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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入离职、转岗管理制度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招聘、入离职、转岗调动管理程序

1.目的:对人员的招聘、入职、调动、离职规范化,使人员的招聘、入职、调动、离职按程序办理。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人员的招聘、入职、转岗调动、离职。 3.内容:

3.1人员招聘:

3.1.1招聘申请:各部门需要招聘人员,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注明“招 聘原因、岗位人数、岗位要求、希望到职日期”等,《人员需求申请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3.1.2招聘申请审批程序:

3.1.2.1编制以内的人员补充与一线岗位人员的增补:部门申请(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部门领导审批。

3.1.2.2编制以外的人员增补:部门申请(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部门领导审核——总经办审批。

3.1.2.3《人员需求申请表》经最终审批后交人事行政部。

3.1.3招聘实施:招聘申请经审批后,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实施招聘工作,招聘途征包括厂外广告、招聘会、人才市场、人才网站、媒体广告、内部介绍等,人事行政部收集应聘人员资料、与主管面试人员安排面试事宜、跟踪面试结果。 3.1.4面试流程:

3.1.4.1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经人事行政部查验证件与初步面试后, 由该岗位的直接上司与部门主管进行面试,从个人性格、能力、素质、工作经验、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并填写《面试评估表》。主管、工程师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由总经办核准。人事行政部负责通知录用人员相关入职信息。

A.一线员工、文职类:人事行政部初试——岗位直接上司与部门主管考核——部门领导审批。

B.工程技术人员:人事行政部初试——岗位直接上司与部门主管考核——部门领导审核。

c.主管、工程师及管理人员:人事行政部初试——岗位直接上司考核——部门领导审核——总经办审批。 3.2入职管理:

3.2.1新员工进入前

3.2.1.1人事文员负责通知员工报到。 、

3.2.1.2新员工报到日,为其办理相关事项(工作证、签订试用期合同、参观公司办公环境)。

3.2.1.3由其所在部门直接负责人确认其岗位。

3.2.1.4通知新员工报到时应提交:1寸彩照4张;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2.1.5人事行政部网络管理员为办公室工作的新员工,入职一周内为其办好公司邮箱地址和OA。

3.2.1.6员工所在部门为其确定新员工负责跟进人,在入职当天和入职培训中介绍,按照《新工人试用期跟进进度表》执行。 3.2.1.7带新员工到部门,工程师以上的要介绍给部门最高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

3.2.2由部门办理部分

3.2.2.1部门带新员工到部门后,由部门安排参观部门,并介绍部门人员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

3.2.2.2由直接主管向新员工介绍其岗位职责与工作说明。 3.2.2.3部门应在例会上向大家介绍新员工并表示欢迎。 3.2.3入职培训、试用期及转正

3.2.3.1每月底组织一次新员工培训。

3.2.3.2不定期举行由公司管理层进行的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能与关系等方面的培训(培训时间由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发出培训通知)。 3.2.3.3试用期:入职开始起进入试用期,一般岗位试用期为1-3个月,具体时间视岗位而定;根据员工的个人能力及岗位要求,可适当缩短试用期。公司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以考察其实际工作能力。 3.2.3.4试用期考核:公司会对试用期员工的日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文化执行、岗位所需技能、知识等进行考核,具体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纪律性、价值观、工作态度、责任心、团队合作、岗位技能、工作业绩、学习能力。

3.2.3.5试用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停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1)根据岗位要求, 综合考核标准,考核确实不能胜任工作者; 2)试用期内受记过及以上的处分者;

3)试用期内无故旷工﹐或试用期内1个月迟到早退超过3次者; 4)经调查发现入职前所提供的材料不相符合,有不良记录者; 5)患有严重传染病或疾病有碍工作或公共卫生者; 6)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情节严重,构成辞退条件者; 7)其它应予辞退之事实者; 3.2.3.6符合试用转正条件的员工,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逐级审核,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转正。公司结合员工的试用期表现、培训考试、个人业绩做出最终评估。(详见试用转正晋升管理制度) 3.3转岗调动:

3.3.1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及工作需要,结合员工工作表现与个人专长,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岗位调动申请审批程序如下:

3.3.2部门内部岗位变动:经原工作岗位和新工作岗位的直接上司同意后,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书面上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3.3.3跨部门岗位调动:接收部门填写《员工转岗调动申请表》——接收部门领导签字——接收部门直属领导签批——《员工转岗调动申请表》交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与调出部门领导协商——同意并签字后,人事行政部发出调动通知。 3.3.4《员工转岗调动申请表》经最终审批后交人事行政部存档。 3.4离职管理:

3.4.1员工本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应提前3天,试用期后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递交书面申请《员工辞职申请表》。

3.4.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或屡次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2000元以上); 4) 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岗位工作或者不能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

5) 伪造、虚报学历、学位,技术技能、职称证书,杜撰工作经历、资历,经

查证属实的;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进入公司的; 6) 隐瞒疾病,身体健康状况不能从事本岗工作;

7) 无理取闹、聚众、打架斗殴、非法集会、策划、挑动、组织或参与罢工,影响公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者; 8) 品行不端正,职业道德不规范的;

9)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10) 连续旷工3天,按自离处理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11)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2) 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相关情况。

3.4.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 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4.4如公司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由所属部门主管填写《不合格人员退回表》退人事行政部,列明事实原因,并按“离职审批权限”逐级报批。 3.4.5无论何种情形的离职,均按以下权限与程序进行审批:

1)一线员工、文职人员与技术人员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部门领导审核,行政部复核: 《员工辞职申请表》——部门主管——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 2)主管、工程师以上管理岗位及重要岗位人员经过上述审批手续后,最后由总经办批准: 《员工辞职申请表》——部门主管——部门领导——人事行政部领导——总经办。 3)《员工辞职申请表》经最终审批后,要及时上交人事行政部,以便准备招聘工作。

3.4.6离职手续办理:

1) 向直接上司或工作接受人移交未完成的工作任务、移交相关工具和所用设备并有接收人签名。

2) 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部门范围内工作交接、工具/设备/图纸/资料交接并在 《员工离职交接手续单》上签字确认。

3) 向仓库移交工具、物品并有接收人签名。

4) 办公、管理人员向其直属上司或工作接收人移交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电子文档、 客户资料等,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移交工作并有接收人签名。 5) 向人事行政部移交宿舍钥匙、办公钥匙、工卡等并有接收人签名。 6) 到财务部办理借支清算。 7) 完成上述事宜后,行政部人事专员作最终审核并在《员工辞职申请表》签名。 4.相关表单: 4.1《人员需求申请表》 4.2《员工转岗调动申请表》 4.3《应聘求职申请表》 4.4《员工辞职申请表》 4.5《员工离职交接手续单》 4.6 《不合格人员退回表》4.7《面试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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