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中日海战后所签定条约:
15年4月 中 日 《马关条约》(于日本马关签定,首次出国哦!)
内容:①,割让辽东半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此处不多言,后面会做专题)。
②,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两亿两(数字空前!它给日本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动力!)
③,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④,允许日本在中国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除税务(在条约中出现的资本倾销方式)。
关键句:继《南京条约》后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
八国联军侵华后所签定条约:
1901年9月 中,英,俄,德,法,美,日,意,奥以及比利时,荷兰,西班牙(后三国因为使馆被毁,也借口参与条约签定)
《辛丑条约》
内容:①,赔偿4.5忆两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工9.8亿。
②,划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界内不许华人居住,由各国派兵保护。
③,拆除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④,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加入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不力的管理,“即行革职,用不叙用”。
⑤,改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⑥,修订商约,以扩大对中国的侵略。
特别说明:衙门成立于1861年初,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常设外交机构,是清朝机构开始半殖民地化的标志,详见书第三十三页。
辛丑条约正式确立了中国半殖半封化社会,书本对此条约描述详细,故一定要背此条约的影响!
辛亥(1911年10月10日)成功后,袁世凯窃取果实,“二次”后所签定的不平等条约:
1914年提出,1915年5月9日接受 中 日 “二十一条”
内容:①,要求承认日本接管德国在山东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加以扩大。
②,要求延长日本租界旅顺,大连及南满铁路,安奉铁路的期限为99年,并承认日本在东三省南部及内蒙古东部的特殊权利。
③,规定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
④,规定中国沿海港湾,岛屿不得租界或割让他国。
⑤,中国须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中国警政及军械厂由中日合办。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