点安全 问题及事故隐患的排查管理, 重点整治: 外委单位不具备相应作业承 包资质; 未制定检维修工作方案; 相关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 者书面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发包单位未履行统一协调管理职 责。

8.特种作业。在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 贸等行业全面开展特种作业安全隐患管理行动, 重点整治: 生产 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 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 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者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伪造、 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 证及其它属无证上岗行为。

(四)建造施工。重点排查复工复产工业企业集中居住场所(如 集体宿舍、板房等)、暂时建造和未办理任何手续的等安全情况。重 点检查工业园区内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 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 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安全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 管理程序是否到位; 是否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建造起重机械在租 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五)消防。重点排查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装饰装修材料 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 气设置是否规范; 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 是否采取 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

(六)混凝土搅拌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继 续抓好预拌砂浆和预拌混凝土搅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指导催促 我县新型墙材生产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各乡镇场、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相关职 责、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 按照规范管理工贸行业安全整治的工作机 制,严格监督和督导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

(二)突出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照整治内容要求,对生产经营 建设全过程及每一个部位、 每一个环节、 每一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 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 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同时,要 加强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运行管理, 对自查的隐患及整改情况要 按照“两个 15 天”要求及时录入系统。

(三)严格检查执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行业领 域的.督导检查,对发现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行为和非法生产经营建 设行为的,要严格“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坚决杜绝 企业“带病”生产。

(四) 加强信息报送。 及时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发展小结和工 作总结,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发展情况。

高风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

根据县《关于开展 20xx 年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 知》精神,为切实做好 20xx 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 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局成立农 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成 员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领域

县域内全部农业机械

三、整治目标

加强对农用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检查, 管理农用车无证驾驶、 “带 病运行”、违章载客等现象。

四、整治措施

1、严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拖拉机违法客运、接送学生、超速 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2、整治“黑机非驾”行为。对排查出的无牌无证、未参加定期 检查的农机及驾驶员,采取整改告知催促其纠正,对知错不改的,加 大处罚力度,确保应检尽检;

3、严格规范农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行为,严把拖拉机验检、保

险、审核、发牌发证关。

五、整治时间安排

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束。 3 月-6 月自查自纠、县农机主管部门抽查; 7 月上旬,进行一次专项 管理情况检查和交流活动; 10 月中旬,对各镇专项管理情况进行验 收; 11 月中旬,县安委会组织检查验收; 12 月份迎接省、市检查验 收。

各镇农服中心、农机管理站要按照此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责任、 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各项措施。局农机科、农机监理所负责此方案的 具体实施, 按照时间节点, 有计划、 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确保实现 20xx 年农机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高风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3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整改安全生 产专项整治行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 项整治, 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扎实推进全区水利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特制定全区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整改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强化部门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 突出推 进落实”一岗双责”、 “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三 同时”制度等重点工作, 探索建立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从根

本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为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社会和谐稳定 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靠实安全生产责任

1、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 在安全生产上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安全工作具体负责,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各单位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研究分析本单位 安全生产形势, 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水务局每月到水利工程施工 现场检查一次,市水务局每月中旬到重点水利建设现场专项督查一 次,检查工作要有安排、有落实、有通报。

3.对浮现不按要求召开安全列会、 安排落实不到位、 不定期组织 检查、隐患整改不力等问题,在全水利系统进行通报。

(二)加大整治力度,规范水利行业专生产经营行为

1.各单位要加大对水利行业专项整治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 在 搞好日常检查的同时, 结合水务工作实际, 对重点监管对象进行一次 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点检查水利工程 施工企业遵守生产法律法规、 执行安全生产标准、 作业规程 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发现问题,要采取限时整改、挂牌督办等强 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2.各单位要催促辖区内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小水电站等生产经营 单位严格按照《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记录台帐和操作规程, 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深入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活动, 深入细致查找水利行业生产 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催促进行坚决整改。

2.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以执法推动监管,以处罚促进整改。严格 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要求, 配合安监部门集中处罚一 批非法违法行为。 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 一律按 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 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 一律 责令停产整顿;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 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 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全面落实大额处 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发布一批“黑名单”、暴光一批案例、宣传 一批典型的工作措施,强化整改力度,增强整改实效。

