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 工 班 组
分 项 工 程 计 件 协 议
甲 乙 工 程 施 工 签 定
方:
方:
名 称:
地 址:
时 间:
劳 务 单 位: (以下简称甲方) 作 业 班 组: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项目承包合作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计件合作项目
1.1合作范围及内容:
范围: 工程的建施、结施和设计变更中与二次结构有关的所有模板工程(甲方仅负责模板、木方主材及止水钢板、止水带、止水螺杆、穿墙螺杆,步步紧,其余铁丝、钉子、PVC管、顶撑、海绵条、双面胶等一切辅材由乙方负责);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构造柱、圈梁、过梁、门窗抱框、有水房间挡水槛墙、外檐线条、外墙门窗洞口槛墙等(除一次结构木工工作内容以外的)全部木工工作内容。浇注砼时看守模板;施工缝模板海绵条的安拆;模板工程所用材料的现场运输、安装、拆除、维护、堆放、清数退库等全部操作过程;预埋盒子安拆;包括运输、核对、就位、稳固、焊牢等(甲方的材料退场时上车由甲方负责)。
文明施工清理,质量、安全、工期进度,以及出了质量问题修补用工,场内材料转运,概由该班组负责。 1.2合作方式:计件工资;人工费、劳保、社保及电(手)动工具、用具、辅材。
第二条 进度要求
提供人员(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组织足够专业技术人员进场,试用期 10 天,试用期到依据乙方的各项指标甲方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合作,对此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同。甲方指定施工工期:以总包方月、周进度计划为准,必保大合同节点工期。
第三条 班组人员组织
3.1乙方协议承包作业班长在施工时间内必须在施工现场,否则处罚200元/天;未能准时参加项目部会议的处罚50元/次;验收时未配合验收、及时整改,每不合格点处罚50元。
3.2乙方作业班组人员必须保证施工现场连续性,施工中如未按通知时间准时作业的处罚200~500元/一个施工流水段。
3.3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员共 人,技术人员 名,技工 名,普工 名。但为了满足工期、质量要求,乙方随时按甲方指令无条件增加人员投入,达到甲方要求为止。对于乙方的综合管理水平和技术力量必须是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多投入管理力量为乙方管理,将按合同总价的3%扣除作为甲方为其管理的费用;
第四条 计件价格
确定承包价格的主要依据:工程所在地市场价,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承包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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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依据相关设计图纸、图集、规范、规程,施工方案、技术交底、通知等,按施工图纸中砼与模板的接触面积“综合”计算单价。
4.2按模板与砼接触面积:
综合单价,按每平米 元计算(其中:包括所有的钉子、铁丝、PVC管、顶撑等辅材 元,搭架支
模每平米 元,拆模及转运每平米 元,堆码整齐每平米 元,清理修补每平米 元,工期 元,质量 元,安全文明施工 元);
4.3接触面积“综合”承包单价包含拆模后局部涨模等质量处理费用。因模板未加固或加固不牢造成的涨模、漏浆等,乙方必须进行修补、剔凿。当乙方拒不执行时,甲方派人进行修补、剔凿按实际用工双倍扣除;
第五条 工资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5.1工程量计量:每月计量一次,甲方在每月底按乙方当月已完合格工程量计算乙方月进度;
5.2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对于合同工作范围以外的零星用工及洽商变更经甲方相关部门签字认可后随当月进度一同计量,逾期不予认可,视为乙方让利。
5.3工程进度款:甲方按以上二条计量的工程量和承包单价对乙方已完工程价款进行核算,按月支付生活费,支付时间及款项 。
5.4工资的结算: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相关规范、标准、施工工艺等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由甲方主管工长出具乙方实际完成合格产品的部位《施工任务书》并由甲方现场主管、专业主管、专业工长、质检部门、技术部门、后勤部门、材料部门、劳资部门等签字认可后,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至乙方 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 个月内付清余款。
第六条 乙方的基本条件
6.1乙方组织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严禁使用八级以上伤残人员及旧伤未全愈人员,严禁雇用童工等,一经发现,无条件予与辞退,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
6.2能接受甲方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现场指挥调配。 6.3有承担过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和施工技术。
6.4乙方技术工人应占全员的70%以上,主要技术骨干未经现场相关人员的允许;不得随意撤换、调动,必须保持人员绝对稳定。
第七条 计件范围(协议价格包含以下内容)
7.1范 围:包括本合同1.1条中的范围及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洽商变更,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国家和地区相关验收规范规程、标准,相关的施工工艺等。
7.2内 容:包括1.1条中的内容及根据相关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技术安全交底,国家和地区相关验收规范规程、标准,相关的施工工艺,通知等,为完成承包范围内模板分项工程所需的模板加工配制,模板支拆,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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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现场围墙内的所有材料运输,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清理,工完场清清理,每段每工序的验收配合用工,浇筑砼时看模用工,单项(单次)设计、洽商变更、更改在500元(人工费)以内的增减用工,所有所需的电动工具、用具费用,电焊配合用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相关的所有证件费用、个人(集体)保险费用,相关的预埋件安装等,对此甲方不再增加其它任何用工和费用。完成以上所描述“范围、内容”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才是构成4.1条的最终结算单价(价格),如乙方在施工中未按上述“内容、范围”完成其全部工作内容,将其中某一工序(项目)或其它多项工序(项目)丢项、甩项、漏项,在结算时将其丢项、甩项、漏项的全部内容、费用扣除并加上其他施工队伍(人员)帮完成的组织、管理费用。
第 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处理
