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搭、拆、使用管理制度
SZ2:GL—41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落地脚手架搭、拆、使用、维护的管理。
2、引用文件
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建(2000)230号《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3、管理制度 3.1 脚手架材料
(1)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钢管、长度以4~6.5m和2.1~2.3m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不得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3)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m。 3.2 脚手架搭、拆的安全防护
(1)脚手架搭拆应严格按经审批的脚手架专项施组中的内容执行操作。
(2)搭拆脚手架的人员必须为持证上岗的架子工,并经安全技术交底。
(3)作业现场应设安全围护和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由专人监控。
(4)对尚未形成或可能失去稳定结构的脚手架部位加设临时支撑或拉结。
1
上海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
(5)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严禁混合使用,扣件规格(Φ48或Φ51)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 m,并不大于65N·m。
(6)架子工在操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带。 (7)设置提上或吊下的设施,禁止抛掷。 3.3 脚手架的使用和维护
(1)操作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及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2)六能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应停止脚手架作业,雨、雪后上架操作应有防滑措施,及时扫除积雪。
(3)应设专人负责对脚手架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 (4)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任何杆件。
(5)严禁任意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6)临街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护措施,以防坠物伤人。 (7)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监护。
(8)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29日
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