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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的产生发展和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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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计的产生、发展和本质 (一) 审计的产生

1、经济责任关系的存在是审计产生、发展的根本前提。经济责任就是指在财产的 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相对分离的条件下,财产所有者将财产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财产管理者所形成的一种责任关系。经济责任关系一旦确立,责任者总是要根据责任关系,实事求是地报告其经济收支活动情况和结果;委责者则从自己的目的和利益出发,需要查实、审核经济收支活动情况和结果的正确性、合理性。这就必然要求通过具有独立性的第三者加以实施,来证实财务报告的可信程度。而审计人员则作为第三者介入经济责任关系之中,以便在责任者和委责者之间,可以顺利地为委责者履行解除或确认责任者经济责任的职责。这样,委责者、责任者与审计人员三方面则构成了审计关系。

2、审计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在原始社会里,无论是氏族共同体或氏族部落联盟,都不具备适宜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相互分离的生存土壤,则不可能出现经济责任关系,自然也就不可能有审计思想。奴隶制时代,经济责任关系的明确化,导致了审计的起源。历史进人到封建制时代,审计随着经济责任关系的深化、扩展而不断发展完善。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为了维持它的生存和实现它的职能,建立了一系列的专政机关和行政机构,审计职能部门也就成为国家政权组织机构中的组成部分,成为统治阶级控制与监督国家经济和私人经济的重要手段。审计职能部门属于上层建筑领域,在阶级社会里,它既是经济控制和经济监督的工具,又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阶级的工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二)我国审计的发展 1、我国国家审计的发展

商代——(可能是我国审计的萌芽时期)

西周初期(初步形成阶段)——宰夫(外部监督)、司会(内部稽核)它们同由冢宰负责管理。

春秋——完整的‘复计著的报告制度(即定期向上级报告、上级对下级审核考查制度

战国——上计制度(定期报表审核制度)建立 秦汉时期最终确立阶段——御史监察制度(御史大夫

隋唐宋完善阶段(隋、唐比部;兼司法和行政监督性质;唐时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台)

宋——起初没有独立的审计机构,后来专设审计院(标志我国”审计”的正式命名)

元——仿效唐制,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后废除比部,审计归户部管理;上计制度

明——都察院审计制度;上计制度,但由户部对上计报告审核

清——设都察院,下设十五道监察御史,是单一的审计机构,并结合监察御史巡查方式,对财政会计帐薄逐级审计

中华民国——现代审计制度形成时期(监察院;《审计处暂行章程》) 新中国——现代审计重建和发展时期 2、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发展

我国第一部注册会计师法—— 1918年北洋政府农商部《会计师暂行章程》 中国第一位注册会计师——谢霖

中国第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正则会计师事务所”

至1947年,全国已有CPA2619人,建立了一批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业务是为企业设计会计制度、代理申报纳税、培训会计人员、提供其他会计咨询业务。

推行苏联计划经济模式后,CPA审计退出有历史舞台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行业复苏标志——1980年财政部发布《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

1981年”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新中国第一家事务所 1985年《会计法》颁布

1986年《注册会计师条例》颁布并实施 1988年中注协成立,财政部领导

1993年《注册会计师法》颁布并于次年1月1日实施 1995年《审计法》

1997年中注协成为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正式会员,同时成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正式成员

3、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

1985年——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 1987年——中国内部审计学会成立,后改内部审计协会

2003年——内审协发布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10个具体准则等 (三)、审计的本质

什么是审计,是揭示审计本质的永恒的命题。关于审计是什么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代表性观点:

第一,审计是查账。审计是查账,是审计本质的原论。没有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目和会计报表的查验、分析和评价,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审计。审计本质的认识不论怎样发展、完善和创新,依赖会计系统,对会计记录、会计行为和会计结果进行审计的基本内容和特质不会变,也不应该变。否则,审计就失去了区别于会计、统计、财政等其他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就失去了原本的含义和存在的价值。

第二,方法过程论。1972 年美国会计学会发布了《审计基本概念公告》,对审计做了新定义,提出“审计是客观收集和评价与经济活动及事项有关的断言的证据,以确定其认定与既定标准的符合程度,并将其结果传递给利害关系者的系统过程”,将审计视为一种系统的方法和过程。

此外还有经济监督论、信号传递论、保险论、经济控制论等。 二、政府审计

政府审计是由政府审计机关依法进行的审计。

(一)政府审计的目的。国家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最终达到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的目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是国家对地区、部门和单位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的基本要求。真实是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是否发生,有关资料是否如实反映。合法是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是否遵循国家有关规定。效益是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真实、合法和效益三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统一整体,真实、合法是效益的前提和基础,效益是真实、合法的最终表现。在各项审计业务中,审计机关应当将这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审计机关根据特定时期经济工作形势和要求可以突出其中一个方面

(二)审计的目标。

1、政府审计总目标。根据《审计法》规定,我国国家审计的总目标是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真实性着重解决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是否确实存在,有关资料记录是否客观、全面、准确;合法性着重解决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有关资料编报是否符合财务通则、会计准则及有关制度规定;效益性着重解决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是否经济合理,富有成效。从长远看,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都是审计工作应达到的目标,但在现阶段审计实践中,要同时达到这三类审计总目标是很难同时实现的。

2、国家审计具体目标。具体审计目标是总目标的分解与具体化。如对于财政审计,就以“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公共财政和政府预算体系、增强财政政策有效性、促进依法民主科学理财和提高预算执行效果”为目标。

