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XXXX服饰有限公司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初稿)
(本规定主要是想明确“公司员工岗位异动程序及审批权限”,先打好人事基础。至于标准评定,需要后续岗位工作分析体系、考核体系、薪酬体系的协同提升。)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岗位异动程序及审批权限,确保公司人力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充分的配置利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XXXX服饰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子公司(分厂)参照本规定执行。
3.0术语定义
3.1异动的定义: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部门、职务、工种、劳动关系等发生变动者,统称为异动。
3.2异动的种类:分为转正、调职(升职、降职、平级调职、免职、复职)、调薪(加薪、减薪)、离职(辞职、辞退、开除)等。
4.0 管理职责
4.1董事会、总裁办:根据公司用人政策和经营情况,有权作出人事异动决定,包括并不限于对管理人员的任免、经济性裁员、集体异动等,人事行政部负责执行。
4.2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事异动申请的审核、考察及办理异动手续,对员工异动条件、资格审核及异动合规性有审核权。
4.3用人部门:负责对人事异动进行提报、资格考核及协助执行;负责对异动员工的工作技能、工作业绩和劳动纪律等任职因素进行客观、实事求是的考核评估工作。部门经理、总监对所属员工异动资格有审核权。
5.0内容
5.1异动条件
5.1.1试用转正
5.1.1.1基本条件:试用期满且转正考核合格,能胜任其岗位工作。
5.1.1.2提前转正必备条件(需同时符合):试用期满1个月以上;试用期间无违规记录且事假3天(内);工作积极主动,工作量饱满,工作实绩显著。
5.1.1.3专员级以上人员的申请附表:《试用期工作报告》和《员工试用评核表》。
新员工试用期满前10天内,由专员级(含)以上的试用员工撰写《试用期工作报告》,用人部门在《员工试用评核表》上填写试用考核意见。如确认其胜任现职,则提起转正申请;如认为尚需延长试用期,则酌情延长;如确属不能胜任或有其他违规行为,则予以辞退。文员级和基层员工,直接在主表《人事异动表》填写试用考核意见。
5.1.2调职(升职、降职、平级调职、免职、复职等)
5.1.2.1升职条件
拟晋升人须符合拟晋升职位的基本条件、晋升资格标准和绩效标准等条件,具体见附件一《员工晋升调薪审核条件对照表》。其中,主要条款补充说明如下。
(1)晋升必备的基本条件(需同时符合):
1)超额完成现职工作目标,近12个月岗位考核结果均在良好等级以上,并有6个以上是优秀等级。
2)遵守公司纪律,一年内无小过(含)以上或2次以上书面警告的行政处罚记录。
3)晋升主管及以上职务者,原则上需大专(含)以上学历并符合原职级培训积分指标;如不符学历条件,其培训积分应为原职级培训积分指标的2倍以上。
4)晋升经理级以上职务者,需在公司低一级职务任职2年以上;晋升主管级以上职务者,需在公司低一级职务任职1年以上;晋升文员级以上职务者,需在公司低一级职务任职半年以上。
4)责任心强,业绩和能力优秀,有管理意识,具有发展潜力和晋升培养价值。
(2)升职限制条件:
原则上,各岗位只能逐级晋升,特别优秀者可考虑越级提升。
(3)申请附表:《员工晋职评核表》。
拟晋升人如晋升到副主管(含)级别以上的岗位,需撰写拟晋升职位的全盘工作思路并提出10个以上管理目标(其思路清晰度和目标贡献值均是晋升资格考评指标之一);用人部门和人力行政部
对候选人进行晋升资格评估并填写《员工晋职评核表》,评估资料作为晋职审批的依据和参考。
5.1.2.2 降职情况:连续 3 个月未达成其岗位考核指标;或由于其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1万元以上);或在年终考核中评定不合格或排名末位;或不能胜任原岗位,经过岗位调整或培训后仍未达到工作要求者。如考虑留用,则作降职处理。
5.1.2.3平级调职情况:
(1)根据人力配置需要,可依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及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调配到适合的岗位和工作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不得延迟或推诿。员工本人及其上级也可申请调整其工作岗位。
(2)部门因人力资源配置不够,需从人力资源配置富余部门借调人员时,借用部门必须先与借出部门领导进行协商、确认。
5.1.2.4免职(包括停职审查、停职反省、留用查看)、复职等其他调职情况:员工严重不符合岗位要求、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取消职位编制、岗位轮换等情况,可免去其原任岗位。通过审查、恢复编制或查看期限内业绩突出并创造较大经济收益等情况,经副总经理级以上人员提议申请,报执委会审核、董事长审批,可予以复职。
5.1.3调薪(加薪、减薪)
5.1.3.1结合公司经营状况、销售目标完成率和社会物价水平,并根据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原则上对员工年度薪资异动进行每年一次的调薪(作出加薪、减薪、保持不变的决定)。
5.1.3.2员工在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并有数据和事实足以说明,且能持续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者,经公司批准可予以调薪。