四、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各单位要和安监部门密切联系,按照省市区目标要求,认真 研究部署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达标任 务。

2、对未按期完成达标任务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监部门将依 法严厉处罚; 对未按期完成达标任务的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 安委会 将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1.加强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

时”监管, 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摸清安全生 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 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 做出 安排。 要改进作风, 实行跟踪服务, 催促、 指导、 服务企业办理手续。 要建立项目台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努力扭转“三 同时”执行不够到位的局面。

2.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以前审批、核准、备案的建 设项目, 目前已经投产但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 可由企 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编制安 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及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 等相关文字、 影像资料一并报安监部门备案, 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对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以后审批、 核准、 备案的建设项目,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相关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1.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 务必引起高度 重视,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整改到位。即将制定 整改方案,并着力实施。整改方案于 3 月 30 日前报区水务局备案。

2.结合“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 即将组织对上述问题进行 整改落实。 区水务局根据上级安委办的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对 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高风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4

按照 11 月 22 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 《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水

发〔20xx〕5 号)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 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区水务局决定在全区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严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打击安全生产 非法违法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消除安 全生产隐患,预防和减少普通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区 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 区水务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按照市水务局、 区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统一部署, 各单位结 合各自实际,明确分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整治重点

1、在建水利工程。重点是冬季施工的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 固工程、小水电站、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小河流管理工程、小型农 田水利工程项目。

2、水利设施运行。重点是水库、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小水电站、 河道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安全等。

3、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学校、幼儿园、办公区域、宾馆、家

属院、 出租铺面等场所的水电暖、 消防设施、 饮食安全及行车安全等。

4、重点部位。重点是水库大坝枢纽、溢洪道、泄洪洞、人饮工 程、干渠渠堤、施工现场安全等。

5、重大隐患。重点是大坝安全、人饮水厂、闸门启闭设备、锅 炉压力容器、消防设施、河道采沙、冬季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防煤气 中毒等。

(二)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了隐患定期排查、登记建档、管理措施等长效 制度。

2.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 抗拒安全执法; 应关未关、 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 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等现象。

3.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证照,有关证照的来 源是否合法。 主要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取 得了相应的资质, 有关资质是否合法有效; 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 员培训。

4.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是否按照有关 规定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是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和 验收; 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现象; 生产系统是否 安全运行; 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 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5.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

效落实;水利施工企业是否建立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 责、 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 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 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 是否落实了重要生产 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管理的部门和责任人。

6.是否贯彻落实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和规

程; 是否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是否依法设立了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配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 召开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7.是否建立了重大危(wei)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wei)险源是否登记建 档,制定了监控措施;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 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五、组织实施

这次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分两个阶段,按照生产经营单位自 查、区水务局检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自查(11 月 26 日至 12 月 8 日)。各水利生产经营 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 查出来的安全隐患, 要即将整改, 不能即将整改的, 要切实做到措施、 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限期整改。

(二)区水务局检查(12 月 9 日至 12 月 18 日)。区水务局组织 检查组对各单位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发展情况进行催促检查, 检查 覆盖率要达到 100%。对不上报隐患或者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单位,要 重点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隐患, 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赋予处罚,

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专 项整治行动。 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主要负责人要真正 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班子各成员要具体组织好所分管 工作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 认真制定切 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社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 联网等媒体, 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 要主动邀请有关新闻 媒体参预,加大监督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 验要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要大力 宣传,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 要予以公开暴光。 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 设立举报电 话、电子信箱等,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及时 向社会发布。

(三) 确保整治成效。 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做到全 覆盖、深排查、严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 和整改销号制度, 确保专项整改工作责任到位、 人员到位、 措施到位。 各单位要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别于 12 月 3 日、 9 日 前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 (附件 2)上报区水务局, 由区水务局进行挂牌督办。各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原则上不得少 于 1 个。

(四) 做好总结上报。 区水务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掌握专 项整治工作组的发展情况, 及时总结各单位专项整治好的工作经验和 做法。 各单位于 11 月 28 日前, 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区水务局备 案;于 12 月 12 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上报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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