3、国家审计项目目标项目审计目标。又可称为分类审计目标,包括财务审计目标、绩效审计目标和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等。它是具体目标最终的实现形式及载体。

(三)国家审计的方法

审计求证法:审计人员带着疑问和问题去实施审计是目前较为普遍采用的一种审计方法,也是最见成效的。

审前征集审计线索法:寻找审计线索,通过审计线索收集审计证据。 走访调查审计法:该方法面对基层、社区审计、资金量小点多面广、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经济行为事件发生的诸多活动行为审计效果十分突出,在老百姓中影响很大

实物观察与计量审计法:即通过实物的现场观察与实际计量的手段来核实资产账面记录的真实性、存在性和准确性,通常使用的审计工具是各种类型的度量衡。

此外还有效益评价审计法审计经验分析性复核审计法判断法、PPS确定样本审计法、SQL语句查询审计法、追踪资金流向审计法、部门行业对比审计法等。

三、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指由本单位内部专门的审计机构和人员对本单位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实施的独立审查和评价,审计结果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一)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对企业内各类业务和控制进行独立评价,以确定

是否遵循公认的方针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是否有效和经济地使用了资源。 对于内部审计的终极目的最新定义为:内部审计是独立、客观的鉴证和咨询服务,目的在于增加价值并改进组织经营。所谓增加价值、改进经营就是帮助企业达到目标。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整改,加强控制,服务于管理。

(二)企业内部审计的目标1、建设投资方面。进行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在审计建设项目可行性的同时审计其投资价值。2、资金的合理筹措和运用方面。首先如何节约资金占用,其次应该就如何合理筹措与资金成本相宜的资金加以审计,还须对资金的合理运用诸如对外投资的经济效益等加以审计。3经营管理方面。要求内部审计人员通过评价企业的管理工作找出不足,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4、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经济活动发生的频繁程度以及职能部门的特点,寻找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帮助经营者改善经营管理,防止企业经济效益流失。5、决策审计方面。可以对即将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事前预测,减少损失浪费,降低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为企业经营者当好参谋。

(三)审计方法

顺查法。按照经济活动发生的先后顺序和会计核算程序,依次审核和分析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

逆查法。按照经济活动进行的相反顺序,先审查会计报表,从中发现错弊和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依次审查和分析报表、帐簿和凭证。

抽查法。提供三种抽样方法,包括等距抽样、随机抽样、PPS抽样,从被审单位被审计对象中抽取其中一部分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借以推断审计对象总体有无错误和弊端。

抽样审计与详细审计结合法。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确定审计样本是在内控制度与重要性水平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的,当对某一样本产生怀疑时,审计人员可能会扩大样本的数量或对某一样本的业务流程进行详细审计。

此外还有审阅法、分析法、效益评价审计法等。 四、独立审计

独立审计,即由注册会计师受托有偿进行的审计活动。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CICPA)在发布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指出:”独立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审计

意见。”

(一)总体目标。财务报表审计的总体目标是:一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使得注册会计师能够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发表审计意见;二是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审计结果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并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

(二)具体审计目标:1、与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审计目标: (1)发生:由发生认定推导的审计目标是已记录的交易是真实的。 (2)完整性:由完整性认定推导的审计目标是已发生的交易确实已经记录。 (3)准确性:由准确性认定推导出的审计目标是已记录的交易是按正确金额反映的。

(4)截止:由截止认定推导出的审计目标是接近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记录于恰当的期间。

(5)分类:由分类认定推导出的审计目标是被审计单位记录的交易经过适当分类。

2、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审计目标:

(1)存在:由存在认定推导的审计目标是记录的金额确实存在。 (2)权利和义务:由权利和义务认定推导的审计目标是资产归属于被审计单位,负债属于被审计单位的义务。

(3)完整性:由完整性认定推导的审计目标是已存在的金额均已记录。 (4)计价和分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或分摊调整已恰当记录。

3、与列报相关的的审计目标

(1)发生及权利和义务:将没有发生的交易、事项,或与被审计单位无关的交易和事项包括在财务报表中,则违反该目标。

(2)完整性:如果应当披露的事项没有包括在财务报表中,则违反该目标。 (3)分类和可理解性:财务信息已被恰当地列报和描述,且披露内容表述清楚。

(4)准确性和计价: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披露,且金额恰当。

(三)注册会计师审计目的:1、一般目的: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2、特殊目的:对被审计单位按照特殊编制、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或其他会计信息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四)审计方法:审计战略方法:对审计总体的把握,决定着审计成败;审计手续方法:对审计各个环节的把握,决定着审计效率高低和效果好坏;审计技术方法:是对审计关键环节的把握,决定着审计质量高低。审计战略方法是审计方法的总纲,审计手续方法是一系列的审计技术方法的组合,三者彼此之间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构成完整的审计方法体系,以确保达到审计目的,实现审计作用。

参考文献; 1.毛霜 论中国审计的发展历史[期刊论文]-财经界2010(23) 2.袁小勇 论审计的本质[期刊论文]-学术研究 2010(5)

3.徐向真 审计的产生和审计的本质[期刊论文]-会计师 2010(10) 4.审计署网站 经验交流:十三种实用的审计方法与路径(06-1-5) 5.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网站 内部审计准则(1101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8号审计署令)

7.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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