5.1.3.3调薪的限制条件:
(1)调薪幅度:对应“职务逐级晋升”的原则,调薪调整一般为其职级对应的薪档标准额,特别优异者也限于其职级的两个薪档标准额内的加薪(转正、降职、降薪或调整幅度在200元内除外)。
(2)调薪周期:原则上,距上次调薪日满12个月以上者的,方可申请调薪。特别优异的主办级(含)以下职务者,距上次调薪日须满8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调薪。
(3)申请加薪的前提条件:拟加薪人须符合其岗位说明书的任职资格标准,并胜任其岗位工作,近6个月达成其岗位考核指标。拟加薪人须符合申请加薪的基本条件、绩效贡献标准和能力提升标准等条件,具体见附件一《员工晋升调薪审核条件对照表》。
5.1.3.4因岗位异动而进行调薪。其中,员工晋升后,一至三个月内为见习期,见习期间的薪资不做调整,见习期后按公司薪酬制度的薪资标准调整;对见习期内达不到晋升后岗位的工作要求和业绩指标的,公司将恢复其原来的岗位,薪资标准按原岗位保持不变。
5.1.3.5属于晋职加薪的,还须晋职见习考核合格。由晋职者填写《晋职见习期工作报告》,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行政部进行见习考核,填具《晋职员工见习评核表》。
5.1.4离职:(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开除等)
另行制定《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5.2异动申请
5.2.1符合异动条件且异动资格考核合格的,填报了前置表格如《试用期工作报告》、《员工试用评核表》等,由用人部门填报主表《人事异动申请表》提起异动申请。
5.2.2异动申请的填写规范
5.2.2.1申请部门规范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和相关考核附表,清楚填写员工部门、姓名、异动种类、到职日期、异动部门、异动前/后职务、申请理由和最近3个月绩效平均分、工作表现调查等,其中属晋职异动的,填写近12个月绩效平均分。
5.2.2.2人力行政部填写考勤记录、奖罚记录、上次异动职位、异动日期、异动前/后薪资,并对申请部门填写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核。
5.3审批程序及权限
5.3.1审批程序及权限:人事异动的程序流程及审批权限见《人事异动审批程序及权限界定表》(附件二)。
5.3.2审批权限界定说明
5.3.2.1所有调职必须在定编范围内执行,超出定编范围的,必须先填写《岗位编制申请表》办理增编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岗位增补或调动。
5.3.2.2根据不用职级界定相应的审批权限,须签批至相应的审批权限人方为有效。
5.3.2.3特别优秀者职务越级晋升、调薪超其职级对应的高位工资、或一次加薪在2个薪档金额以上,均需报执行委员会审核,董事长/副董事特批。越级晋升后在主办级(含)以下的,授权执行委员会审批。
5.4 异动结果处理
5.4.1 未获批准的《人事异动申请表》,由人力行政部反馈申请部门,申请资料由人力行政部保存2个月后销毁(其中,未获批准的转正申请资料保存期不少于延期转正时间)。
5.4.2批准生效的《人事异动申请表》及相关附表由人力行政部存档备案,同时对于副主管级(含)以上人员的调职(含晋升、降职、平调),由人力行政部发布人事异动通知。
5.4.3根据异动信息,人力行政部对异动人员的相关工资福利进行调整变更,及时变更相关人事信息资料。当涉及到职务或岗位变动时的异动,需将信息知会信息管理部作相应的信息变更。
5.5其他管理规定
5.5.1当调职异动涉及到工作移交的,异动员工须将原岗位的工作完整移交清楚,并完善工作接交、移交的相关手续,相关的接交人、移交人、监交人应在工作交接材料上签字认可,其中调至分公司或分厂的异动交接,参照离职手续办理。副主管级以上人员的交接材料所在部门负责人留存一份,并交人力行政部存档一份。
5.5.2人力行政部不定期进行人力资源盘点工作,盘点内容包括岗位名称、员工在离职状况、人岗匹配及异动程序的符合程序等。对违反员工异动规定,将作出以下处理。
(1)按本规定的审批权限,公司员工未经审批同意发生异动的,特别是岗位或工作性质发生变更的异动的,公司将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的负责人各处以100元罚金,并追究责任部门的管理责任。
(2)对未经请假连续3天没上班的员工,用人部门应进行情况确认。判定属员工自动离职的,最迟应在3天内反馈人力行政部。超过报备时间的,公司将对自离员工的直属上级和责任部门的负责人各处以50元罚金。
5.5.3所有员工的异动当涉及计算周期以月为单位,当月15号之前到职(调薪)的计算为一个月,
当月15号之后到职(调薪)的从次月开始计算为一个月。
6.0相关文件和记录
6.1《薪资管理制度》
6.2《绩效管理制度》
6.3《奖惩管理规定》
6.4《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6.5主表:《人事异动申请表》(分部门内、跨部门、跨公司/事业部)
6.6附表:《试用期工作报告》、《员工试用评核表》、《员工晋职评核表》、《晋职见习期工作报告》、《晋职员工见习评核表》等相关依据表单。
7.0附则
7.1本规定由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和说明,若有疑问可向人力行政部咨询。
7.2本规定签批之日起正式执行,公司因经营发展的需要保留随时修改和完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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