8.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以及建设部、颁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8.2工人进入工地必须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拴安全绳子,穿防滑鞋。一经发现,每项每次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罚。乙方使用的各种机械、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应由甲方主管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定符合安全标准时,操作人员方可使用。
8.3如有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由于乙方原因(野蛮施工、违章操作或不服从指挥等)所造成的伤亡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同时甲方追加乙方罚款。
8.4乙方应在本项目所在地为职工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自行负担。
8.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必须保证其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具有资格者、上岗证、操作证等有效证件和相应的作业技能,施工作业人员不具备上述条件而上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6非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单次事故扣除双方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赔付款后,剩余费用在伍仟元以内(含伍仟元)的由乙方承担;扣除双方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赔付款后,剩余费用超过伍仟元的,乙方承担伍仟元后,剩余费用由甲方承担。
8.7凡乙方在甲方管辖范围内,无论何种原因发生的打架斗殴、酿酒、偷窃、违章、违法等事件,甲方出面协调解决或送相关执法机关,其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相关责任方共同承担并接受甲方对其做出的处罚;凡乙方在甲方管辖范围外所发生的事件,甲方一律不予出面,乙方自行解决。
第九条 工程特别条款
9.1乙方不得以现金或物品及其它形式收买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除了处以相应金额10倍的罚款外,甲方有权开除乙方出施工现场。
9.2乙方除在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接受总包(业主)或监理的正常管辖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同上述机构发生关系(包括书面形式),否则视为违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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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于本施工队(班组)或其工人误用第三方提供的临时设施,设备或其他方面引起的索赔、诉讼和其他开支。
9.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质量或工期明显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指定其他施工队(班组)进行现场赶工或替换甚至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排除跟甲方带来的干扰;乙方要认真履行合同,如果途中由于乙方原因退场,甲方不给予结算,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9.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规范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使用各种材料,由于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施工造成材料浪费,甲方将按材料的供应价格加采购、保管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9.7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凡施工期间甲乙双方之间无论什么情况(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甲方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等)下发生的处罚(罚款)、奖励于当日在施工现场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如有疑义在24小时给予回复,否则视为认可,并在结算时汇总从乙方工程款中全额扣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给予减免。
9.8乙方应对本工程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得相关签约合同的资料,如双方已签订劳务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额外工程款和延长工期,甲方不做任何答复和考虑。
9.9乙方在施工期间因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自身因素无法满足现场需要,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并在二日内无条件将工人退场,工人退场后乙方代表与甲方核对工程量并办理结算手续;乙方不得纠集工人围堵甲方人员及办公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9.10乙方应对所属工人加强偷盗行为的教育,如经甲方抓获将对乙方及当事人进行教育并处以经济罚款(按其所盗物品实际市场价的多倍),情节严重的送执法机关处理。
9.11班组人员未经甲方同意退场的按已确认产值工资的60%进行结算,余下的40%作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其 他
10.1甲方的所有管理规定、制度、通知、安全技术交底,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及所有书面形式均属本合同组成部分。
10.2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 元履约保证金,甲方在装饰抹灰完工后退还乙方(无息)。 10.3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验收后二个月以内,付清全部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签约地点: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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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木工班组 签约地点: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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